香河縣人民政府關於實施飛機噴藥防治林業有害生物的通告



香河縣人民政府

關於實施飛機噴藥防治林業有害生物的

通 告

(第1號)


為進一步做好林業有害生物防治工作,提升防治實效和覆蓋面,保護造林綠化成果,我縣將開展飛機噴藥防治作業(以下簡稱“飛防”)。為確保飛防工作安全順利,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飛防時間:

2020年4月10日至4月25日(5:30-19:00)

二、飛防範圍:

縣域內京哈高速、大香線、夏安路、國安路、雙安路、唐通線、運河大道等主要公路兩側林木。潮白河、北運河、青龍灣減河、引泃入潮河等河堤兩側林木及部分蟲害發生嚴重的片林、村街。

三、防治對象:

以春尺蠖為主的林業有害生物。

四、飛防用藥:

此次飛防所用藥劑為1.3%苦參鹼液劑,此藥劑是植物源生物殺蟲劑,具有高效、低毒、低殘留、藥效期長、對人畜影響極小、不汙染環境等特點,飛防區域的群眾不必採取特殊的防護措施,可以照常進行生產活動。

五、注意事項

(一)飛防期間,在飛防範圍內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禁止放飛鴿子,禁止向空中升放氣球、風箏、航模、孔明燈等空飄物、低空飛行器,禁止做出向飛機投擲石塊、樹枝等影響飛行安全的危險行為。

(二)飛防期間,儘量減少在飛防區域內的活動,飛機作業時禁止在防治區域組織聚會、野餐,不得追隨圍觀,避免發生意外。飛機經過時,嚴禁仰視飛機,以防藥液進入眼睛。如藥液進入眼睛,請及時用清水反覆沖洗。

(三)飛防期間及飛防後30天內,禁止到防治區域進行放蜂、放牧、採摘野菜等活動。養殖場、蝦塘、經營食品果品的露天攤點,應注意做好防護措施,避免造成不必要的經濟損失。飛防區域內的養殖場、蝦塘、蟹塘、蜂場等如需避讓,請于飛防作業3日前與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聯繫。


特此通告。


香河縣人民政府

2020年3月27日

通告|香河縣人民政府關於實施飛機噴藥防治林業有害生物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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