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版“连坐”:一人抛物致人伤亡,全楼人集体担责

高空抛物有多可怕?看下图

现代版“连坐”:一人抛物致人伤亡,全楼人集体担责

一个4厘米的铁钉

从18楼高空抛下,能插入颅骨!

一个易拉罐

从15楼抛下,可砸破头骨

从25楼抛下,可致人当场死亡!

在重力的作用下,即使是一个不起眼的物体,从高处坠落,都可以杀人于无形!

现代版“连坐”:一人抛物致人伤亡,全楼人集体担责

故意高空抛物,最高将按故意杀人罪论处

高空掷物是一种城市中常见,指杂物从大厦的窗户或天台被恶意扔出街外的行为。为了治理高空掷物的行为,最高人民法院今年印发了《关于依法妥善审理高空抛物、坠物案件的意见》规定,对于故意高空抛物的,根据具体情形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故意伤害罪或故意杀人罪论处,特定情形要从重处罚。

意见同时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重处罚,一般不得适用缓刑:多次实施的;经劝阻仍继续实施的;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行政处罚后又实施的;在人员密集场所实施的;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现代版“连坐”:一人抛物致人伤亡,全楼人集体担责

高空掷物伤害到行人,整栋楼的人要“连坐”

根据法律规定,高空掷物,如果伤害到行人,又找不到主体责任人的话,那么整栋楼的人都要背锅,简直是现代版连坐制度!

有人会说,高空坠物并不一定会砸到人,“故意杀人罪”是不是有些太严重?

不怕一万就怕万一,城市地区人员密集,高楼也多,行人也多,专注于脚下路途的行人,很难再兼顾头顶是否有什么危险,虽然高空坠物不一定砸到人,但砸到人的概率并不小,万一真的被砸中,即使是一件不起眼的小物品,都可以杀人于无形!所以严禁高空抛物,不仅是对自己负责,也是对行人负责!

现代版“连坐”:一人抛物致人伤亡,全楼人集体担责

如何预防被高空坠物砸伤?下面的建议可以好好看一看

一、绝对不要高空抛物。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从自身做起,更要制止他人高空抛物的行为。

二、在看到高空中有摇摇欲坠的物体时,要及时向消防等相关部门反映,立即处置、消除安全隐患。

三、及时清理阳台、窗台上容易被风吹掉的物品,如花盆、晾衣架等,避免意外高空坠物的发生。

四、风雨天外出时,不要紧贴墙面老化的大楼以及在广告牌下行走或逗留。

五、遇到施工、装修等可能产生坠物风险的场所,应注意观察或绕行。




高空抛物,伤害到行人,在找不到主体责任人的情况下,整栋楼的人都要背锅!高空抛物的行为并不少,这个规定是否能够禁止这个现象的出现,你是怎么认为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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