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擬出臺政策支持智能網聯汽車發展

深圳擬出臺政策支持智能網聯汽車發展

近日,深圳市交通運輸局等部門起草了《深圳市關於推進智能網聯汽車應用示範的指導意見》,目前正在公示徵求意見。《指導意見》明確提出了,鼓勵在半封閉獨立功能區(即大學校園、港口、物流園、工業園、公共綠化公園、景區等具有明顯圍蔽特徵的場地)進行智能網聯汽車應用示範,包括利用無人駕駛汽車開展載人、城市環衛作業和載貨及其它特種作業三種應用示範。

  《指導意見》明確,開展載人應用示範的車輛道路測試里程累計應不低於每車1000公里,且未發生交通違法行為或有責任交通事故。車輛自動駕駛功能檢測項目應包含行人和非機動車的識別及響應、交通信號燈識別及響應、交叉路口通行、環形路口通行。應用示範主體可通過互聯網、手機APP、微信小程序等方式採用實名制招募年滿18歲並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志願者,採取有效措施保障志願者人身安全,不得利用應用示範車輛從事或者變相從事運輸經營活動。

  《指導意見》明確,申請開展無人駕駛汽車載人載貨應用示範的主體、車輛、駕駛人及安全員應滿足安全要求,在取得深圳市智能網聯汽車道路測試通知書和臨時行駛車號牌基礎上,統一安裝車載終端,制定完備的應急預案,經深圳市智能網聯汽車道路測試聯席工作小組研究同意,獲得深圳市智能網聯汽車道路應用示範資格,按規定的時間、區域和項目開展應用示範工作。

內容關鍵詞:深圳 智能網聯汽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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