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一位老师火出圈:愿你们成为法治之光!

曾经,考研界的张雪峰老师靠段子火爆全网,如今,又一位考试界的老师因为段子俘获了广大网友的“芳心”,他就是最近在B站上大受欢迎的

罗翔,一位讲刑法的老师,被称为“法学界的郭德纲”


又一位老师火出圈:愿你们成为法治之光!

(各路人士“前来报道”)


在B站上,前来听罗翔老师讲课的绝不仅仅只有学法律的同学,很多其他专业的同学也慕名前来;不止是学生,他讲的课程对于社会人士来说,都可以用来在茶余饭后品味一番,罗翔老师可谓是火“出圈”的跨界网红。

但让他火起来的,绝不是只有段子那么简单。


又一位老师火出圈:愿你们成为法治之光!

(罗翔老师的“标签”)


罗翔老师的“升级之路”


作为一位教授法律的老师,罗翔有着优秀的学业履历和丰富且专业的法学教育经历


又一位老师火出圈:愿你们成为法治之光!

(罗翔老师的经历)


他先后获得中国青年政治学院获法学学士学位、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刑法学硕士学、北京大学法学院刑法学博士学位,对于刑法学有着深入的功底。他曾参与过很多重点科研项目和考试试题的设计供题,出版个人专著两部,合著五部,还发表了不少的学术文章。


又一位老师火出圈:愿你们成为法治之光!

(罗翔老师发表过的文章)


其实罗翔老师在2018年就已经小有名气,但只是停留在专业领域内。后来他的讲课视频被网友搬运到b站上,因为独特的教学方式而火了一把。


今年3月9号,罗翔老师正式入驻B站,开设了“罗老师讲刑法”法制小课堂。入驻之初便粉丝猛涨,不到一个月的时间,仅发布了10条视频,粉丝就已经达到了380多万,而且每条播放量都是百万以上量级,视频在一定时间内占据了B站新人榜榜单第一名。罗翔老师成为了现象级爆火案例。

又一位老师火出圈:愿你们成为法治之光!

(罗翔老师在B站发布的视频和数据)


“我学日语的,因为去年看了张三系列故事,现在准备20法考。”


“去年五月份听了罗老师两堂课就对法学特别喜欢,后面三个月跟着视频自学一次就通过了法考,今年接着听。”


“晚上觉得看剧综艺都没意思,想起老师的课。”

不仅是法考学生,从理科生到文科生,从小学生到大学生,甚至是社会人士,都被他“收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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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T财经:观看罗翔老师视频的用户数据)


罗老师还进击了鬼畜区,很多UP主剪辑把他的视频剪辑成了各式各样的鬼畜梗,他在网红道路上一去不复返!


让人听课上头的“段子手”、“故事王”


罗翔老师的课程中常常出现一个虚拟“传奇”人物——张三,他时而抢劫,时而诈骗,无恶不做,串场各种作案现场,被弹幕另一边的同学笑称为“法外狂徒”。张三不但要作为加害人,偶尔还要作为被害人出场,网友们也纷纷用张三这个名字玩起了各种各样的梗。


风趣幽默,知识性强,寓教于乐,这是罗老师讲课的鲜明特点。“前来报道听相声”,课程视频弹幕中常常出现这样的字眼,他常常能在课程中讲一些颇具转折性的精彩故事。


比如在讲到“怎样判断正当防卫和防卫过当?”这一法律问题时,罗老师讲了一个“三顾茅坑”案例:


一位妇女干部,冬天骑车路遇歹徒,歹徒意图施暴,女子灵机一动说大哥这里不够平坦,于是把歹徒领到一块平坦的冰面,乘歹徒不意展开了“极限反杀”。
问题来了,该女士的防卫措施是否合理呢?罗老师灵魂发问:“如果你是这个女的,他往上爬,你踩不踩?踩几脚?拿不拿石头砸?”


再比如下面这则故事:


又一位老师火出圈:愿你们成为法治之光!


这是不是颇有玩味性?让人不禁直呼一句:法律居然还可以这么讲?

刑法对于很多人来说是很学术化的东西,但是经过罗翔老师的讲授,冷冰冰的理论变得生动有趣,晦涩难懂的法条变得容易理解。每次讲完段子,罗老师都会对案例进行深入浅出的分析,让同学们在听“笑话”的同时,也逐渐体会到了法律知识的内涵。


身怀法治信仰的理想主义者


让罗老师真正火起来的绝不只是段子而已,过硬的法律专业知识本领、对于法制道德的理想主义情怀、身怀法治信仰的人格精神,才是罗翔老师的核心魅力所在。

知乎上有一个问题:如何评价刑法学教师罗翔?有一个网友的回答是这样的:


老师有两类,一类只教给你知识,另一类在传授知识的同时,授予你思考的方法和做人的道理,罗翔老师正是后者。

罗老师在微博上时常发一些引人深思的话语:


又一位老师火出圈:愿你们成为法治之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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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一位老师火出圈:愿你们成为法治之光!

(罗翔老师的微博)


这些看起来像是心灵鸡汤的话,经由他说出来却一点也不让人反感,反而会给人如沐春风般的安慰和启发,让人重新去思考生命的价值,这样的罗老师被人称为“三观太正”。而在讲课中,罗老师也有很多给人带来思考的经典“名言”:


如果人没有管束自由一定会导致强者对弱者的剥削。


对法治破坏最大的莫过于盛行于大多数国人心中的“法家思维”。不到万不得已,不应该轻易动用刑法的工具。


对于私权而言只要法律没有禁止的就是我们的权利;对于公权而言只要法律没有授权的就是被禁止的。


一个社会定要对社会的弱势群体保留最基本的权利,人类的文明是看这个社会有没有对社会的弱者有基本的同情和保障,这才是人类的文明之所在,人类的文明不是弱肉强食。


最好的社会政策才是最好的刑事政策(引用德国刑法学家李斯特)


如果衣服出现了褶皱,我们司法机关可以用熨斗把他熨平,但如果衣服上出现了一个大洞,这个织布的工作是立法机关的事。(引用英国丹宁勋爵)


法律的生命不在逻辑而在于经验(引用霍姆斯)


在课堂上,罗翔老师始终向学生传达着“愿你成为法治之光”的理念。

在讲到“为什么我们不对那些罪大恶极的人处以酷刑?”这个问题时,罗老师引用了康德的一句话:“人只能是目的,人不是工具”,言外之意即:我们惩罚犯罪分子,也要把他当作人来尊重。

很多人都不理解,为什么大众眼中罪大恶极“坏人”也要受到法律的保护,罗老师用这样的理念来解释法律审判程序的公正:


又一位老师火出圈:愿你们成为法治之光!

印象最深的是,对于“绝对的公平和正义不存在于世界上”这个问题,罗老师这样说:“这是我们应当仰望的方向,虽不能至,心向往之。但正是因为对绝对公平的仰望,我们能够接受现世的相对正义,能够接受我们所画的圆是不完美的。但是我们依然朝着完美前进的方向,所以这就是法律的一种智慧、平衡和妥协。”

“学术功底扎实,授课深入浅出,身怀法治信仰,这样的老师才能带领学生走进法学大门,塑造法律人格。”

罗老师不只是在教授刑法知识,还在这个过程中帮助每一个学生树立法治意识和法律精神,传递着法制和道德的正确观念。

法律不是高屋建瓴之物,身处法治时代的每一个普通人都应该去了解。


而社会正需要像罗老师这样的普法者们,让更多的人去认知法律的清晰面目——对正义的追求,虽不能至,心向往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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