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一位老師火出圈:願你們成為法治之光!

曾經,考研界的張雪峰老師靠段子火爆全網,如今,又一位考試界的老師因為段子俘獲了廣大網友的“芳心”,他就是最近在B站上大受歡迎的

羅翔,一位講刑法的老師,被稱為“法學界的郭德綱”


又一位老師火出圈:願你們成為法治之光!

(各路人士“前來報道”)


在B站上,前來聽羅翔老師講課的絕不僅僅只有學法律的同學,很多其他專業的同學也慕名前來;不止是學生,他講的課程對於社會人士來說,都可以用來在茶餘飯後品味一番,羅翔老師可謂是火“出圈”的跨界網紅。

但讓他火起來的,絕不是隻有段子那麼簡單。


又一位老師火出圈:願你們成為法治之光!

(羅翔老師的“標籤”)


羅翔老師的“升級之路”


作為一位教授法律的老師,羅翔有著優秀的學業履歷和豐富且專業的法學教育經歷


又一位老師火出圈:願你們成為法治之光!

(羅翔老師的經歷)


他先後獲得中國青年政治學院獲法學學士學位、中國政法大學研究生院刑法學碩士學、北京大學法學院刑法學博士學位,對於刑法學有著深入的功底。他曾參與過很多重點科研項目和考試試題的設計供題,出版個人專著兩部,合著五部,還發表了不少的學術文章。


又一位老師火出圈:願你們成為法治之光!

(羅翔老師發表過的文章)


其實羅翔老師在2018年就已經小有名氣,但只是停留在專業領域內。後來他的講課視頻被網友搬運到b站上,因為獨特的教學方式而火了一把。


今年3月9號,羅翔老師正式入駐B站,開設了“羅老師講刑法”法制小課堂。入駐之初便粉絲猛漲,不到一個月的時間,僅發佈了10條視頻,粉絲就已經達到了380多萬,而且每條播放量都是百萬以上量級,視頻在一定時間內佔據了B站新人榜榜單第一名。羅翔老師成為了現象級爆火案例。

又一位老師火出圈:願你們成為法治之光!

(羅翔老師在B站發佈的視頻和數據)


“我學日語的,因為去年看了張三系列故事,現在準備20法考。”


“去年五月份聽了羅老師兩堂課就對法學特別喜歡,後面三個月跟著視頻自學一次就通過了法考,今年接著聽。”


“晚上覺得看劇綜藝都沒意思,想起老師的課。”

不僅是法考學生,從理科生到文科生,從小學生到大學生,甚至是社會人士,都被他“收割”了。


又一位老師火出圈:願你們成為法治之光!

(DT財經:觀看羅翔老師視頻的用戶數據)


羅老師還進擊了鬼畜區,很多UP主剪輯把他的視頻剪輯成了各式各樣的鬼畜梗,他在網紅道路上一去不復返!


讓人聽課上頭的“段子手”、“故事王”


羅翔老師的課程中常常出現一個虛擬“傳奇”人物——張三,他時而搶劫,時而詐騙,無惡不做,串場各種作案現場,被彈幕另一邊的同學笑稱為“法外狂徒”。張三不但要作為加害人,偶爾還要作為被害人出場,網友們也紛紛用張三這個名字玩起了各種各樣的梗。


風趣幽默,知識性強,寓教於樂,這是羅老師講課的鮮明特點。“前來報道聽相聲”,課程視頻彈幕中常常出現這樣的字眼,他常常能在課程中講一些頗具轉折性的精彩故事。


比如在講到“怎樣判斷正當防衛和防衛過當?”這一法律問題時,羅老師講了一個“三顧茅坑”案例:


一位婦女幹部,冬天騎車路遇歹徒,歹徒意圖施暴,女子靈機一動說大哥這裡不夠平坦,於是把歹徒領到一塊平坦的冰面,乘歹徒不意展開了“極限反殺”。
問題來了,該女士的防衛措施是否合理呢?羅老師靈魂發問:“如果你是這個女的,他往上爬,你踩不踩?踩幾腳?拿不拿石頭砸?”


再比如下面這則故事:


又一位老師火出圈:願你們成為法治之光!


這是不是頗有玩味性?讓人不禁直呼一句:法律居然還可以這麼講?

刑法對於很多人來說是很學術化的東西,但是經過羅翔老師的講授,冷冰冰的理論變得生動有趣,晦澀難懂的法條變得容易理解。每次講完段子,羅老師都會對案例進行深入淺出的分析,讓同學們在聽“笑話”的同時,也逐漸體會到了法律知識的內涵。


身懷法治信仰的理想主義者


讓羅老師真正火起來的絕不只是段子而已,過硬的法律專業知識本領、對於法制道德的理想主義情懷、身懷法治信仰的人格精神,才是羅翔老師的核心魅力所在。

知乎上有一個問題:如何評價刑法學教師羅翔?有一個網友的回答是這樣的:


老師有兩類,一類只教給你知識,另一類在傳授知識的同時,授予你思考的方法和做人的道理,羅翔老師正是後者。

羅老師在微博上時常發一些引人深思的話語:


又一位老師火出圈:願你們成為法治之光!

又一位老師火出圈:願你們成為法治之光!

又一位老師火出圈:願你們成為法治之光!

(羅翔老師的微博)


這些看起來像是心靈雞湯的話,經由他說出來卻一點也不讓人反感,反而會給人如沐春風般的安慰和啟發,讓人重新去思考生命的價值,這樣的羅老師被人稱為“三觀太正”。而在講課中,羅老師也有很多給人帶來思考的經典“名言”:


如果人沒有管束自由一定會導致強者對弱者的剝削。


對法治破壞最大的莫過於盛行於大多數國人心中的“法家思維”。不到萬不得已,不應該輕易動用刑法的工具。


對於私權而言只要法律沒有禁止的就是我們的權利;對於公權而言只要法律沒有授權的就是被禁止的。


一個社會定要對社會的弱勢群體保留最基本的權利,人類的文明是看這個社會有沒有對社會的弱者有基本的同情和保障,這才是人類的文明之所在,人類的文明不是弱肉強食。


最好的社會政策才是最好的刑事政策(引用德國刑法學家李斯特)


如果衣服出現了褶皺,我們司法機關可以用熨斗把他熨平,但如果衣服上出現了一個大洞,這個織布的工作是立法機關的事。(引用英國丹寧勳爵)


法律的生命不在邏輯而在於經驗(引用霍姆斯)


在課堂上,羅翔老師始終向學生傳達著“願你成為法治之光”的理念。

在講到“為什麼我們不對那些罪大惡極的人處以酷刑?”這個問題時,羅老師引用了康德的一句話:“人只能是目的,人不是工具”,言外之意即:我們懲罰犯罪分子,也要把他當作人來尊重。

很多人都不理解,為什麼大眾眼中罪大惡極“壞人”也要受到法律的保護,羅老師用這樣的理念來解釋法律審判程序的公正:


又一位老師火出圈:願你們成為法治之光!

印象最深的是,對於“絕對的公平和正義不存在於世界上”這個問題,羅老師這樣說:“這是我們應當仰望的方向,雖不能至,心嚮往之。但正是因為對絕對公平的仰望,我們能夠接受現世的相對正義,能夠接受我們所畫的圓是不完美的。但是我們依然朝著完美前進的方向,所以這就是法律的一種智慧、平衡和妥協。”

“學術功底紮實,授課深入淺出,身懷法治信仰,這樣的老師才能帶領學生走進法學大門,塑造法律人格。”

羅老師不只是在教授刑法知識,還在這個過程中幫助每一個學生樹立法治意識和法律精神,傳遞著法制和道德的正確觀念。

法律不是高屋建瓴之物,身處法治時代的每一個普通人都應該去了解。


而社會正需要像羅老師這樣的普法者們,讓更多的人去認知法律的清晰面目——對正義的追求,雖不能至,心嚮往之。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