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5日上午,湖北省新冠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發布公告,「對因離鄂通道管控滯留在湖北、生活存在困難的外地人員,由當地政府及有關方面提供救助服務」。自1月23日武漢封城以來,已經一月有餘,滯留在武漢的外地人員不在少數,疫情剛開始的時候,大眾的目光一直聚焦在“戰疫一線”,這群吃泡麵,睡地下室的流浪群體或許因為不是最重要的關係,一直遊離在大眾的視野之外,直到最近各大媒體的陸續報道,使這個群體出現在了大眾視線裡面。
如果沒有媒體的報道,或許大多數都不知道在武漢封城後,還有這麼一群無家可歸的群體。當我們的注意力被疫情所吸引的時候,還有一群人在努力的生存著。其實當我們每個人都已經習慣了現在固有的生活,被自己的生活節奏所控制,我們就很難知道,在不為人知的地方,有些人光是為了活下去就已經拼盡全力了。
今天要給大家講的是一部致鬱性日本影片,《無人知曉》。《無人知曉》是由日本是枝裕和工作室製作,根據真實事件改編,講述了東京一個單親家庭,四個兄弟姊妹被母親拋棄後,獨自生活的故事。
一個擁有一家5口的家庭,母親惠子、大兒子明、長女京子、次子茂以及小女兒小雪。這四個孩子分別是母親和四個不同的男人生下的孩子,而無一例外的,四個男人都沒有承擔起父親的責任,全部交給了母親一人負擔。電影是開始於一次母親帶著孩子搬家,而後為了不讓別人發現幾個孩子的存在,她只帶了大兒子去鄰居家拜訪,並對外隱藏了另外三個孩子的存在。四個孩子都沒有上學。母親平時上班,照顧弟弟妹妹的責任就落到大兒子明的身上。
慢慢地母親回來得越來越晚,突然有一天,母親告訴明自己已經另外有喜歡的人了,並承諾就算和對方結婚,也會和孩子們住在一起,還會供他們讀書。某天晚上,母親突然大醉而歸,拉住孩子們喋喋不休的講述以前自己和孩子們的父親的往事。看著母親快樂的樣子,幾個孩子也很開心,安心地入睡了。 然而,沒想到的是,當第二天早上醒來的時候,母親已經不知所蹤,她留下20萬日元現金和一封簡短留言給明,告訴他以後這個家就靠他照顧了。 於是,從這天起,四個“無人知曉”的孩子開始了流浪的生活。
這部電影徹頭徹尾是一部悲劇,但是電影中毫無怨懟和仇恨,也沒有嚎哭和吶喊,氣質平靜從容,光線明亮,音樂輕快,沒有跌宕起伏的情節,只有靜靜的日常描寫。但就是這種波瀾不驚的描寫才越能將觀眾代入到那種感覺,越是輕描淡寫,越是撕心裂肺。電影從始至終只透露了一點,努力的活下去。
整個電影以一年四季的變化來呈現。惠子一家搬進新居的時候是夏日,而電影結尾是以夏日惠子家的孩子走向街道結束。但是這時候剩下的三個孩子已經失去了他們的母親與妹妹小雪,殘酷的現實告訴他們,他們已經過去了一年。在這一年中,經歷了聖誕節,新年等節日。導演通過四季的更替來寫時間:深秋,明外出的時候圍上了圍巾。秋冬,孩子們一邊在窗邊等待母親的回來,一邊在玻璃上的白氣裡寫字,也是在這時候明知道了母親不會再回來,而他必須承擔起大家長的責任。春日,萬物復甦,櫻花綻放。夏日,屋外蟬鳴陣陣。但是房間內卻是已經斷水斷電,沒有冷氣,沒有電扇,四個孩子憋在房間內,靜靜的捱過苦夏,一言不發,由於汗水的原因,每個人皮膚都是溼漉漉的,頭髮粘結。一年過去,他們的衣服也不再合身,更是變的破破爛爛。夏末,小雪因為從椅子上摔下來,他們只能眼睜睜的看著小雪死去,更是為整部電影添上了更加悲傷的一筆。
電影不光是電影,當我們一步一步追逐著更高生活品質的時候,或許還有那麼一群人為了活下去,就已經竭盡全力了。
文末再附上本部電影的真實原型。
1988年,在東京西巢鴨的一個房子裡,人們發現了一具腐爛的兒童屍體和三個渾身髒兮兮已餓了很多天的兒童 , 當時引起了很大的反響 ,被稱為西巢鴨棄嬰事件。
一個女人跟一個男人生了一個兒子,三口子住在一起。男人跟女人說,已經去幫他們的婚姻和孩子做過登記,所以一切都合法沒問題。當孩子六歲卻還沒有收到叫孩子去上小學的通知單時,女人跑去有關單位詢問,才知道男人騙了她.. 不管是婚姻還是孩子的出生,都沒有登記,他們根本不算有結婚,孩子也沒有入籍。這時男人也為了另一個女人離家出走,沒有再回來過。於是女人的生命出現了劇烈轉變。
她在後來的八年裡,持續跟不同男人生下了另一個男孩 (年齡不詳) 和三個女孩 (當時分別是七歲、三歲、兩歲),五個孩子都沒有報戶口;當她去百貨公司上班時,就由大兒子在家照顧弟妹們。1988年的某一天,她把孩子們留給當時14 歲的大兒子照顧,自己跑去跟別的男人同居。孩子照顧孩子的六個月裡面,女人偶爾會打電話回家,叫大兒子出來見面,除了問問家裡情形之外,也順便拿為數不多的錢給孩子。大概是六個月之後,房東發現家中沒有大人,於是向警察報案,這事件因此曝光。
警察在孩子家的衣櫃裡發現一具小男孩的屍體,應該是以前生病死去,做媽媽的卻沒有處理,只是把死去的小孩塞到衣櫃裡去 (可想而知這個家曾經有多臭)。警察同時又發現最小的妹妹不見了,結果在某處山裡面挖出兩歲小女孩的屍體。事情究竟是怎麼發生的,細節並不是很清楚,不過多數的說法是說:小女孩因為肚子餓,所以把大兒子的朋友 A 留在他們家的泡麵給偷吃了,朋友 A 很生氣,決定要處罰小女孩;A 當場把小女孩像球一樣地給踢死了 (大兒子當時也有在家,有的說法是他也有參與打妹妹,只是打了一會兒就跑去看電視了),於是大兒子和朋友 B 就把小女孩帯到山裡給埋起來。
最後作母親的是在電視上看到整起事件,認為可能是她的孩子們,因此才出面。她被判刑要關三年 (但緩刑四年),14歲的大兒子因傷害致死和棄屍被判有罪,被送到少年管訓機構,朋友 A 和 B 也都被送去不同間的管訓機構。另外兩個小女孩被警方找到時,已經極度虛弱且發育及營養都不良,事後被媽媽帶回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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