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揮刑事審判作用 保障經濟持續健康發展和社會大局穩定

最高法加強刑事審判工作情況報告|發揮刑事審判作用 保障經濟持續健康發展和社會大局穩定

對2014年以來刑事審判工作進行全面總結

發揮刑事審判作用

保障經濟持續健康發展和社會大局穩定

10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院長周強在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四次會議上報告人民法院加強刑事審判工作情況,對2014年以來人民法院在加強刑事審判工作上的10個方面進行全面總結。

認真貫徹落實總體國家安全觀,全力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穩定

依法嚴懲危害國家安全、暴力恐怖等犯罪。嚴懲顛覆國家政權、煽動分裂國家、間諜等犯罪,依法審結周世鋒等顛覆國家政權案。依法審結天安門“10•28”、昆明“3•01”、烏魯木齊“5•22”等重大暴恐案件。

依法嚴懲嚴重危害社會治安犯罪。依法審結故意殺人、搶劫、綁架、放火、爆炸等嚴重暴力犯罪案件21.9萬件,判處罪犯22.5萬人。出臺審理毒品犯罪案件司法解釋,審結一審毒品犯罪案件61.3萬件,判處罪犯61.9萬人。

依法嚴懲群眾反映強烈的犯罪。人民法院嚴懲針對婦女兒童的暴力、虐待、性侵害等犯罪,審結相關案件14.6萬件,出臺審理拐賣婦女兒童犯罪案件司法解釋。嚴懲搶奪方向盤、毆打駕駛員等妨害安全駕駛的違法犯罪行為,依法審理涉高空拋物墜物刑事案件,出臺辦理考試作弊案件司法解釋,依法審結連恩青、王英生等暴力傷醫案件。

尊重和保障人權,切實維護社會公平正義

堅持嚴格公正司法。依法審理賈敬龍、林森浩、莫煥晶、張扣扣等社會高度關注案件。堅持寬嚴相濟刑事政策,對被告人具有法定、酌定從寬情節或認罪認罰的依法從寬處罰,判處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罰的佔81.6%,同比上升5.8個百分點。堅持法理情相結合,依法審理施美麗故意殺人、趙春華非法持有槍支等案件。依法再審改判王力軍收購玉米案,以個案公正積極推動良法善治進程。

依法防範和糾正冤錯案件。依法糾正呼格吉勒圖案、聶樹斌案、陳滿案等重大冤錯案件42件63人,並依法予以國家賠償。各級法院按照審判監督程序再審改判刑事案件8051件。依法宣告3246名公訴案件被告人和1986名自訴案件被告人無罪。恪守法定證明標準,依法不予確認趙志紅案4起犯罪事實。依法審理盧榮新、範太應等案件,法官頂住壓力、堅守底線,堅持作出無罪判決,有效避免冤錯案件發生。

加強人權司法保障。依法充分保障被告人、被害人、辯護人各項訴訟權利,禁止讓被告人穿看守所識別服、囚服等出庭受審。加強刑事司法救助。健全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少年司法制度,積極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未成年人犯罪案件連續9年下降。

圓滿完成兩次特赦工作,取得良好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

認真落實習近平主席特赦令和全國人大常委會特赦決定,依法積極穩妥做好特赦實施工作。2015年,依法裁定特赦四類服刑罪犯31527人。2019年,依法裁定特赦參加過抗日戰爭、解放戰爭,參加過保衛國家主權、安全和領土完整對外作戰等九類服刑罪犯23593人。

依法懲治貪汙賄賂等犯罪,配合反腐敗鬥爭深入開展

保持懲治腐敗犯罪高壓態勢。各級法院審結一審貪汙賄賂、瀆職等案件19.4萬件20.7萬人,其中被告人原為中管幹部140人。依法審理周永康、郭伯雄、孫政才、令計劃、蘇榮等重大職務犯罪案件,充分彰顯黨中央有腐必懲、有貪必肅的堅強決心。加大對行賄犯罪懲治力度,判處罪犯1.4萬人。依法嚴厲打擊貪汙扶貧款、農資補貼等犯罪,嚴懲馮新柱等違規操縱產業扶貧基金、中飽私囊的腐敗分子。

健全職務犯罪案件審判機制。認真落實監察法和修改後的刑事訴訟法,完善辦理職務犯罪案件互相配合、互相制約機制,推動刑事司法與國家監察有機銜接。會同最高人民檢察院制定辦理貪汙賄賂案件司法解釋,明確貪汙罪、受賄罪的定罪量刑標準以及死刑、死緩適用原則等。對白恩培、武長順等人依法適用終身監禁。完善對職務犯罪罪犯減刑、假釋、暫予監外執行工作機制,對原縣處級以上職務犯罪罪犯減刑、假釋、暫予監外執行實行備案審查,一律上網公示,讓“暗箱操作”沒有空間。

配合做好境外追逃追贓工作。依法審理“紅通1號”楊秀珠、“紅通2號”李華波等案件,決不讓境外成為腐敗分子“避罪天堂”。出臺司法解釋完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死亡案件違法所得沒收程序,依法裁定沒收“紅通33號”黃豔蘭貪汙違法所得,堅決對腐敗分子違法所得一追到底。依法查封凍結彭旭峰等轉移至國外的違法所得,對外逃腐敗分子形成極大震懾。

深入開展掃黑除惡專項鬥爭,依法嚴懲黑惡勢力犯罪

自2018年1月開展專項鬥爭以來,全國法院審結涉黑犯罪案件1088件12387人,生效873件9168人,重刑率達54.9%;審結涉惡案件9771件54754人,生效7302件39459人,重刑率達24.1%。依法審結廣東“村霸”劉永添案、湖南文烈宏案等一批群眾反映強烈、社會影響惡劣的黑惡勢力犯罪案件,堅決剷除社會毒瘤。

開展專項鬥爭以來,全國法院發現並移送涉黑涉惡線索24094條33280人,移送涉“保護傘”線索2807條3223人。積極延伸審判職能,針對涉黑涉惡案件審判中發現的社會治理薄弱環節和行業管理漏洞,累計提出司法建議4191條。

依法懲治金融等領域經濟犯罪,維護金融安全和市場經濟秩序

依法審結破壞金融管理秩序、金融詐騙犯罪案件10.9萬件,其中內幕交易等證券期貨犯罪案件210件,洗錢、假幣犯罪案件2657件,依法審理徐翔、伊世頓等重大證券期貨犯罪案件。依法懲治侵犯知識產權犯罪,審結相關案件2.4萬件。依法嚴懲逃稅騙稅等涉稅犯罪,審結相關案件2.7萬件。

加強產權司法保護,先後出臺平等保護非公有制經濟、加強產權司法保護、改善營商環境、保障企業家創新創業等意見,依法甄別糾正張文中、顧雛軍等一批涉產權冤錯案件。

依法懲治電信網絡等新型犯罪,切實保護人民群眾合法權益

出臺辦理電信網絡詐騙等刑事案件意見,審結相關案件1.5萬件,判處罪犯4.7萬人。依法審結張凱閔等85人特大跨境電信詐騙案、徐玉玉被詐騙案等重大案件。依法審理快播公司傳播淫穢物品牟利案、網絡推手“秦火火”“邊民”等誹謗、尋釁滋事、非法經營案。

各級法院積極應對涉眾型犯罪多發態勢,審結相關案件6.5萬件,判處罪犯10.8萬人。依法妥善審理“e租寶”“泛亞”等一批重大非法集資、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犯罪案件。

依法懲治危害食品藥品安全、汙染環境等涉民生領域犯罪,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

依法審結生產銷售瘦肉精、地溝油等有毒有害食品犯罪案件1.6萬件、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食品犯罪案件1萬件,審結生產銷售假藥、劣藥和不符合標準的醫用器材犯罪案件2.2萬件。嚴懲涉疫苗犯罪,依法審理龐紅衛等非法經營疫苗系列案。嚴懲食品藥品流通領域商業賄賂、非法經營等犯罪,依法審結葛蘭素史克公司商業賄賂案,判處被告單位罰金30億元並全部執行到位。

依法懲治汙染環境犯罪。出臺辦理環境汙染刑事案件司法解釋。依法審結環境資源類刑事案件11萬件,判處罪犯14.3萬人,切實保護人民環境權益。制定加強長江流域生態文明建設與綠色發展司法保障意見。健全刑事制裁、民事賠償和生態補償有機銜接的環境修復責任制度。探索環境保護禁止令制度,禁止汙染環境、破壞資源的被告人從事特定職業或進入特定區域。推進環境資源案件管轄制度改革,建設環境資源審判專門機構,實行環境資源刑事、民事、行政案件集中審理模式。

依法懲治危害校園安全犯罪。堅決依法嚴懲針對學生的暴力犯罪,對罪行極其嚴重、群眾深惡痛絕的一批殺害傷害未成年人的罪犯依法核准並執行死刑。會同教育部等印發防治校園欺凌的意見。聯合出臺維護學校教育教學秩序的意見,完善校園安全事故處理機制。推進司法保護與行政、家庭、學校、社區保護聯動機制試點,合力構建校園安全防護體系,努力讓校園成為最陽光最安全的地方。

推進以審判為中心的刑事訴訟制度改革,推動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刑事司法制度

推進庭審實質化改革。認真落實黨中央改革部署,會同有關單位出臺以審判為中心的刑事訴訟制度改革意見。完善證人、鑑定人、偵查人員出庭作證制度,提高證人出庭作證率。紮實推進庭審司法證明實質化、控辯對抗實質化、依法裁判實質化,充分發揮庭審在查明事實、認定證據、保護訴權、公正裁判中的決定性作用。

全面試行制定庭前會議、排除非法證據、法庭調查“三項規程”。切實保障律師依法履職,全面推進法律援助值班律師工作,在全國法院和看守所全部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

積極推進認罪認罰從寬制度和刑事速裁程序改革。根據全國人大常委會授權,會同有關單位在全國18個地區281個法院開展改革試點。試點期間,相關法院審結認罪認罰案件佔同期審結刑事案件的53.5%,其中適用速裁程序審結的佔65.5%,非監禁刑適用率達37.2%。紮實推進案件繁簡分流,完善刑事速裁程序,基層法院適用速裁程序、簡易程序審結刑事案件18.9萬件,其中速裁案件當庭宣判率達92.8%。

推進刑事審判公開,實行陽光司法,開展以案釋法

堅持以公開為原則、以不公開為例外,健全審判流程、庭審活動、裁判文書、執行信息四大公開平臺。出臺司法解釋,嚴格規範減刑、假釋和暫予監外執行,建成統一的減刑假釋信息化辦案平臺,依法審結減刑案件259.4萬件、假釋案件11.9萬件,對暫予監外執行罪犯進行全面核查,2016年以來決定收監執行5078件,確保刑罰執行公開公正。

加強以案釋法工作。依法審理侮辱涼山木裡火災犧牲英烈案,堅決制裁侮辱英烈尋釁滋事的犯罪行為。旗幟鮮明保護正當防衛,讓見義勇為者敢為。

主動接受監督。依法接受人大監督,認真落實全國人大曆次會議決議,認真辦理代表建議204件,加強和改進刑事審判工作。

最高法加强刑事审判工作情况报告|发挥刑事审判作用 保障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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