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公佈2020年義務教育民辦學校招生及“陽光分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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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公佈2020年義務教育民辦學校招生及“陽光分班”政策

呼和浩特市公佈2020年義務教育民辦學校招生及“陽光分班”政策

義務教育階段民辦學校全部實行網上報名隨機錄取、新生全部通過軟件“陽光分班”,從2020年開始,我市將實行義務教育階段民辦學校招生及義務教育階段學校“陽光分班”政策,規範民辦學校辦學行為,切實解決社會關注的民辦學校“掐尖招生”和“擇校”“擇班”“擇師”問題。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和今年6月23日中共中央國務院發佈的《關於深化教育教學改革全面提高義務教育質量的意見》等相關法律法規政策,以及2019年下半年全市教育工作會的部署安排,市教育局制定了《呼和浩特市市區2020年義務教育階段民辦學校招生工作方案》和《呼和浩特市義務教育階段學校“陽光分班”工作實施意見》,並已通過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第23次常務會議審核。

1、民辦與公辦同步招生免試入學

這兩個文件確定了市區2020年義務教育階段民辦學校招生主要政策,即所有民辦學校必須堅持依法招生、免試入學和自願選擇原則。

2、2020年起,我市民辦學校與公辦學校一起遵循免試入學、同步招生原則,嚴禁以考試或變相考試的方式擇優選拔新生,切實維護良好的招生秩序,確保民辦學校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開。

3、各民辦學校要向社會公佈學校的辦學情況、招生計劃、招生安排、錄取結果以及收費標準等相關信息,充分體現學生自願、家長自願的原則。也就是說,學生不會被派位到沒有報名的民辦學校,同時也會保證所有義務教育階段符合條件的學生有學上。

4、民辦小學和民辦初中招生範圍不同

據介紹,民辦小學和民辦初中招生方式相同(網上報名,隨機錄取),但招生範圍不同:市區民辦小學可招收所屬行政區域(旗縣區)內的適齡兒童入學,不得跨區域招生;市區民辦初中可在市四區範圍內招生,不得去五個農業旗縣或跨盟市、跨省市招生。

小學一年級招生對象:年滿6週歲(2014年9月1日以前出生)有學習能力,且符合以下條件之一者:(1)具有市區戶籍的適齡兒童;(2)在市區合法穩定居住和就業,能提供相應真實、準確信息材料且符合規定的非市區戶籍外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

初中一年級招生對象:2020年小學應屆結業生且符合以下條件之一者:(1)具有市區戶籍;(2)在市區合法穩定居住和就業,能提供相應真實、準確信息材料且符合規定的非市區戶籍外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

5、網上報名電腦隨機錄取

選擇就讀市區民辦學校的學生,必須登錄“呼和浩特市招生考試信息網”,完成民辦學校網上報名。報名學生要按照操作要求真實、準確完成個人基本信息採集,並根據招生計劃,在網上填報市區民辦學校志願。

報名人數超過當年招生計劃的學校,實行電腦隨機錄取,隨機錄取比例為當年招生計劃的100%;報名人數未超過學校當年招生計劃的,網上報名後直接錄取。

各民辦學校電腦隨機錄取工作按照統一時間、統一程序和統一要求,由屬地教育局統一組織實施。電腦隨機錄取工作要做到全程錄像,並邀請公證機構人員、紀檢人員、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新聞媒體代表和學生家長代表全程監督。

民辦學校“小升初”招生過程中,通過“呼和浩特市招生考試信息網”網上報名,按照網上錄取結果入學並在該學校連續就讀三年的學生,中考時具有“分招”資格。

6、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全部通過軟件實行“陽光分班”

從2020年起,呼和浩特市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實行“陽光分班”政策。“陽光分班”遵循屬地管理、公平公正公開、全體均衡原則。此項工作由各旗縣區教育局統一組織實施。

全市義務教育階段公辦、民辦學校起始年級均實行“陽光分班”。

各旗縣區教育局以學校為單位把新生全部錄入分班軟件,保證新生全部參加“陽光分班”。分班要做到班級規模、學生性別、教師配備等各方面均衡組合。分班方案、過程及結果堅持公開、陽光、透明,並邀請紀檢部門、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新聞媒體、公證處、學生代表、家長代表、教師代表等全程參與和監督。

具體分班時間由各旗縣區教育局自行確定。

據介紹,按照兩個文件的要求,各旗縣區還將根據各自實際出臺具體的實施方案和實施細則,同時也會引導家長在報名時合理選擇目標學校。

所有關於招生工作的信息,以呼和浩特市招生考試管理中心發佈為準。

呼和浩特市公佈2020年義務教育民辦學校招生及“陽光分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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