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播”的代償

“吃播”的代償


近幾年,有一種奇怪的現象開始風靡。很多女性自己不吃晚飯,但是卻喜歡看別人吃東西直播,一邊捂著自己咕咕叫的肚子強忍飢餓,一邊又對著手機中大快朵頤的主播暗自垂涎,這已經成為了很多女性每天定時定點的一種特殊儀式。


“吃播”被認為最早起源於2010年韓國網站AfreecaTV,在這個網站上,主播和粉絲們可以開展互動,主播面前常常堆放著遠遠超出一個正常食量的人能夠吃下的東西,邊吃東西邊說一些有趣的事情。


隨著移動互聯網的興起,這一形式迅速風靡全球,彷彿瞬間開啟了許多人內心的某個開關一樣,讓大家開始了對“吃播”的狂熱追捧。


從一些調查和採訪中能夠看出,“吃播”這一行並不容易,也許在初期,主播們只是直播自己吃心儀食物的場景就能獲取關注度,但是巨大的競爭早已讓這一行業背離了初衷。主播們的個人愛好已經不再重要,她們的食物必須能夠引起屏幕前的粉絲們的興趣才行。同時,因為“吃播”的首要特點是能吃,很多人為了能夠持續、大量進食,不惜動用催吐等手段,對個人的健康也造成了很大的傷害。

“吃播”的代償


儘管如此,近幾年依然有很多人前赴後繼地進入這個行業。其中的原因,除了“吃播”主要依靠能吃的天賦而不需要太多後天技能外,還在於很多人憑此賺了不少錢,起碼存在一種不用付出多大努力就能賺大錢的可能性。


按照成熟的市場模式,主播的收入源於三方面,分別是粉絲打賞、平臺簽約費和廣告贊助。歸根結底,一切的基礎都是粉絲,是流量。關注的人多,流量多,平臺的簽約和廣告贊助才會隨之而來。因此,“吃播”行業能夠賺錢本質上是當下有大量的人喜歡看別人吃東西,其中的原因是什麼呢?


除了人們企圖滿足一睹“大胃王”風采的獵奇心理外,最重要的動機源自兩個方面:其一,是很多人為了減肥而強行剋制自己不吃東西,轉而藉由屏幕上的主播們來滿足食慾的一種心理代償;其二,是很多身處城市的年輕人大多孤身一人,希望藉由“吃播”來消解孤獨,緩解一個人吃飯的落寞感。


不論是追求對大量美味食物的代償性滿足,還是通過“吃播”獲得一種熱鬧的飲食氛圍,都凸顯了上萬年的進化過程中食物對人類內心最原始渴望的塑造。吃播的風靡,某種程度上是身處現代社會的人對上萬年人類進化史的一場集體追憶。


首先,相比於我們吃飽的時間而言,人類飢餓的時間更長。對於高油和高糖食物的渴望,深深地刻印在人類的基因當中,儘管今天一些社會已經因為吃得太多而引發了很多疾病,但是人們對於食物的原始渴望依舊存在。


在《吃:食物如何改變我們人類和全球歷史》一書中,英國學者費爾南多·阿梅斯托為我們呈現了食物與人類伴隨進化的歷程,同時也讓我們看到,貫穿整個人類歷史,暴飲暴食始終擁有堅定的擁躉。

“吃播”的代償


據考古學的證據顯示,不論何處的原始人遺址,只要保存的比較好且數量足夠多,就不難發現同一族群中的人營養程度是有差異的,食物從一開始就與階級息息相關。因此,從一開始,擁有更多的食物,能夠吃下更多的食物,就是權力和能力的象徵。


人們對於胖子的偏見,是從現代社會才開始的,而且也僅限於一些物資豐足的發達社會。直至今天,很多社會依舊承繼著人類的古老傳統,以能吃為榮,以胖為美。生活在特羅布裡恩群島的居民酷愛豐盛的餐宴,且總是揚言他們要吃到嘔吐為止。非洲東部巴尼亞安科列人(Banyankole)會將待嫁的女孩關在家裡整整一年不讓出去,每天用各種食物餵養,直到胖得步履蹣跚。


至於在古代社會,能吃幾乎一直是能力的代表,也是威望的來源。


在古羅馬的文獻中,對那些戰鬥力強的人的飯量往往都有詳細的記載,比如曾短暫擔任羅馬帝國皇帝的克洛迪烏斯·阿爾比努斯(Clodius Albinus)一餐能吃掉500 顆無花果、1 籃桃子、10 顆蜜瓜、20 磅葡萄、100 只黃鶯和400 枚牡蠣。而在公元4世紀曾自立為羅馬東部皇帝的馬克西米努斯(Maximinus)每天能喝1 壇酒,吃40或60 磅的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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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國的文獻中也能看到相似的記載,很多戰將通常也是“大胃王”,廉頗以 “一飯鬥米,肉十斤”來證明自己還能披甲上戰場。而司馬懿也通過諸葛亮的飯量,得出了“食少事煩,其能久乎”的判斷。


對於暴飲暴食的推崇近代以來依舊不衰,生活在18世紀的法國美食家布里亞·薩瓦蘭就曾為暴飲暴食正名,認為能吃是“對造物主指令的絕對服從,主命令我們為生存而吃,讓我們有胃口,鼓勵我們品嚐味道,使我們從中獲得樂趣”。


儘管我們現在所處的社會,不論是審美標準,還是健康觀念,都與人類長期的傳統大相徑庭,但是人們基因中對於食物的渴望並不會隨著這種觀念和標準的改變就有絲毫的減退。


不論是因為審美標準的影響,還是出於健康的考慮,很多人開始節食或者少食。但這是一種違揹人類本性的新行為,因此也就堅持得特別辛苦。而“吃播”的出現,為很多人提供了一種心理代償,看著別人一口氣吃下那麼多的好東西,自己也能收穫精神上的飽腹感。


除了通過“吃播”來獲取對於食物的渴望外,人們也通過“吃播”來尋求一種熱鬧的進食氛圍。


幾乎從人類學會用火加工食物開始,人類便過上了集體進食的生活。從食材的獲取,到加工食材,再到吃上熟食,整個過程都伴隨著集體的合作和分享,這種熱鬧氛圍中獲得的喜悅成為了我們的一種基因記憶。


即使人類從早期的營地群居的生活方式演變為以家庭為單位的生活方式,人類的用餐過程也是集體性的,很少有單獨吃飯的現象,我們大多數人的童年也是這樣度過的。不論是人類進化過程中留下的基因記憶,還是我們個人的童年記憶,都使得其樂融融的吃飯氛圍成為我們幸福感的重要來源之一。


只是傳承了上萬年之久的集體進餐習慣,因遭遇了現代高度分工化的社會而被肢解。城市中的單身人群越來越多,即使是情侶或夫妻,常常也是各吃各的外賣,各追各的劇。那種給我們製造幸福感的吃飯氛圍消失了,但是我們對於幸福的需求依舊存在。


“吃播”的出現,為每一顆寄居於城市角落的孤獨心靈開啟了一扇重溫熱鬧就餐氛圍的大門,儘管隔著屏幕,那種一邊吃飯一邊嘮些家長裡短的內心需求也能得到極大的代償性滿足。


從食物和人類的長期關係看來,“吃播”原本是一項兩全其美的良性商業互動,主播們通過直播吃自己喜歡吃的食物而賺錢,而粉絲們通過圍觀來獲得心理代償,既滿足了對食物的渴望,也撫慰了內心的孤獨。


但是,近幾年因為“吃播”市場的火爆,為了博出位的主播們已經成了資本餵養下的饕餮,在食物的分量和種類上都追求一種“食不驚人,死不休”的狀態,而粉絲們也在各種奇葩“吃播”的影響下偏離了自己最初的追尋。


縱觀人類與食物的漫長互動過程,能夠看到食物給予我們的從來不是獵奇,而是慰藉,既包含生理層面的飽腹,也包含精神層面的滿足。隨著科技和社會的演變,我們和食物的互動形式在改變,但其承載的意義是始終如一的,我們要從中找到慰藉與溫暖,而不是畸形的獵奇與隨之而來的空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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