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城 最新养狗规范来了,你家萌宠“领证”了吗?

近日,为提升文明城市形象

眉山城 最新养狗规范来了,你家萌宠“领证”了吗?

全力推动“三创”工作常态开展

切实提升广大群众安全感、幸福感

东坡区开展秋冬季犬只集中整治行动

并发布关于加强眉山市东坡区

中心城区犬只管理的通告

排查摸底、规范管理。摸清中心城区内犬只情况,对现饲养的犬只进行登记、审批、发证、免疫。

协同作战,全力整治。中心城区成立六个秋冬季犬只集中整治小组,将对中心城区的流浪犬、无主犬、不听劝阻的敞放犬、不接受普查登记审批的犬、未经免疫或免疫无标识或免疫时效超期的犬依法开展强制整治。

接下来看看通告的具体内容吧

通告全文

为有效预防和控制狂犬病,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四川省预防控制狂犬病条例》等有关犬只管理律法规,结合东坡区“三创”工作要求,现对东坡区中心城区犬只管理作如下规定:

一、东坡区中心城区的通惠、大石桥、苏祠街道所辖区域为犬只限养区。限养区原则上饲养小型观赏犬,不得饲养藏獒、狼狗等大型凶猛犬。

二、养狗要审批。在东坡区中心城区养犬,犬主须携犬到所在社区居委会登记,经街道办事处审核备案,所在地公安机关(派出所)审批后发放《犬只准养证》。犬主变更,须换发新的《犬只准养证》。

三、养犬必须免疫。凡在城区饲养的犬只,必须注射兽用狂犬病疫苗。东坡区农业农村局每年开展2次集中定点免疫,并向犬主发放《家犬狂犬病免疫证》。没有参加集中定点免疫的犬只,必须到东坡区农业农村局指定的宠物诊所进行免疫。承担犬只免疫的单位和个人要完善犬只基本信息及免疫档案记录。

四、养犬必须规范。犬只必须拴(圈)养,不得敞放。拴养绳链不超过3米,遛犬绳链不超过2米。犬只外出,犬主应携带《犬只准养证》,及时处理犬只排泄物,不得影响城区环境卫生和他人安全。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携带犬(猫)进入公共绿地和商场、影院、景区、公共交通工具。

五、犬(猫)伤必须免疫。被犬(猫)咬(抓)伤后,无论人犬(猫)是否注射过狂犬病疫苗,受伤人员均需及时接受免疫接种。造成他人伤害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由责任人承担相应责任。

六、违规要处罚。未经批准饲养犬只,未按规定拴养或圈养犬只,非法带犬进入公共场所,由眉山市公安局东坡区分局组织捕杀犬只。并对责任人处以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饲养的犬只不按规定登记、免疫,责令责任人限期履行,在规定期限内拒不履行的,由责任人居住地公安机关处以每只犬20元至100元罚款,并限期办理登记、审批和免疫。饲养犬只干扰他人正常生活、放任犬只恐吓他人、驱使犬只伤害他人、拒绝或阻碍执法机关依法执行公务等违法治安管理的行为,由公安机关依照有关法律规定,追究犬主的法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依法监管犬类经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中心城区犬类经营店的营业执照办理,依法取缔无照经营。农业农村部门负责宠物诊疗单位和个人诊疗行为的监督。从事犬(猫)经营、宠物诊疗等服务行业的单位和个人须自觉遵守本规定,积极配合市场监督管理、农业农村部门做好中心城区犬(猫)管理。

八、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检举违反犬只管理规定的行为,并协助公安机关依法查处。举报受理单位:眉山市公安局东坡区分局,举报电话:028-38113110。

宠物们有自己的天性

在宠爱它们的同时

也要遵守规则

你是狗狗的主人

更是城市的主人

文明养犬

不是任务

而是义务

创建文明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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