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电“影子”公司盗挪数百亿资产,谁来追责?

中国水电“影子”公司盗挪数百亿资产,谁来追责?

一家地方民企与中央国企的合作,最核心的上百亿资产,在几年间乾坤大挪移。有人被掏空了,有人上市了。

1999年,四川圣达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圣达集团)借国家产业结构调整之机,将数十年的积蓄投向攀枝花,建成40万吨的焦化厂——圣达能源。投产后,产品价格上扬,而且供不应求。2002年12月,圣达集团又在乐山建成年产60万吨焦煤的圣达焦化有限公司。

两家公司年产100吨焦煤,圣达集团一举成为四川省乃至西南地区最大的煤化工企业。 一路高歌猛进的圣达集团,不久选择与一家自称央企的公司合作,集团重心逐渐开始偏移。

2005年,中国水利水电建设集团公司(下称中水集团)与四川圣达集团签订合约,约定中水集团通过增资及股权转让的方式,取得四川圣达水电开发有限公司(下称圣达水电)51%的股权,从而开启了两大集团长达十余年的合作。

两大企业协作,共同开发当时最热门的水电项目,强强联合,本应是互利共赢的大好局面,但合作以来,中水集团以相似的公司主体,一路通过中国电建、中水集团等,进行一系列资本运作和反常商业行为,使得原属于圣达集团的巨额合法资产,莫名其妙发生转移。原有的电建上市,而一个新的壳公司——中水集团浮现。

空壳套牌成央企

据圣达集团的股东透露,与中水集团合作前,曾一度怀疑其实力。经考察发现中水集团并没有太强的经营能力和资金实力,人员配置、员工情况、分支机构等完全不符合央企应具备的条件,更出现多处完全不符合逻辑甚至违反现有法律的更改情况。

但由于当年某省部级领导明确表示希望与其央企中水集团合作,态度非常强硬,于是圣达能源股东把合作的事交由王光友和中水集团对接。

王光友系中水集团与圣达集团合作引荐人,现任四川圣达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总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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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能源焦化厂

圣达集团与中水集团于2005年7月正式签订协议,获得圣达水电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圣达水电)51%的股份,正式开启两家集团的合作。同年9月成立中国水电建设集团圣达水电有限公司(下称中水圣达),主要负责乐山安谷水电站项目。

2009年11月,中水集团重组成立中国水利水电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并于2011年10月上市;2011年9月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下称电建集团);2013年12月,中水集团、中水顾问集团所持中水股份的股权全部无偿划转至电建集团;2014年1月,中国水利水电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名称变更为“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由“中国水电”变更为“中国电建(601669.SH) ”。

在中水集团与圣达集团十余年的合作中,中水集团的问题逐渐浮现在圣达集团眼前。

据知情人整理透露,电建集团在05年签订协议至今,十余年的合作进程中,中水集团在资本操作、企业注册、企业收购等方面存在基本信息公示错漏百出、工商注册信息及代码不符合制度、年度业绩造假、营业执照套牌等高达20多处违规甚至非法行为。

通过查询得知,中水集团公司外观上作为知名中央企业,竟然没有自己独立的门户网站,十分不符合常理。同时网络上找不到任何该家公司的相关新闻。知名央企如何做到成立十余年,无任何新闻产生,让人难以置信。

除企业本身存疑外,双方合作后,中水集团一系列玩弄资本、转移资产的手段,慢慢开始显现,存在严重违规违法现象,直接导致圣达集团利益严重受损。加之突如其来的百余起诉讼案件缠身,圣达集团已经逐渐失去重心。

根据中水股份上市招股意向书中披露,在中水股份设立时,北京中锋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以2008年12月31日评估基准日的资产评估报告,中水集团投入中水股份的评估前的资产总额共计只有147.6亿元。到2009年12月31日,中水股份的资产总额竟然达到了1016.6亿元。也就是说,在一年内中水股份资产暴涨、增长了7倍,由一年前不足200亿的中型公司,一举跨入千亿级资产的大型企业。增长原因却未披露。

而此次暴增资产,仅用了一年时间,更是由此上市。硬生生把一家“民企”子公司伪装成了一家知名“央企”。这一系列的违法违规的操作,全盘造假的公司,却能一路绿灯成功上市增股发债圈钱近1000亿。

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发照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显示,发照时间为2003年7月14日,并非1989年1月3日,在该14年期间中水集团以何种身份存续、经营;营业期限:2018年4月20日-长期,在15年期间中水集团又以何种身份存续、经营。

1989年1月3日-2018年4月20日前,中水集团是否仅以一家套牌、空壳企业为名处于存续状态,是否刻意隐瞒或中水集团仅是一家空壳企业?

在企业或单位的营业期限起始日应当与成立日一致,此处已相差29年之久;有理由说明中水集团在前期29年里仅仅挂名而已。

漏洞百出

根据查询企业信息系统显示:中水集团企业名称:由原来的“集团公司”现在是“集团有限公司”;企业性质:原来是“全民所有制”现在是“法人独资”;法定代表:原来是“范集湘”现在是“宋东升”;注册资本:原来是“实缴48亿元”现在是“认缴1千万元”;成立日期:原来是“2003年7月”现在是“1989年01月”;营业期限:原来是“2003年7月”现在是“2018年04月”;登记机关:原来是“国家工商总局”现在是“北京市工商局”;企业住所:原来是“宣武区白广路”现在是“海淀区车公庄西路”;股东名称:原来是“国务院国资委”现在是“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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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所述,中水集团的企业基本信息与实际情况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如此之多的企业信息变更,甚至于连“成立日期”和“营业开始日期”,这类无法变更的项目,也发生了变更。却没有留下任何一点痕迹和变更记录。另外,有关企业运营所需的各类行政许可信息也没有显示。这明显不符合《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管理条例》的规定,表明中水集团营业执照虚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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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询信息中显示社保人数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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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询信息中显示社保人数为0

而最为令人不可思议的一点是,通过国家企业公用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中水集团作为知名大型央企高管只有2名,社保信息中显示参加社会保险的人数为0人。

这样的人员规模似乎与综合性特大型建筑集团、大型央企严重不符,究竟是喜剧,还是骗局,需要有关部门进一步彻查,给广大公众一个事实真相。

通过国家企业信用系统上查询,中水集团作为知名大型央企来说,仅有2名高管信息,其余人员信息或真实企业主体信息是否刻意隐瞒?或中水集团仅是一家空壳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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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查询企业信息系统显示:中水集团工商注册号为100000000009386,在三证合一后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110000100009387R,不符合三证合一编码规则,证明工商管辖发生了变更,工商信息已有问题。

更加荒唐的是,由中水集团相关的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的对外投资公司中中国电建集团西北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和中国电建集团北京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都为100000000042397。

发起人及出资信息中,中国水电工程顾问集团公司缺少“有限”二字,证件号码与工商注册号不符,令人难以判断二者是否属于同一家公司。

根据国家工商部门的制度规定,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具有唯一性,不能重号。而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的两家子公司、中国水电工程顾问集团有限公司下属的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公司中的四家公司,却公然发生了罕见的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重号的情况。

注册资金存在问题。同样经过对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查询发现,在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及出资信息中,显示作为股东的中国水电工程顾问集团有限公司、中国水利水电建设集团公司于2009年12月1日认缴出资,但实缴出资金额为零,即未实缴出资。

年度报告股东及出资信息中,中国水利水电建设集团公司实缴出资额为0万元,每年的实缴出资时间均不同。

公司地址存在问题。中水集团的企业通信地址从“北京市宣武区白广路2条1号”变更为“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22号”,没有工商变更记录。中水集团现在的住址是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22号。这个地址也是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的地址。

两个知名的单位,地址竟然完全相同,这不能不令人怀疑该集团公司的真实性,或者只是一个挂牌的“空壳”集团公司。

中国电建集团地址虚假:根据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企业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1号”。

而实际地点挂牌企业为“中国电建集团铁路建设有限责任公司”,这是名不符实,信息弄虚作假的欺骗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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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个地址,也曾挂牌过“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照片放在网上公开。同一个地址,两个公司分网上、网下两个不同的挂牌,

更加令人不解的是,通过国家企业公用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中水集团的社保信息中显示参加社会保险的人数为0人。这就表明,没有一名正式员工,中水集团就是一家仅仅存在于纸上的没有人员的集团公司。

经过进一步查询发现,中水集团只有北京维康机电设备工程公司、北京中泰经贸发展中心、北京流芳宾馆、北京华夏水电新技术开发公司这4个分支机构,与其历史上宣传的央企集团公司实力完全不符。并且这4个分支机构中只有北京流芳宾馆一家处于开业状态,其余3家处于注销或根本查询不到,说明中水集团其下属分支机构也存在虚假。

以上种种现象表明中水集团通过移花接木、无中生有、凭空捏造公司名称、地址、历史、从业人员、客户、出资等信息,通过伪造公司工商执照、建筑资格证书等各种备案认证资格标志,人工制造的动态新闻,故意造成有实力大型企业集团的假象。

为了造势做局,利用一些部委直属企事业单位的勘察、设计、施工等单位在历史上形成的品牌优势,直接虚假注册和这些单位的名称、地址、业务、成立日期等相近的“李鬼”公司,来冒充是中水集团的国有资产。

玩转资本吞并企业

2003年,圣达能源通过投资对大渡河流域最后两级沙湾和安谷水电站两座大型水电站进行可行性论证,不仅将沙湾水电站从原来的30万千瓦提升至48万千瓦。还使下游的安谷水电站77万千瓦也得到了开发和利用。

由于沙湾水电站优良的经济指标,顺利取得国家发改委核准批复,成功在电力行业巨头争夺水电资源之前,抢先取得了两座水电站的开发权。成为全国首个最大的民营水电站开发项目。

沙湾水电站装机48万千瓦,年发电量24亿度,总投资33.6亿元,银行贷款80%,自筹20%。到2005年,投入超过7亿元,自筹20%部分已经到位,顺利取得中国农业银行总行26亿元项目贷款。预计2009年建成发电后,年利润达5亿元,仅资产估值提升1倍以上。

当一切就绪后,自称中国水电建设集团总经理范集湘通过某省部级官员打招呼,打着央企的招牌的投资合作,使虚构的中水集团成为圣达水电虚假的股东。

中水集团在权力的掩护下,由工商机关配合提供虚假资料,注册同名套牌公司、盗换圣达主体、挪用贷款,充当自有资金投资。

在合作程中,王光友将中水集团及其子公司法定代表人、名称、住所、高管、财产、注册号与圣达水电形成人格上的混同(如范集湘是中国水电集团、中国水电股份的法定代表人又是曾孙公司圣达水电的法定代表人,中国水电四川公司、中国水电四川房地产公司、中水圣达与圣达集团在成都不仅地址完全相同且迁入的时间也相同,中国水电圣达水电公司的工商注册号与圣达集团也完全相同),在银行开立隐密账户,挪用圣达的资金和沙湾电站26亿元项目贷款充当中水集团的自有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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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谷水电站

中水集团的集资惯用法是利用国企的招牌伪装投资合作,先由圣达集团投资,然后再以更名的名义,通过工商系统调换成中国电建水电集团。

从2008年下半年开始,注册号就已由13位升级到15位,2008年年检时换本工商注册号变为15位。

根据营业执照的注册号编制规则,增加2位数,前6位号码不变,后9位号码变。

但变更后的圣达水电注册号不但后6位号码变了,而且前6位也变了,完全面目全非。

2003年注册号区划:沙湾区511111—2800751

2008年注册号区划:乐山市5111—00000015832

这说明圣达水电被两个行政区划不同的注册号(乐山市沙湾区511111和乐山市511100),划分为了两个圣达水电。实行新版注册号后,原有各类市场主体所持有的营业执照仍然有效。但通知中并没有说是否是必须换,“只说了08年检时换”这样的话,便可以故意不参加年检,13位数的旧版注册号营业执照就仍然有效,圣达水电被调换成其它的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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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致的工商注册号

中水圣达工商注册号前六位行政区区代码由(510109成都市高新区)变更为(511100乐山市)91511100780117508W,在工商资料中没有任何变更说明;同时,注册号从5101091001691、51010900006355变更为91511100780117508W在工商资料中也没有任何变更说明;

根据工商局规定,新的企业工商注册号自2007年7月1日起实施,之前的13位注册号作废,但中水圣达在后期依然使用之前已作废的注册号5101091001691;而且在银行、法院等对圣达集团的资料中,经常出现圣达集团注册号码为510109000063555,与中水圣达注册号相同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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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凭借全国实行三证合一的机会,工商局擅自变更圣达集团的营业期限、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登记机关、营业范围等信息,将注册号码为51010900006355的圣达集团,变更为全国统一信用代码为91511100780117508W的中水圣达。

采用虚假借贷、秘密质押、查封冻结、虚假诉讼、强制司法股东变更的方式,秘密将注册号码为510109000063555的圣达集团转出去“金蝉脱壳”。

据统计2011年以来上市首次发行股票及定向增发股票,发行各种债券,中水股份融资401.66亿元、电建股份融资586亿元,共计达987.66亿元资金。金额惊人,远远超出正常运营所需。经调查表明中水集团是表面上虚构的公司,实质上是圣达集团旗下的圣达水电上市。

非法利益集团为中饱私囊,拉拢数十家金融机构,通过影子公司、资管、信托、理财等代持股份质押、隐藏一致行动关系等方式对持股信息进行“隐身”,由工商配合虚假公示,再通过特定的法院冻结查封、虚假诉讼,实现“隐匿式易主”,就这样通过一系列变化、腾挪,侵吞圣达集团的资产。

圣达集团原高管等人与中水集团系列公司高管以多家套牌的圣达集团及参、控股子公司为掩护,长期使用在10余家银行、超过150个银行账户,在圣达集团及参控股子公司及几十家外部公司之间,进行非常频繁、金额巨大的资金转移,累计金额达数百亿元,致使圣达集团核心产业失踪。

过程,步步“见鬼”

2018年10月26日,圣达集团和圣达能源联合向四川省工商局邮寄《关于企业注册号、住所混淆情况的报告》,详细说明了圣达集团存在3个工商注册号和1个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存在多家注册地址相同的情况;圣达能源存在工商注册号前六位行政区划代码发生变化,人民银行出具的企业信用报告中出现法定代表人和股东与工商登记信息完全不相符的情况。

结果是:省工商局拒收。11月16日,圣达集团和圣达能源再次联合向四川省工商局邮寄《关于企业注册号、住所混淆情况的报告》,未给予答复。

2019年1月10日,圣达集团向乐山市工商局和乐山市沙湾区工商局邮寄《关于持股企业注册号、住所混淆情况的报告》。乐山市工商局于1月24日回寄答复,承认圣达集团注册号不一致的问题属实,并已按规定程序报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修改。他们试图撇清责任,将注册号、住所混同事件归结于公示错误,交由上一级工商机关修改补漏。

此后,一直到2019年4月8日,圣达集团连续多此向省市市场监管部门反映,但均遭遇互踢皮球,甚至威胁。

4月18日, 4月30日,圣达集团两次向四川省监察委员会邮寄举报书,举报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利用职务便利,配合不法分子将圣达集团主体转变成其他企业,未给予答复。

5月17日,圣达集团第三次向四川省监察委员会邮寄《关于省市监管局滥用职权伪造企业主体》的举报材料,希望通过省监察委对省市监管局参与的违法犯罪行为展开调查,依然是石沉大海。

5月27日,国家企业公示系统标注的圣达集团法人吴东伟,以个人名义向省市监管局现场递交《关于企业主体虚构申请调查并撤销的请示》,市监管局以“圣达集团邮寄过相关资料,情况已经了解,正在核查”为由拒绝接受。

至2019年8月底,报案人先后以邮政快递和走访的形式,向公安机关提交了40余份、达数百万字的报案材料,涉案人数高达数百人,涉及罪名多达数十起,总报案金额185亿元。

结果是,不予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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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知情人士透露:警官在受案期间私下接触嫌疑人,通过嫌疑人和其背后的利益集团影响,了解到圣达集团只是王光友利益集团虚构,并虚假公示的“空中楼阁”,隐藏在背后的运营公司才是企业真正的主体,如果穿透查全案,势必会原形毕露。于是,警官不顾圣达集团企业主体是否真实存在,拒不接受举报王光友虚构主体的材料,假意用利益集团串通伪造的虚假凭证和虚假流水继续办案,找借口和理由想办法拿走虚假凭证,使得嫌疑人调取大量财务凭证作为证据。

8月14日,警官欺骗报案人说已经立案,但实际又没有立案,在获取非法证据后,又恐吓、引诱报案人自动撤案,目的是想通过非法证据,帮助工商机关摆脱虚假登记企业主体责任和政府经济赔偿。

中水集团成立运营的十余年间,伴随着种种违规操作的同时,中水集团的资产迅速膨胀的背后是否又存在不可告人的秘密?中水集团究竟是真正的公司,还是仅在国家企业信息公示系统中虚假公示的“空中楼阁”而没有合法注册的公司?还是玩弄资本、“空手套白狼”的李鬼公司?壮大过程中的资金来自何处?以上种种都亟待查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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