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民老了到底有沒有退休金(養老金)?

有問農民老了為什麼沒有退休金,回答這個問題前咱們先搞懂什麼是退休金。退休金指的是一個人因為年齡或其他因素從某一工作退下來。公司或僱主必須給予的一次性較大額酬勞。退休在不同的地方及職業有不同的指定年齡或年資,超過此年歲的職員,被視作想再繼續工作也不合適,所以可以自行選擇要不要繼續工作,此時僱主必須給予一筆大額金錢作為勞工勞苦一生的獎勵,並以此作為不工作後的養老生活費和醫療費來源。

農民供職單位是一個經濟核算實體。解放初的土改把地主手中的土地分給了廣大農民,由一家一戶耕種,一家一戶是一個獨立的經濟核算單位。除了繳納農業稅,其它收益都是自己的。

後來成立了互助組、合作社,1958年成立一大二公的人民公社,農村實行以生產隊為基礎的生產隊、生產大隊、人民公社三級所有的經營形式。這個時候農民的供職單位是生產隊,職業名稱為公社社員,生產隊是一個獨立經營獨立核算的經濟實體,除上繳農業稅外,其餘收益均為本生產隊社員共同所有。 由於是集體大幫哄,至使一些人出工不出力,1982年“三級所有”的集體經濟最後解散。

到1982年,包產到戶後農民供職的單位---生產隊解散了,但農民並沒有象同樣納過稅的產業工人那樣因企業破產倒閉或轉製成淨身出戶成了失業之人,而是把生產隊集體所有的土地等生產資料以及公積金、公益金和其它儲備積累等財富都分回了家,又實行起一家一戶的經營模式,一個農戶就是一個經濟實體、一個經濟核算單位,也可以理解為一個“公司”。農民在自己家庭這個自主經營、獨立核算的經濟實體中即是董事長又是職員。2016年1月1日取消農業稅前農戶除了繳納農業稅還有“三提五統”,其勞動所得全是自己的。2016年1月1日取消農業稅和“三提五統 ”後,農民無償承包經營著土地、無償享受著國家投資的農業基礎設施和公益事業,農民家庭的一切收益就全是自己的了。

農民給自己當老闆,又自己給自己“打工”,該不該退休,什麼時候停止勞作退休,退休後享受多少退休金,我認為應由其本人或其家庭成員會議來決定。

從上個世紀九十年代初起,國家考慮到一個單位解決其供職工的退休人員退休金問題負擔過重,一些退休人員的合法權益得不到充分保護等問題,因此提出全面實行社會基本養老保險制度,退休人員的退休金改由社會化發放,從此退休金也改成按月發放的養老金。

退休人員每月領取的養老金,是退休前參加養老保險並繳費,退休後按“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根據個人累計繳費年限、繳費工資、當地職工平均工資、個人賬戶金額、城鎮人口平均預期壽命等因素確定,按月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領取的。 這個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是社保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國社會保險法》設立的,其資金是由參保人繳費和國家為參保人繳費補貼組成的(只有參保繳費才能得到國家補助)。

我國任何一位十八週歲以上的公民(參加城鄉居民養老保險滿十六週歲)都有權力和義務參加的社會保險(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參保人員只要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且參保繳費不低於15年,就可辦理手續按月領取養老金,這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規定的。

參加社會養老險的(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城鄉居民養老保險)農民也是如此,到了法定退休年齡,只要他(她)參保繳費不低於15年,就可以依法與其他參保人一樣領取養老金。除了領取養老金之外,還可與其他參保人一樣享受參保的其它待遇(詳見《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和《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國發〔2014〕8號)。並且從《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制度》對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繳費和享受參保待遇規定上看,國家已經綜合考慮了方方面面。

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參保人員只要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且參保繳費不低於15年,就可辦理手續按月領取養老金。

你不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或城鄉居民社會基本養老保險,到什麼時候也領不到養老金,更談不上應該給你多少了。養老金是參保人到了法定領取年齡,且繳費年限最低滿15年,並根據自己繳費多少按月領取的養老金,不是應該給的!我國社會主義的分配原則是多勞多得、少勞少得、不勞動者不得,同樣社會基本養老保險也是如此,參保者多交多得、少交少得、不參保繳費者同樣也領取不到養老金!

從《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五條可以看出: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由統籌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而參保人退休時按月領月領取的基本養老金根據個人累計繳費年限、繳費工資、當地職工平均工資、個人賬戶金額、城鎮人口平均預期壽命等因素確定。《城鄉居民社會基本養老保險制度》規定,參加城鄉居民社會基本養老保險領取養老金,按下列計算公式:基礎養老金(國家給的)+個人賬戶養老金的儲存額(個人繳費和國家補貼全部記入個人賬戶)÷139按月領取養老金。從上述計算辦法看,想多領取養老金,就是多交多得、長交多得、不交不得。因此,參加社會養老保險的退休人,按月領取的養老金也不是一個標準的。

從下面實例看,部分參加社會基本養老險的農民正在領取著養老金。

一是,2009年滿60週歲的種地老百姓。他參加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當時叫新型農村養老保險),不用繳費就可以按月領取到基礎養老金。雖然不用繳費就可以按月領取到基礎養老金,但有一部分人又按規定繳費標準自選檔次一次性補交15年養老保險費,現在根據自己繳費多少,按下列計算公式:基礎養老金(國家給的,我們這裡2018年度為128元)+個人賬戶養老金的儲存額(個人繳費和國家補貼全部記入個人賬戶)÷139按月領取養老金。這個基礎養老金128元就是國家發給參加城鄉基本養老保險人員的。

二是多年來,部分種地的老百姓外出務工參加了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也有部分種地老百姓去城鎮或在家經商,以靈活就業人員身份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人越來越多,這部份人參保繳費達到最低規定年限後,女滿55週歲(在企業參保退休年齡為50週歲)、男滿60週歲的都辦理了退休手續,並根據自己繳費年限長短、繳費金額多少按月領取了養老金。

三是,2009年沒滿60週歲且參加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當時叫新型農村養老保險)的種地老百姓,參保繳費達到最低規定年限後,滿60週歲時根據自己繳費年限長短、繳費金額多少,按下列計算公式:基礎養老金(國家給的)+個人賬戶養老金的儲存額(個人繳費和國家補貼全部記入個人賬戶)÷139按月領取了養老金。(到60週歲時,繳費未滿15年可一次補齊15年)。 參加社會養老險(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城鄉居民養老保險)且繳費不低於15年的六十歲以上的老農民,正在按月領取著養老金。

農民老了到底有沒有退休金(養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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