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關於浙江開學的最新消息

4月3日下午,浙江省第四十一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聞發佈會舉行。省教育廳副廳長陳峰在會上宣佈:


1. 全省高三、初三統一於4月13日開學。


2. 中學其他年級、小學四-六年級於4月20日以後開學,小學一-三年級於4月26日以後開學,幼兒園於5月6日後看情況開學。這些學段的具體時間,由各設區市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研究確定並公佈。


3. 高等學校按4月下旬開學做好準備,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4. 因疫情或其他原因暫時無法按時返校的師生,允許延期返校。目前仍在境外的外國學生和外籍教師暫不返校。


5. 各類校外培訓機構須經有關部門核驗防疫條件合格後,方可恢復線下培訓;其中面向中小學生的線下培訓,不得早於當地中小學全部開學後一週開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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