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機關“三遠”系統助防疫辦案兩不誤

政法機關“三遠”系統助防疫辦案兩不誤

疫情期間,全市法院共組織遠程庭審60次、遠程送達11次,進行遠程宣告4次;檢察機關遠程提審換押224人,進行權利告知191人,提審157人次

“法官,我錯了,都怪我年幼太沖動。”3月10日下午,一名自首、從犯、認罪認罰的被告人馬某,在其參與聚眾鬥毆犯罪案件的庭審中,對高新區法院刑事法官徐華楠這樣陳述道。

這是一次特殊的庭審。徐華楠是通過遠程視頻庭審系統,連線看守所,與馬某“面對面”完成了法庭調查、法庭辯論、最後陳述等普通程序的所有必要環節。當天,高新區法院運用遠程視頻庭審系統共審理案件4件,並當庭宣判2件。

疫情期間,全市法院通過“三遠”系統,共組織遠程庭審60次、遠程送達11次,進行遠程宣告4次;檢察機關遠程提審換押224人,進行權利告知191人,提審157人次。

“三遠”系統建設走在全省前列

所謂“三遠”,指的是遠程庭審、遠程提審、遠程送達。在“三遠”系統建設方面,我市未雨綢繆、超前籌建,走在了全省前列。

“2017年,市委政法委牽頭,協同公、檢、法三機關商定技術改造方案,依託全市政法跨系統業務協同平臺,搭建了‘三遠’系統,在全市公、檢、法機關和各看守所建成了遠程庭審(提審)室。”市委政法委工作人員告訴記者,我市在全省率先實現了市、縣(區)兩級公檢法遠程開庭、遠程提審、遠程換押送達、法律文書網上流轉等功能。

公安偵查員不出公安局,檢察官不出檢察院,羈押人員不出看守所,即可按照預約時間,在兩地的遠程視頻訊問室“面對面”完成權利義務告知、提審、訊問等一系列工作;刑事法官組織庭審時,也不需要法警舟車勞頓、費時費力地將被告人從監管場所提解到法院……相比傳統的現場庭審(提審)模式,“三遠”系統不僅有效節約了法警、檢察官、偵查員往返路途時間,更降低了人員提解的風險。

2018年,市看守所遠程提審、庭審室搬遷後,市委政法委又多次召集公、檢、法三機關召開協調會,逐一解決遠程提審、庭審系統的升級改造問題,並協調監管部門增加了遠程提審室數量,完善了報警、監控等安防聯動設施。

有效釋放公檢法辦案力量

2019年4月12日,全省首家政法系統遠程快速辦案中心——大慶市政法系統遠程快速辦案中心正式建成投用。

“這是我市政法領域改革的一件大事,標誌著全市政法工作信息化、智能化建設邁出一大步。”市委政法委工作人員說。

市政法系統遠程快速辦案中心建成後,對原有的法院系統遠程庭審室、檢察系統遠程提審室進行了升級。法院系統遠程庭審室集成公、檢、法、司遠程庭審平臺,運用數據交匯技術打通科技法庭地域限制,法官、檢察官、律師、被告人以及證人可多方同時參加遠程庭審,並可進行遠程提訊、遠程調查取證、遠程聽證。遠程文印中心,可實現文書材料的遠程打印、簽收;遠程監控中心,有專職法警通過遠程監控觀察庭審室和羈押室情況;臨時羈押室,全部採用軟包設計,可同時羈押4名被告人。

檢察機關遠程提審系統則實現了“三遠一網”的功能,即遠程提審、遠程庭審、遠程送達、網上辦案流轉。遠程提審室通過網絡遠程提審,高清畫面及音頻傳輸,確保訊問交流無障礙。幹警訊問筆錄模板,可直接生成訊問提綱,既節省時間又防止內容遺漏,節約了司法資源。

“為進一步將法官、檢察官、法警從往返看守所和等待押解嫌疑人等環節中解脫出來,經市委政法委溝通申請,我市招錄了50名警務輔助人員,統一交由市看守所管理,專門負責公、檢、法三機關遠程辦案提解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效釋放了公、檢、法的辦案力量。”市委政法委工作人員告訴記者。

疫情期間更有“用武之地”

疫情期間,口罩成為急需防護用品,有人卻為一己私利,謊稱自己有大量口罩銷售,以收取定金為名騙取錢款。

2月20日,薩爾圖區檢察院上下聯動,快速辦結這樣一起虛假銷售口罩詐騙案。法院也於當日開庭、當庭宣判。這些,都是通過“三遠”系統完成的。

“疫情防控期間,‘三遠’系統更加有了‘用武之地’,自身價值進一步凸顯,確保了防疫、辦案兩不誤。”據市委政法委工作人員介紹,市委政法委在徵求政法部門的意見後,於3月27日製定出臺《關於充分發揮“三遠”系統作用切實做好刑事案件辦理工作的意見》,對“三遠”系統使用中存在問題加以解決,保證刑事訴訟活動的有序進行。

針對刑事訴訟中律師代理辯護的相關要求,市委政法委還就律師會見工作在《意見》中作了規定,由市司法局與市公安局協調,在公安機關執法辦案中心為刑事辯護律師會見在押人員提供遠程視頻會見的便利,既保證了刑事訴訟的順利進行,又維護了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的合法權益。

下一步,市委政法委將充分總結經驗,徵求一線辦案人員的意見建議,組織政法部門進一步完善技術指標和操作規範,充分挖掘“三遠”系統潛力,促進我市刑事案件訴訟效率全面提升。

本報記者 趙龍

政法機關“三遠”系統助防疫辦案兩不誤


政法機關“三遠”系統助防疫辦案兩不誤

遠程庭審現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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