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泰這個《建設項目預審和選址意見書》批前公示

關於溪東南路(前山至池頭段)道路工程

《建設項目預審和選址意見書》批前公示


根據福建省漳州市長泰縣人民政府2018年第十二次常務會議紀要,現擬核準溪東南路(前山至池頭段)道路工程《建設項目預審和選址意見書》,項目具體內容如下:

一、建設項目名稱:溪東南路(前山至池頭段)道路工程

二、建設單位名稱:長泰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三、建設項目擬選位置:福建省漳州市長泰縣武安鎮、經濟開發區

四、擬用地面積(規模):包含兩條道路總長1374米,佔地68184平方米。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第三十六條、第四十六條、第四十七條、援引《福建省建設廳關於行政許可申請審查過程聽取申請人、利害關係人意見暫行規定》第十條、《福建省建設廳關於行政許可聽證程序暫行辦法》第十七條(三)及《福建省實施辦法》第二十八條第(三)條規定,現進行《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核發前徵求公眾意見公示,公示地點:(http://www.changtai.gov.cn/),公示時間為十個工作日。公示期限內,公眾可以書面等法定形式向我局進行反映、發表意見或看法,公眾意見將當作為核發《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的重要依據;凡直接涉及重大利益關係的當事人,可以書面等法定形式向我局進行陳述、申辯或依法申請聽證;逾期未提出的,視為放棄權利,以上事項本局將依法定程序予以核准辦理。

公示日期:2020年04月01日至2020年04月15日

長泰縣自然資源局辦公地點:長泰縣人民西路126號或行政服務中心自然資源局窗口。郵編363900。聯繫電話:0596-8338506,聯繫人:小吳。


長泰縣自然資源局

                2020年04月01日

附圖:

長泰這個《建設項目預審和選址意見書》批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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