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工廠工傷是私了的好,還是經勞動部門進行仲裁的好?

牛股非常道74562846


工傷申報的問題沒必要走勞動仲裁,個人可以直接向人社部門申請工傷認定,直接繞過單位。詳細情況見下:

一、理論上來講當然是走工傷保險好,納入國家的保障範圍,享受國家相關待遇,而且這個保障的期限幾乎是一輩子!

二、但實際上呢?個人還得顧及個人跟單位、領導的關係問題。這個非常有必要展開開說一下:

1.一般傷情不重的情況下,單位會建議個人儘量不要申報。這個不是因為單位領導不懂法胡整,主要原因是工傷是上級單位對本單位和領導考核的硬指標,出現工傷事故,領導績效要受影響,全單位職工的績效也要受影響。

2.那對個人來說,該如何抉擇呢?其實並不難,核心是從自己的傷情來判斷。按照我們的經驗,只要是任何部位骨折了,一定走工傷,因為肯定能評上傷殘等級拿傷殘補助金的,還可能牽扯二次手術等等問題,這個單位肯定是沒法給的。或者是關節、眼睛、牙齒等部位的傷,也一定要走工傷,因為很大可能要涉及長期治療,這個單位也很難長期解決。

3.除了以上兩種情況,其它各種輕傷,實際上走醫療和走工傷並不會有多大區別,可以儘可能的考慮單位和領導的請求。

三、對於傷情比較重,但單位執意不給申報工傷的情況。這個時候個人千萬不能妥協,不要顧及單位的問題,一定要先以個人利益為重,建議立即進去個人身份認定程序。單位領導不理解的,可以積極協商,爭取理解。

總得來說,傷情發生在個人身上,所遭受的痛苦只有自己知道,可以不要過多考慮別人的感受,否則吃虧的一定是咱自己。


人社寶


先分享一個實際的案例!

之前我所在的公司,有個工人由於在車間工作期間,不慎被運轉的機器打中了下半身的肢體,並且頭部著地,受了很大的損傷,當時相當嚴重,於是趕緊送去了醫院。

通過搶救,命是保住了,但是腿卻不能行走了,並且在醫院治療了很久,才出院。

在治療期間,公司也是盡力在處理工傷報銷的一切流程,並且該給員工的賠償金一分都不少。

但是員工在出院之後,領到了工傷的各項賠償,但是卻依舊要公司賠償80萬的人身傷害費用,工傷者的妻子一直在公司內鬧,這件事兒拖了一年多也沒得到解決。

因為站在公司層面,該盡的義務已經盡了,工傷保險的各項賠付與傷殘認定也都做了,並且每月還支付工傷者傷殘津貼與病假期間的工資,但是其家人一直不滿意,想要很多的賠償,公司出於人道主義協商賠付20萬,但是他們不同意,最後只能走仲裁,結果工傷者卻輸了,


如魚觀點:其實大部分時候,工傷處理,公司如果按照正常流程給予一定的賠付,個人傷情不是嚴重的情況之下,那麼工傷就無須走仲裁或者私了。如果傷情較為嚴重,那麼在後期賠付方面,員工個人感到不滿意,可以先與公司進行協商,提出合理的需求,如果要求不合理,即使走仲裁可能也會輸。

因為大部分企業是為員工購買了工傷保險,如果員工發生工傷事故,那麼按照工傷處理的流程,先到醫院處理傷情,後續到相關部門進行工傷認定,通過了工傷認定之後,再根據流程已經工傷報銷,並且報銷費用統一都是由工傷統籌的保障金進行支付,並且伙食補助、交通、食宿費、護理費通過認定之後仍可以報銷。

而公司在此期間得支付員工基本的工傷慰問金,病假工資、等等。

所以很多時候,工傷處理得當,大多時候,員工與公司都不會存在矛盾,因為利益分割得很明顯,相互之間沒有觸犯,少數情況就是會存在工傷事故嚴重,對員工造成了嚴重的人身傷害,甚至是至死的情況,那麼處理起來,公司就不得不面臨一些人道主義的處理。


以上是如魚的回答,希望對你有幫助!

我是@閆如魚,職場小姑娘,歡迎關注我,見證職場小白的成長路,共同學習共同進步,喜歡我回答的內容,請記得點贊、評論或轉發。

閆如魚


先給題主分享一則實際案例,以供參考。

那是在2008年的時侯,發生在我們單位的一起工傷事故。

當時一名臨聘人員去打掃辦公樓的蛛網衛生,由於天花板太高,便搭了一架人字梯,結果該名臨聘人員不慎從梯子摔了下來,導致腰錐粹碎性骨折。

結果在醫院住了半年時間,出院之後他便來找單位要求工傷賠償。當時單位根本就沒有為他購買工傷保險,只好由單位承擔。

但是此人也沒去做工傷鑑定,只是自已張口說要賠償20萬。單位要其拿出工傷等級鑑定書,可他也拿不出來,最後經過雙方艱難的談判,達成一致的賠償意見:支付3萬元的賠償款,然後住院期間的工資照付。

從此,單位領導有意無意的挑其工作中的毛病,半年之後此人便主動辭職而去。

工傷賠償只要有工傷保險,那就最好是按程序辦理,不存在私了和仲裁的問題;如果沒有工傷保險也可以按工傷程序辦理,然後參照其標準,與單位協商(私了),如果不成功再申請仲裁。

回到題主的這個問題,工廠工傷賠償處理究竟該如何選擇?

1、按工傷程序辦理解決。

這個問題真會分兩種情況來具體說明。

①、如果工廠為員工購買有工傷保險。

只要工廠為員工購買了工傷保險,那麼員工就應該按照工傷保險條例,有關規定來逐步操作即可。因為工傷條例已經明確規定了工傷所賠付的具體內容。

造成一般傷害(未達到殘疾)的賠償 醫療費、傷者住院期間的伙食補助費、生活護理費、工傷期間的工資、交通食宿費。

造成傷殘的賠償 醫療費、傷者住院期間的伙食補助費、生活護理費、工傷期間的工資、交通食宿費、輔助器具費、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傷殘津貼、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

這裡的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將會由工傷保險基金來支付,而不是由工廠來賠付,這一點題主必須要清楚明白。

②、如果工廠沒有為員工購買工傷保險。

假如工廠沒有為員工購買工傷保險,那麼員工也應該按照工傷保險條例的要求,來做好工傷的申報與工傷等級的鑑定。

然後根據工傷保險的具體賠償標準和要求,來核算出自己應得的工傷賠償。只是這一筆賠償費用都該由工廠來承擔而已。

只有這樣做了,那麼題主在與工廠進行協商處理的時候,才會有理有據,最大程度的確保自己的利益不受損失。

2、按照工傷保險的有關具體賠償規定,計算出自己應得的工傷賠償,然後與公司協商處理。

有可能工廠在賠付的時候,可能會不按工傷保險的具體規定來執行,故意給員工少支付一些賠償。

也有可能在具體支付的時候,會對一些標準發生不同的分歧。這都需要題主與工廠進行主動協商處理,只要彼此能夠達成一致的意見就可以了。

當然在與工廠進行協商處理之前,題主必須要根據工傷保險的有關賠償內容與標準,來計算出自己應得的工傷賠償金額。

只有這樣才能讓題主在與工廠進行協商談判的時候有理有據,而不是隨口打胡亂說,從而最大限度的保障員工的經濟利益。

3、如果員工與公司協商不成功,那麼才申請勞動仲裁處理。

通常來說只要工傷賠償的金額不大,那麼一般都是可以與工廠達成一致的意見。

如果工傷賠償的數額較大,或者是彼此協商時的價格出入太遠,無法達成一致的意見時。並最好申請勞動仲裁,走法律程序。這樣才可以最大程度的保障員工的合法權益。

好了,我就簡單的分析到這裡,希望我的回答能夠給你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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視職場


這個說一下我的一些經歷吧,我之前大學的時候去天津印刷廠做這個暑假工,做了一個多月的時候,然後當時是因為印刷嗎有滾軸,然後手被夾進去了,當然轉速不是很快,但是三個手指被壓迫了。萬幸的是因為沒有傷到骨頭,不過是三個手指頭,整個肉都出來了,骨頭在外面露著,縫了幾十針😭😭。

是剛好碰到有安全檢查的,去我們公司檢查。但是後來這件事情呢,也是被老闆壓下來了,陪我一起去看大夫的時候,有一個我們公司的領導去上報這件事情的時候,還讓大夫故意寫什麼輕傷。不過那個大夫還是挺認真挺負責的,然後說堅定的是什麼結果就寫什麼,結果你說輕傷就輕傷嗎?所以還把那個領導給屌了一頓。

最後呢,醫藥費在那個住了有半個月吧,大概花了有1萬多塊錢。當時因為不知道啊,領導那一塊兒也沒有進行一個賠償,是老闆當時多給了幾千塊錢。

你壓根就不知道,也沒有這個意識,而且呢,當時學生心態特別重,總覺得自己在醫院看病,公司已經付了1萬多了。

一般這種情況的話,私聊的會比較多,但你一定要記得保證自己的權益,我當時是太傻了。

希望大家能夠引以為戒,多多用法律武器維護自己權益。


楊子翔


不知道你是多大的傷,要是1 2千就能處理的,沒啥後遺症。就找老闆談談,應該能解決。如果受到意外傷害需要住院,或者比較厲害的,一定要走勞動部門。
關於工傷走勞動部門,大概這樣,你去人社局報案,有關科室首先會看你有麼有和他有正規的僱傭關係,要是沒簽合同或者沒有什麼紙面東西的,去仲裁科申請仲裁,確定你兩的勞動僱傭關係。完了再去報給保險科,申請傷殘等級等等這些認定,所有手續下來之後,最後就是賠付了
要是合同啥的都有,直接報給人社局有關科室,申請鑑定傷殘等級啥的,手續下來就是賠付。
現在一般企業都有工傷保險,賠付的時候。社保基金會直接賠付。視頻我也有說明,有啥問題可以私聊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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曉鄭的生活日記


不知你指的是國營企業的工廠還是私營企業的工廠。我以前在國營廠上班時受過工傷,不存在私了。那麼肯定是私營企業了。在私企受工傷是件很麻煩的事,私企的員工由於文化程度底,絕大數工傷後不瞭解工傷的陪償標準,突略工傷的後期治療,很多人選擇了私了,吃了大虧,給後期的制療加重了自己的經濟負擔。所以工傷後要看傷情的嚴重程度。如果是輕傷,私了可以。如果傷情嚴重還是要經過勞動部門仲裁的好。一是傷情的嚴重程度和工傷的補償標準你不清楚。二是後期的治療費用你無法估算。只有走勞動仲裁這條路才能保證你能得到合理的陪償。


於是4299


我本人的觀點是,一切為了利益為了利益的一切,對工傷有輕傷和重傷,重傷是不可能私了,因為很多企業為員工買社保的,出了重大工傷是由保險工司賠錢,對於—般工傷,我本人的建議是,你的工資是否很高,老闆和領導對你的關係好不好,受傷期間老闆和領導有沒有關心你,如果你本人工資很高,沒有影響你的工作,受傷期間,老闆和領導關心你的傷勢,不會影響你的工作和收入,最好是私了解決,對雙方都有好處。如果你的工資低,老闆和領導對你的關係是一般,你受傷期間老闆和領導有沒有關心你的傷勢,如果有你有考慮私了,對你的工作收入有沒有影啊,沒有就私了解決,有就勞動種裁解決,如果果你的收入低,老闆和領導對你的關係很差,你受傷期間漠不關心,麻煩你走法律途徑解決 ,對你本人有好處,沒有壞處,是否對錯自已決定,是非憑利益,出名要靠吹。


出名靠吹\n


關於工廠工傷是私了好,還是經過勞動部門進行仲裁好?對於這個問題,出工傷者腦子要清楚,不是單方面的私了,也不是仲裁,而是要單位報工傷備案,要保存好工傷鑑定等級證明的原始資料,以防不備,只要單位認定你是工傷,就會按工傷待遇來處理公事公辦。有些工廠想不給你報工傷,與傷者私了,千萬不要答應,要遇到這樣的領導,只有通過勞動部門進行仲裁,還工傷者一個公道。


胡寶成7


我看了一下大家的回答,有說私了好的,有說經過勞動部門仲裁好的,還有普及法律的,還有舉例說明的。

哎,樓主啊,不知道是你還是你的家人,碰上工傷這麼倒黴的事,真的是想罵NND吧。

至於私聊好還是勞動部門仲裁好的,真的是看情況而定了。你厲害你能鬧,工廠負責人也講理,那麼私了就得了。你自己老實不說話,工廠負責人又是個滑頭,但是你在勞動部門有人,或者是抓著工廠不可告人的把柄,那就直接走勞動部門,工廠也會低頭的。

如果你是老實人,工廠負責人又不講理,你又沒關係。那麼不管是私了還是勞動部門,一般情況下,都不會好使。私了工廠挑你各種毛病,最後出個同情的錢。走勞動部門,工廠走點利益輸送,你同樣落不下什麼好處,很可能被該工廠同行業的其他工廠拉黑,再找活也難。當然,如果勞動部門正在創業績,或者你運氣好遇到一個真正的好官,走勞動部門有可能能拿到你該有的權益。

大部分工人在與工廠的對話中,都是處於弱勢的;即使是鬧到勞動部門那裡,工傷這事也是沒有結果的多,因為人家為你做主沒有任何利益,即便是向著你了,不執行你也沒辦法,想拿錢等到猴年馬月吧。

不過,遭受到工傷,我們就該吃啞巴虧嗎?不是這樣的!

建議樓主啊,先去和工廠負責人協商解決,工廠要是不協商,然後就去勞動部門去申請仲裁。記住中間無論是和公司負責人的對話之中,還是去勞動部門的時候,都要保留好錄音證據。如果工廠負責人還是耍賴不給你錢,勞動部門人員也不管事,那就將錄音證據提交給媒體吧。

當然,即便是找了媒體,你也可能爭取不回自己的權益,還可能受到人生安全等方面的威脅。你看現在退役軍人崗位被侵佔,高速路上報搶修被要價20萬這些事的處理結果,比罰酒3杯強點,也就是個罰酒6杯,所以工傷這麼點事,報了媒體也不一定有多大用。

還有人建議說走法律程序的,多天真啊那人是!

樓主就按我說的做吧,這是最好的辦法了。先找工廠協商,不成就找勞動部門仲裁,中間保留好錄音證據。如果實在沒人管就報媒體。在弱勢地位之下,這是維護自己利益的萬全之策了。


新社會教育


這個問題是很多工傷者遇到的實際問題,也是很糾結的事情,法律上也允許當事人與企業雙方協調解決。

但“勞動者之哥”建議,儘可能不私了,因為你不瞭解工傷賠償標準和各種費用賠償額度,企業主一般會為了減少損失費力爭賠償費降到最低限度。小哥遇到不少受工傷的勞動者,嫌工傷認定麻煩,與老闆協商,老闆叫保險公司賠償三兩萬元就打發了各類受工傷的工人,但實際賠償款遠不止這個額度!

具體賠償費有具體的算計方法,可以諮詢當地人社局工傷保險科。因為各地是不同的!前段時間,一個駕駛員在物流公司工作,因駕駛貨車翻車造成工傷,經勞動能力鑑定達八級,其可以申請約30萬元左右賠償!

如果需要,關注小哥,共同探討解決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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