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紮實做好職業教育脫貧攻堅

為推進安徽省職業教育健康持續發展,確保2020年中等職業學校招生工作與職業院校技能培訓工作有序開展,近日,安徽省教育廳發佈關於做好2020年中等職業學校招生和職業院校培訓工作的通知,通知提出,要繼續落實職普大體相當要求,同時紮實開展職業技能培訓並做好職業教育脫貧攻堅。

落實職普大體相當要求 嚴格規範中職學校招生、學籍管理

通知要求,要落實職普大體相當要求,根據本地中考報名情況科學合理制定高中階段招生計劃,中職招生計劃佔高中階段教育招生計劃的比例不低於47%。貧困縣、大別山連片貧困地區要把推進普及高中階段教育的重點放在中等職業教育,把高中階段教育招生的增量主要用於發展中等職業教育,確保高中階段毛入學率目標和任務落到實處。要摸準應屆初中畢業生底數,把中職招生任務同步分解落實到各初中學校,明確初中學校的責任和任務,引導初中生源合理分流。據瞭解,中職學校秋季招生補錄時間截至11月20日。

各地各校要嚴格規範中職學校招生行為,按照省教育廳公佈的2020年中等職業學歷教育辦學資質清查結果進行招生,杜絕招生學校以虛假不實信息騙招學生。各地要認真落實《嚴肅中職招生紀律六項禁令》,進一步嚴肅招生紀律,規範招生秩序,實施“陽光招生”。嚴禁招生過程中進行生源封鎖和地方保護,嚴禁教師干預或代替學生填報志願,嚴禁任何機構和個人在招生過程中向中職學校和學生索要、收受任何名義的經費和實物。加強執紀問責,以零容忍態度嚴懲招生過程中的違規違法行為,要做到“發現一起、查處一起、曝光一起”,嚴肅查處虛假招生宣傳、舉辦對口升學班等違規承諾和亂收費行為。對違反招生規定的單位和個人,要嚴肅處理並依紀依規追責問責。

通知要求嚴格中職學校新生學籍管理,加強對頂崗實習學生、合作辦學學生、非全日制學生、教學點(班)學生的學籍管理。對不具備中等職業學歷教育辦學資質的學校和不具備中等職業學歷教育招生資格的專業,一律不準招生和註冊入籍。對接受職業技能培訓而非學歷教育的學生,不得註冊中等職業學校學籍。中等職業學校原則上不得在異地設立分校、辦學點。未經所在市(直管縣)教育行政部門審批設立的異地分校、辦學點(教學點)以及合作辦學學校招錄的學生,一律不準招生和註冊入籍。合作辦學學校也應具備相關專業的學歷教育招生資質。

嚴禁在學籍註冊工作中弄虛作假,一經發現將一查到底,對於情節嚴重的要嚴肅查處。堅持“人籍合一”,嚴禁為非本校就讀學生掛靠學籍。對因註冊工作超時、數據不準確導致無法準確查詢學籍信息、無法按時資助學生的,要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紮實開展職業技能培訓 紮實做好職業教育脫貧攻堅

職業培訓是職業院校的法定職責。各地要加大培訓項目和資金的整合力度,積極拓展培訓內容和對象,積極承擔補貼性職業技能培訓任務,積極開發就業創業培訓項目。要圍繞服務穩定和擴大就業,緊貼區域、行業企業和個人發展的實際需求開展職業培訓,保障培訓的針對性和實用性。支持職業院校深入開展技能扶貧,開發具有專業特色的創業課程,建設創業孵化器,對自謀職業和具有創業意向的參訓人員進行創業意識、創業知識、創業能力等方面的培訓,大力培育技能實用人才。

推進職業院校培訓資源建設和模式改革,積極開發數字化培訓資源,完善專業教學資源庫,進一步擴大優質資源覆蓋面。要突出“短平快”等特點,探索推行“互聯網+培訓”模式,通過智慧課堂、移動APP、線上線下相結合等,開展碎片化、靈活性、實時性培訓。鼓勵職業院校通過“企業學區”“移動教室”“大篷車”“小馬紮”等方式,把培訓送到車間、田間地頭、養殖農牧場和群眾家門口。

各市、直管市縣2020年度職業技能培訓任務,原則上不得低於省廳指導計劃,並且落實到每一所職業院校。

最後,通知強調,各地要採取切實措施,充分發揮職業院校在脫貧攻堅中的重要任用。堅持學歷教育與培訓並舉、全日制與非全日制教育並重,努力拓寬生源渠道,擴大優質中職學校招生規模。要積極引導歷屆初中畢業生、未升學高中畢業生、城鄉勞動者、退役士兵、退役運動員、下崗職工、返鄉農民工以及農村地區新成長勞動力,特別是殘疾考生、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子女以及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返貧家庭子女等接受中等職業教育。

要面向高校畢業生、退役軍人、農民工、去產能分流職工、失業再就業人員、建檔立卡貧困勞動力、殘疾人等重點人群,廣泛開展各類社會培訓。要會同扶貧部門加強對建檔立卡戶考生報名信息的比對,逐人核實考生報名資料,及時公示有關信息,接受考生、學校和社會的監督。中職學校要通過全國中等職業學校學生信息管理系統及時錄入建檔立卡戶學生信息,及時完成新生註冊建籍工作,落實好建檔立卡戶學生資助工作,不讓一個學生因經濟困難而放棄學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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