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禹結婚兩天後就生下了啟,那麼,這個孩子到底是誰的?

關於治水英雄大禹,歷代文人提出兩個疑問,其一,戰國時楚國大詩人屈原在《楚辭·天問》當中說:禹之力獻功,降省下土方。焉得彼塗山女,而通之於臺桑?閔妃匹合,厥身是繼,胡維嗜不同味,而快朝飽?


大禹結婚兩天後就生下了啟,那麼,這個孩子到底是誰的?



簡單點說,當時 ,大禹也是個很了不起的人物,他應該將塗山氏女嬌迎娶到夏后氏居住的土方才是,何況,娶老婆是關係後代繼嗣的大事,他為什麼對此事如此不慎重,很草率的跟塗山氏女嬌私會於臺桑,更過分的是,後來還倒插門,“嫁”到吃飯都吃不到一塊的塗山氏部族,成了人家的上門女婿。
屈原的疑問就是:大禹和塗山氏的婚姻很隨便,即便不算他後來登上帝位,當時也是舜帝時期的水官很了不起的人物,怎麼會倒插門,成為人人看不起的“贅婿”,因此,屈原便很武斷的認為,大禹的婚姻很有可能是後世胡說。
關於大禹的第二個疑問是,西漢司馬遷著述的《史記·夏本紀》當中說:予辛壬娶塗山,癸甲生啟。
在《史記》當中,這是大禹自己說過的一段話,意思就是說我辛壬日迎娶塗山氏女,癸甲日就生下了兒子啟,根據天干地支計算,辛壬日到癸甲日,中間僅僅相隔了兩天。對這種說法,後世有很多人感到不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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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朝史學家司馬貞在《史記索隱》當中斥責道:今此雲“辛壬娶塗山,癸甲生啟”,蓋《今文尚書》脫漏,太史公取以為言,亦不稽本意,豈有辛壬娶妻,經二日生子 ,不經之甚。
認為,大禹娶妻兩日後生子之說是上古典籍中的錯漏,司馬遷未經查證,不加區別的使用,實在是荒唐的很。為此,還專門將司馬遷的原話改成:予娶塗山,辛壬癸甲,生啟予不子。
於是,幾乎處於同時代的唐朝史學家張守節,便根據這一說法在《史記正義》當中做出了自認為合理的解釋,曰:禹辛日娶,至甲四日, 往理水,及生啟,不入門,我不得名子,以故能成水土之功。
在這種解釋當中,非但將大禹居家的日子拖後了兩天,還模糊了啟出生的日期,居家的日子拖後了兩天,還模糊了啟出生的日期,這樣改動下來,顯得非常合理,於是,就成了我們現在通用的解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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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之呢,他們一致認為關於啟的出生,是《今文尚書》當中胡說,是司馬遷未加甄別的引用,那麼,《今文尚書》,也就是約成書於春秋,秦始皇焚書之後,由秦博士,活到西漢的大儒伏生口述下來的《尚書》是怎麼說的呢?
《尚書·皋陶謨》有云:娶於塗山。辛壬癸甲。啟呱呱而泣。予弗子,惟荒度土功。很明顯,司馬遷是借鑑了這段記述的,司馬遷是個很負責任的史學家,對時代、條件、能力所限,無法證明的史實,通常採用“存疑”的態度,即將各種說法都記錄下來,供後世研究、辨別,也許,當時引用這段資料時,他心裡也有疑惑,但還是原封不動的記錄下來,而沒有根據個人的見解、認識予以篡改,是非功過,由後人評說。
關於大禹的故事就這麼流傳下來,後世,如司馬貞、張守節等就本著盡信書則不如無書態度對司馬遷予以批評,本來,後世糾正過來的說法大家都是承認的,可到了現代,隨著科學技術的發展,考古手段的提高,人們對這一段記述就有了新的認識,什麼認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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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然很驚訝的發現,原來《尚書》以及《史記》當中的這段記述,並非胡說,而是有一定現實的影子,為什麼這麼說?
第一個問題:大禹為什麼要倒插門
即屈原懷疑的,大禹作為舜帝時期的水官,位高權重的大臣,為什麼不堂而皇之的 將女嬌娶進門 ,而是當了上門女婿,成為後世很多人都看不起的贅婿。
有人說這是因為大禹是其時天下四罪之一鯀的兒子,倒他擔任有崇伯,即有崇氏部族首領的時候,氏族已經沒落,所以 不得不跟當時勢力很大,跟東夷部族皋陶有點關係的塗山氏結親,簡而言之,這彷彿就是一樁政治婚姻,然而,東漢趙曄所著的《吳越春秋·越王無餘外傳》中卻有別的說法,曰:禹三十未娶,行到塗山,恐時之暮,失其度制,乃辭雲:吾娶也,必有應矣。乃有白狐九尾造於禹。
當中的白狐就是塗山氏的女嬌,大體上講,這段故事說明, 大禹正發愁沒媳婦的時候,女嬌就自動上門了,對這一點,屈原也是承認的,否則,就不會說“而通之於臺桑”,沒有三媒六聘,在臺桑定下終身之好,如今安徽蚌埠塗山南麓還有臺桑石,據說就是當年大禹、女嬌幽會的地方。


綜合兩種說法,從中得出的結論是,大禹、女嬌有點走婚的影子,而且,還是到女方臺桑,而不是到男方土方走婚。
第二個問題:婚後兩天便生下了啟。
這是一個飽受爭議的問題, 因為大禹以後成了一位賢明的君王,出於為尊者諱的緣故 ,後人無論如何也不敢設想,大禹的老婆居然奉子出嫁,而且這個孩子以後還成了大雨的繼承人,也成了一個賢明的君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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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大禹處在什麼時代?三皇五帝,也就是新石器時代末期,母系氏族向父系氏族過渡的一段時間,與前期不同的是,當時生產力發展,私有財產已經出現,我在《遠古神話中記錄了一個殘忍的習俗,後人不知所以,還將之傳為美談》一文中說過,反應在婚姻上的特點是,走婚的形式已經從群婚過渡到對偶婚,而且還正向單偶婚演變 ,演變就等於尚未成型,依舊以對偶婚為主,那麼,什麼是對偶婚?
在一定時間段內,固定一個交往對象, 又因為當時正處於母系氏族向父系氏族的過渡期,導致男女雙方的關係還是以女人為主。
從這個層面講,大禹不懼“胡維嗜不同味”的辛苦,倒插門嫁到塗山氏部族就不難理解,再加之對偶婚形勢下,男女雙方沒有忠於對方的義務,她(他)一段時間內可以和你交往,過了這段時間也可以和別人交往,因此,塗山氏在大禹之前,就有別的“偶”也不是多稀奇的事。
兩者綜合下來,大禹和塗山氏結婚兩天後,塗山氏就生下兒子啟,就是很正常的事了,這是當時的風俗,屈原、司馬貞等囿於時代限制,技術手段,對此感到疑問也是很正常的事,而且大禹自己也說“我不得名子”抑或是“予弗子”。


我沒有撫養他,當時,人們為了保障血統的純正,有“棄首子”的習俗,綜上,大禹結婚兩天後就生下了啟便順理成章,那麼,這個孩子到底是誰的呢?部族小夥,抑或是,至於具體答案,怕只有塗山氏的女嬌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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