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说法】不慎引发山火怎么处罚?

临近清明节,是按照习俗扫墓祭祖的时候,也是最容易发生山火的时候。不慎引发山火怎么处罚?

2019年9月21日10时许,何某美为便于自家田间种植油菜,违反森林防火重点期间内禁止在森林防火区内野外用火的禁令,擅自使用一次性气体打火机点燃自家田里的稻草,焚烧稻草和蒿草。

大火借助风力迅速蔓延,造成森林火灾。接到报警后,相关部门人员赶赴现场灭火。经过奋力扑救,大火被成功扑灭。经鉴定,此次森林火灾共计过火有林地面积1192亩、过火有林地蓄积量为1386.85立方米。

事后,何某美当日主动向瑞昌市森林公安局自首,如实供述用火不慎引发森林火灾的违法事实。

经瑞昌市人民法院审判,被告人何某美犯失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

刑法解读失火罪:

犯失火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失火行为造成了致人重伤、死亡或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严重后果,一般在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这一量刑档次内裁量刑罚。但是,在失火行为造成了严重后果的前提下,综合考察分析犯罪行为人主客观方面的情况,如果情节较轻的,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这一量刑幅度内裁量刑罚。这是特殊的量刑幅度,适用于“情节较轻的”这种情况,如果综合考察分析犯罪的主客观方面的情节,不属于情节较轻的,则只能在基本的量刑幅度内裁量刑罚。至于何为情节较轻,应该综合分析主客观诸方面的情况,进行整体认定。这些情况主要包括:


(1)行为人的刑事责任年龄和刑事责任能力;


(2)行为人的主观恶性程度,如行为人的一贯表现,犯罪后的态度等;


(3)犯罪客观方面的情况,如犯罪造成的具体损害情况,犯罪的时间、地点,犯罪侵犯的对象等。


【以案说法】不慎引发山火怎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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