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婦好墓” 銘文(5)


“婦好墓” 銘文(5)

經統計,這兩個銘文各出現一次,圖一銘文刻在一件禮器上,圖二銘文刻在一件玉戈上,它們分別詮釋墓主(簡狄)的軍權和戰功。


(一)圖一銘文釋譯

該銘文可拆解成內外兩部分:


“婦好墓” 銘文(5)

① 外部

可釋為“戈”或者“戎”。

釋“戈”:戈是有娀氏的主用兵器,所以它也被用來作為該部落的圖騰標誌。

釋“戎”: 有娀氏為炎帝苗裔,南而北轉。有娀氏、有易氏、狄族、山戎、犬戎人為同族異稱(易、逷、狄音同通義;狄、娀意思相同)。

“狄”又指當時的“犬戎人”。犬是狼也是狗,戎是持戈之人,合起來就是帶犬、執戈、頭戴翟尾之部族。所以銘文也可釋為執戈之人,即“戎”。


② 內部

“耳”形,旁邊為“戈”,所以該“耳”特指“軍戰之斷耳”。古代戰爭以割下敵人的左耳來計軍功,計功由部隊首領進行統計,然後論功行賞。計耳之人也就衍變為部隊帥或師長的徽號,所以銘文②可釋為“帥”或“師”。

為什麼說它是左耳?

一是古人以左為尊;二是如果左、右耳都用來計功,會存在冒功行為的可能。


綜上,圖一銘文釋意:墓主為“戈帥”、“戎師長”或“部隊統領”。圖形為擁有軍權的圖徽,表示墓主在有娀氏的軍權地位。


(一)圖二銘文釋譯


“婦好墓” 銘文(5)

釋為:鬼方割(剮)人戈

1、鬼方:上古部落名。

《易·濟》:“高宗代鬼方,三年克之。”

《詩·大雅·蕩》:“內奰於中國,覃及鬼方。”

有關鬼方的記載見於甲骨文、金石文。“鬼”字有隗(音鬼)、酧(音鬼)等多種異體形式。關於鬼方,我們目前對它知之甚少,尚不能深入、詳細的闡述,有待將來出現更多的證據。


鬼方考辨:

① 大多數學者把鬼方釋為遠方、北方國或是西羌的少數民族。

② 也有學者把鬼方考定在今西南一帶。即屬荊楚之民族。

③ 說它是堯、舜時期被稱為“葷粥、“玁狁”(音險允)的民族。


2、這件玉戈上的文字,應為舜、禹之前的文字。

3、該玉戈不是有娀氏部落或墓主之物,銘文已可自證,它應該是墓主徵殺繳獲的敵方之物。玉戈的等級較高,非實用器,是敵方部落兵權的象徵。它出現在簡狄墓中,是墓主取得顯明軍功的代表和物證。

(備註:“婦好墓”內容太多,將分篇介紹,要完整了解,請參閱上下篇章。)


“婦好墓” 銘文(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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