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因也有果,但是牵连甚广,就是单纯的恶行;透过现象看本质,这里是缺舟也渡人”
有句俗话叫做:“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这也成为了某些人的必备口头禅,在遇到有些事情的时候,就喜欢应用上。
的确在某些特定环境下,这句话是挺适合的,但是有些场合,这句话就显得很“圣母”。
3月31日的时候,安徽省阜阳市颍上县的当地公安局接到报警,报警人声称在当地的镇上发生了一起命案,有五人死亡。
这样的重大刑事案件,派出所当然极度重视,随即派遣警员前往现场进行展开调查。
在经过五小时的全力侦破,凶手最终落网。
凶手吴某和被害人的关系,分别是其岳父、岳母以及妻子兄弟的3个孩子。
缺舟:
像这样的罪大恶极之人我们真的觉得有些罪恶的缘由不是那么重要。
我们不是当事人,我们不了解,重要的是我们也没有必要去了解。
首先一个人的生命是最高权利,能够上升到伤害别人的生命,所积累的压力指定很大,就算这样能够说得通。
但是三个孩子呢?他们难道不是无辜的么?他们本来还有很好的前程,这个世界的缤纷还没有看完全,就被你所谓的怨恨或者其他原因扼杀,这不就是自私么?
还扯那么多理由干嘛?
有些被动的伤害,我们能够理解,而对方的目的也很明确,冤有头债有主,我们不鼓励私下的暴力,但是既然事件是比大家的理性要提前的,所以有些罪恶我们无法避免。
但是在这件事当中,居然还有三个孩子,这样的恶魔,只能说他本身就已经产生了劣根性,在行凶的时候更是到达了巅峰,这样的人如果还能够有人为其洗白,只能说你的想法方面也出现了问题。
辩证地看待问题,是指道义人文,而不是指罪恶丑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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