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力協作區 扎牢監督網

 2019年5月,寧國市完成監察體制改革,在全市18個鄉鎮、街道組建了5個紀檢監察工作協作區,並派出監察專員辦公室。就在改革剛剛完成之際,第三協作區便收到了四封舉報信,協作區的首次考驗也就由此開始……

  四封舉報信直指同一人

  2019年5月的一天,河瀝溪街道蔬菜社區監察信息員楊桂香向街道紀工委書記羅燕遞上了一隻未拆封的黃色信封。

  就在幾天前,寧國市紀委監委、河瀝溪街道黨工委先後收到3封同樣內容的匿名舉報信,內容都是街道蔬菜社區居民組長周某協助政府徵地拆遷中存在問題。據羅燕介紹,該社區緊挨主城區,近年來,隨著寧國市第一中學的搬遷,區位優勢日趨凸顯,徵地拆遷工作量逐年增加,匿名舉報人舉報周某2018年在協助政府徵收工作中,存在謊報附屬物、冒領補償資金、為他人謀利益、對親屬違規建房視而不見等問題。

  “雖然時間過去了近一年,但若反映的問題真實存在,那便侵害了群眾利益,這樣的行為絕不允許發生!”看著4封匿名舉報信,羅燕暗下決心。

  借力協作區分路調查核實

  經過一段時間的調查和現場走訪,羅燕初步判斷舉報信中的內容基本屬實。信中涉及的調查對象多,情況亦較為複雜,街道紀工委人手不足,且調查手段有限……羅燕及時將情況向寧國市紀委監委彙報。

  在瞭解到調查工作存在的困難後,寧國市紀委監委決定,授權第三協作區組織開展調查,成立調查組,同時抽調熟悉財務審計工作的同志參與調查工作。

  面對複雜的案情,調查組經分析研究後,決定兵分三路。一路到銀行調取資金撥付資料;一路繼續走訪村組中的相關人員,做好證據收集;一路與當時負責測繪評估的人員談話,調取原始檔案,同時核查周某親屬房屋的建設情況。

  隨著前期工作的紮實推進,找周某談話的時機也漸漸成熟。2019年7月30日,調查組通知周某核實情況。

  首次協作談話旗開得勝

  在新建成的第三協作區談話室裡,周某和調查組成員相對而坐,氣氛嚴肅,這是協作區組建以來第一次正式啟用談話室。

  負責談話的是寧國市西津街道紀工委書記劉榮安,他是有著多年工作經驗的“老紀檢”。在此次談話中,劉榮安負責發問,羅燕負責記錄。

  “作為居民組長,你是否參與協助了2018年徵地拆遷中附屬物登記工作?”談話剛開始,劉榮安問了些簡單的情況。

  “是的。”周某回答得簡潔而又幹脆。

  “附屬物登記時你是否通知相關人員到場確認?”

  “通知了。”

  “你確定全都通知了嗎?”劉榮安的聲音陡然加大,語氣也變得嚴厲了起來。“我只通知了部分人……因為之前有群眾不配合,為了讓工作進展得更加順利,這些人我就沒有通知。”面對劉榮安的嚴肅追問,周某有些支支吾吾。

  “未通知的村民的附屬物,你是怎麼登記的?”順著周某的話,劉榮安繼續追問道。

  “我就是按規定登記的……”周某回答的聲音突然低沉了下來,眼神也躲閃起來。

  劉榮安見狀,心裡已經有了七八分把握。“你知道不通知相關人員到場的行為是違規嗎?”“你親屬的房屋是什麼時候建的?”連續幾個關鍵的發問,顯然出乎周某的預料,經過一個上午的交鋒,周某的心理防線被一舉攻破。

  “我將部分村民所有的涵管、窨井、土方等登記到了親屬名下……”在事實面前,周某最終承認了自己的錯誤,他還交代,“但是涉及到這部分村民的附屬物補償資金,我已經退還給他們了,一共是2萬多塊錢。”後經調查組核實,周某確實已經將錢退給了他們。

  建議書出爐保護群眾利益

  “周某既不是黨員,又不是國家公職人員,應該怎麼處理?”案件調查清楚了,但是如何對周某進行處理成為大家的新課題。

  “在徵地拆遷工作中,周某行使的是公權力,可以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的規定予以處置。”作為“老紀檢”,劉榮安第一時間給出了答案。

  “可以發監察建議書,直接指出問題和風險點,並提出建議,要求整改。”在參與調查的這段時間,羅燕也在認真地學習和思考。

  2019年9月27日,河瀝溪街道監察專員辦公室下發了該辦公室成立以來的首份《監察建議書》:“責令該社區居委會按組織程序罷免居民組長周某職務或責令其辭職……”當日,這份《監察建議書》便被送達社區居委會。

  基層監察體制改革後,監督的力度更強了,經過此案後,羅燕深有感觸。“協作區整合了基層紀檢監察力量,也為我們提供了相互學習、取長補短、共同進步的平臺,大大提升了工作效率。最重要的是,協作區促進了監督向基層延伸,打通了監督的‘最後一公里’,這讓我今後進一步細化監督充滿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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