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禁止莘桥村、西演村2个集市占用公路的通告

高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高阳县公安局

高阳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西演镇人民政府

关于禁止莘桥村、西演村2个集市占用公路的通告

莘桥村、西演村2个集市外溢,摊贩占道经营,导致保沧公路莘桥段、西演段卫生环境差,交通秩序乱,逢集必堵,事故频发,百姓怨声载道,社会影响恶劣。为规范莘桥村、西演村2个集贸市场经营秩序,维护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就禁止莘桥村、西演村2个集市占用公路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严禁在保沧公路沿线以路为市,占道经营或店外经营。凡违规搭建、设置的亭棚摊点,各经营户必须自行拆除、撤离;对拒不执行的,将依法强行处置,并按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二、各马路市场经营户要顾全大局,主动配合,自觉纠正违规经营行为,主动退市归路。

三、对阻碍执法、无理取闹、聚众闹事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严厉打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此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特此通告。


2020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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