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淡如菊卻紅顏薄命,這個少女被親爹殘忍殺死令無數金迷唏噓不已

飛雪連天射白鹿,笑書神俠倚碧鴛,十四部金庸中長篇小說裡最憋屈的一部當屬《連城訣》,因而狄雲也是十四部小說裡最憋屈的第一男豬腳——如果不是金庸拉郎配硬塞給他一個水笙找平衡的話,此人憋屈程度堪比《活著》裡的福貴。


但相比於另一個人,他還是要幸運的多。這個人可能是整個金庸武俠世界裡最憋屈最令人惋惜的一個——因為她真的是被憋死的,還是被自己的親爹憋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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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她就是人淡如菊的凌霜華,那個天天在窗口放朵菊花給丁典看的知府女兒。

凌霜華的悲劇來自於她愛上丁典。愛上丁典也沒錯,丁典也愛她。金庸先生借丁典的口,這樣描摹凌霜華:我回過頭來,只見一個清秀絕俗的少女正在觀賞菊花,穿一身嫩黃衫子,當真是人淡如菊,我一生之中,從未見過這般雅緻清麗的姑娘。

人生若只如初見,大概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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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人生並非只如初見。凌霜華有個歹毒的父親淩退思。

丁典手握武林重寶《連城訣》,所謂“匹夫無罪,懷璧其罪”,丁典被淩退思盯上了。為了得到這本人人覬覦的武林至寶,淩退思用自己的女兒做誘餌,假意把女兒許配給丁典,然後伺機下毒擒住丁典,嚴刑拷打逼問《連城訣》下落。丁典知道一旦說出後姓名不保,自然不肯說,於是被關在大牢裡遭受經年折磨。

凌霜華髮現父親的狼子野心,氣憤難當,每天在丁典的牢房窗臺放一盆鮮花,這是她和丁典的約定。她不忘丁典,丁典堅持活著。雖然被淩退思以丁典性命為要挾,在母親靈前發誓永不與丁典相見。可她對丁典的愛矢志不渝。這樣的日子堅持了八年,為了守節,她甚至不惜自毀容貌來斷了父親讓她再嫁的心思。丁典再見到她的時候,是這樣令人心碎的場景:

我又感激又憐惜,一掌打破了窗子。她驚呼一聲,閉起了眼睛,伸手矇住了自己臉,可是我已經瞧見了。她那天下最美麗的臉龐上已又橫又豎地劃上了十七八刀,肌肉翻了出來,一條條都是鮮紅的疤痕。她美麗的眼睛、美麗的鼻子、美麗的嘴巴,都歪歪扭扭,變得像妖魔一樣。我伸手將她摟在懷裡。她平時多麼愛惜自己容顏,若不是為了我這不祥之人,她怎肯讓自己的臉蛋受半點損傷?我說:‘霜妹,容貌及得上心麼?你為我而毀容,在我心中,你比從前更加美上十倍、百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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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這樣一對苦命鴛鴦,卻沒有等到一點幸福。金庸先生不肯給凌霜華一丁點兒希望。在狄雲的口中,凌霜華的悲慘結局宛如畫卷,一點點展開,令人不忍卒睹:

“山岡附近沒人家,離開大路很遠,也沒人經過。但白天總不能刨墳。直等到天全黑了,才挖開墓土,再掘開三合土封著的大石,現出了棺木。經歷了這幾年來的艱難困苦,狄雲早不是個容易傷心、容易流淚的人了,但在慘淡的月光下見到這具棺木,想到了丁大哥便是因這口棺木而死,卻不能不再傷心,不能不再流淚。

淩退思曾在棺木外塗上“金波旬花”的劇毒,雖然時日相隔已久,而且將棺木抬到此間下葬,料想棺外毒藥早已抹去,但他不敢冒險伸手去碰棺木,拔出血刀,從棺蓋的縫口中輕輕推了過去。那血刀削金斷玉,遇到木材,便如批豆腐一般,他不用使勁,便已將棺蓋的榫頭盡數切斷,右臂一振,勁力到處,棺蓋飛起。

驀然間,只見棺木中兩隻已然朽壞的手向上舉著。棺蓋一飛起,兩隻手便掉了下去,宛然會動一般。狄雲吃了一驚,心想:“淩小姐入棺之時,怎地兩隻手會高舉起來的?這真奇了。”只見棺中並無壽衣、被褥等一般殮葬之物,淩小姐只穿一身單衣。

狄雲默默祝禱:“丁大哥,淩小姐,你二人生時不能成為夫妻,死後同葬的心願終於得償。你二人死而有靈,也當含笑於九泉之下了。”解下背上的包袱,打了開來,將丁典的骨灰撒在淩小姐屍身上。他跪在地下,恭恭敬敬的拜了四拜,然後站起身來,將包骨灰的包袱裹在手上,便去提那棺蓋,要蓋回棺木。

月光斜照,只見棺蓋背面隱隱寫著有字。狄雲湊近一看,只見那幾個字歪歪斜斜,寫的是:“丁郎,丁郎,來生來世,再為夫妻。”

狄雲心中一寒,一交坐在地下,這幾個字顯是指甲所刻,他一凝思間,便已明白:“凌姑娘是給他父親活埋的,放入棺中之時,她還沒死。這幾個字,是她臨死時用指甲刻的。因此一直到死,她的雙手始終舉著。天下竟有這般狠心的父親!丁大哥始終不屈,凌姑娘始終不負丁大哥,她父親越等越恨,終於下了這樣的毒手。”又想:“凌知府發覺丁大哥越獄,知道定會去找他算帳,急忙在棺木外塗上‘金波旬花’的劇毒。這人的心腸,可比‘金波旬花’還要毒上百倍。”

有時候我們不得不說金庸先生絕情和偏心。面對郭芙、袁紫衣這樣的女人,都可以讓她們全身而退甚至得償所願,卻不肯給凌霜華這樣的女子一絲希望。可是,誰又能說金庸先生錯了呢?命運的無常,誰說得好呢?惜哉痛哉,人淡如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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