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攀:为了热爱的检察事业,坚守着那份不一样的“平凡”


“十佳”风采 | 王攀:为了热爱的检察事业,坚守着那份不一样的“平凡”


王攀,东阳市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2016年获金华市侦查监督“十佳检察官”称号;2016年、2018年至2020年,先后四次被金华市人民检察院荣记个人三等功;获得2019年度东阳市“十佳政法干警”称号。

东阳检察院二楼西边第一间办公室,在2019年的那段时间里总是全院“留灯”到最晚的,它的主人就是东阳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王攀。

2009年,硕士毕业于华东政法大学的王攀进入东阳检察院公诉科工作,从公诉到侦监,再到“捕诉一体”的第二检察部,从检十年,他由一个对法律公平正义热切向往的青年,成长为扛起重大疑难复杂案件重任的员额检察官和部门负责人,荣誉和成绩的背后是热爱,是坚守,是点滴积累,更是不辍的信念。

“办案就是一种乐趣”

从检十年间,王攀参与办理过多个重大涉黑、涉恶案件,但最让他记忆深刻的还是“228”专案。2018年5月,时值端午,王攀和他的团队正式提前介入国家扫黑办督办的“228”专案,从提前介入、批准逮捕、出庭支持公诉全程参与,历时一年半,这是他办得最久的一个黑社会性质系列案。

审查逮捕阶段,他们制发2000余字补证提纲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取证,该案的审查逮捕工作先后四次得到省院领导批示肯定。2019年10月,案件进入审查起诉阶段,8人办案组入驻公安机关办案点,“5+2”“白加黑”工作模式一干就是3个月。“早上出门时,孩子还没醒,晚上回家后,孩子已经睡着了。”王攀苦笑着说,当时他们没日没夜地工作,为了使审查起诉工作顺利开展,在提前介入阶段就力争高标准、严要求,最终形成400多万字的审查报告。

因为这个系列案件,王攀第一次对30余人以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批准逮捕,成为第一个先后代表金华市、东阳市两级检察机关出庭支持公诉的检察官,也成为该案出庭支持公诉时间最长的公诉人。“每个人的兴趣爱好不一样,对我来说,办案就是一种乐趣。特别是自己办的案子得到了肯定,就更加成为一种动力。好比爬山,每登高一寸,就能看到不一样的风景,得到不一样的成就感。”讲到办案,他神采奕奕,热情就从眼神中流露出来。

但江流入海,聚沙成塔,一个人的办案能力从来不是与生俱来的。从2011年承办第一起涉黑案,到去年办成“228”专案,十年时间,王攀都在汲取知识、吸收经验、积蓄能量。办每一个案件,他都从点滴和细节入手,不放过每一个供述,每一起事实。他说:“世上最怕‘认真’二字,最笨的方法其实是最有效的方法。”

“法律并不是机械的”

办案讲究方式方法,硬汉也有柔情的一面。2018年,王攀承办李某某故意杀人案,但李某某从刑拘到移送审查逮捕30多天时间里始终否认杀人的事实,口供突破不了,又没有直接证据,怎么办?

“我相信一个人的犯罪肯定是有原因的,即使是激情犯罪。我们检察官要做的,就是查清所有事实,不枉不纵,给案件一个准确的定性。”王攀说,当时他在审查中发现李某某在前期已承受较大心理压力,或许再来“临门一脚”就可以击破其心理防线。于是,他利用其尚不知死者已怀孕的事实,在提审中讯问:“她没有告诉你她已经怀孕了吧?一尸两命也非你所愿的,对吗?”这句话一下击中了李某某的内心,连日来筑起的铜墙铁壁瞬间瓦解。随后,李某某如实交代了杀人事实,案件顺利批捕。

“办理案件,适用法律绝不能太机械,我们总说要达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三个效果’的统一,其实就是要在办案的时候就力争把问题矛盾找出来、解决掉,不能一办了之,真正做到案结事了。”王攀说,十多年的刑检工作,让他对法律有了更深刻的思考和理解。

“过好自己平凡而不平庸的生活”

第二检察部主要负责重大刑事案件办理,人员构成上有老同志也有新面孔,作为部门负责人,王攀说:“我和普通干警没有什么区别,要求别人的,我自己一定首先做到。每个人各归其位、各司其职,把各自的才能都发挥出来,就能把工作做好。”

他率先垂范,在部门内建立月度工作计划表,细化各个月的重点工作、创新工作,将责任落实到每一位干警。为了营造良好的学习研究氛围,他还明确部门中层到年轻干警调研任务,推动研究型团队建设。从以前的侦查监督部到现在的第二检察部,王攀带领的团队因工作业绩突出多次被记功表彰。他本人办理的多个案件也被评为典型案例和精品案件,撰写的理论调研文章先后在《检察日报》、高检院《检察调研》及《浙江检察》等发表,并多次在省级理论研究会上获奖。

“检察工作一直在推陈出新,从以前的公诉到侦监,现在的‘捕诉一体’,都是不一样的感觉。我喜欢办案,工作就是我的兴趣。”王攀说,或许有人认为时常加班到深夜是一种辛苦,但他觉得能把简单的事情日复一日地做好,知行合一,就是最大的幸福,“我们要过好自己平凡而不平庸的生活,为检察事业贡献点滴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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