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寧縣:“三舉措”推進幹部人事檔案工作

幹部檔案是記載幹部個人信息的基本憑證,是選人用人的重要依據,也是新形勢下從嚴管理幹部的有力抓手。會寧縣委組織部認真落實《幹部人事檔案工作條例》,堅持從“源”上把好關、從“面”上抓整改、從“根”上建機制,點線結合、標本兼治,進一步推動幹部人事檔案工作科學化、制度化、規範化。

——從“源”上把好關。嚴格按照《幹部人事檔案材料收集歸檔規定》,堅持把好檔案材料“入口關”。 一方面嚴格規範採集程序,精準採集材料。對照幹部人事檔案材料收集範圍規定的10大類25小類材料,對幹部人事檔案進行全面排查,建立幹部人事檔案材料補充臺賬,對於材料不全的,及時督促相關單位補全、補齊檔案資料。同時,建立幹部人事檔案收集聯繫制度,及時掌握動態信息,即時收集人事檔案材料,確保檔案材料的完整性。另一方面,堅持去偽存真,嚴格材料審核。對每份零散材料都進行嚴格的鑑定審核,未經鑑別的零散材料一律不歸檔、不裝訂,確保幹部人事檔案的權威性。

——從“面”上抓整改。堅持問題導向,結合近年來巡視反饋問題,開展幹部人事檔案“回頭看”工作,分類建立臺賬,查漏補缺、舉一反三,從嚴切實抓好整改落實。對在職人員檔案全面審核,集中檢查檔案審核內容,對檔案中缺少主要材料的、填寫不規範、手續不完備的檔案材料予以補充完善,做到應審盡審、客觀公正、實事求是。堅持幹部人事檔案“凡提必審、凡進必審、凡轉必審”,嚴格規範審核程序,對於幹部檔案中缺少重要的原始材料,或者審核時發現有重大問題、檔案材料真實性存疑、材料涉嫌塗改造假的,在未經核實前一律暫緩任用。嚴格按照《幹部人事檔案造假問題處理辦法(試行)》,切實加強對檔案塗改的審核力度,凡經發現檔案材料存在塗改造假的,從嚴進行調查核實和組織處理,確保幹部人事檔案的嚴肅性。

——從“根”上建機制。進一步建立健全檔案管理機制,提高制度執行力。建立完善《會寧縣幹部人事檔案材料收集制度》《會寧縣幹部人事檔案查(借)閱制度》《會寧縣幹部人事檔案保管保密制度》《會寧縣幹部人事檔案轉遞制度》《幹部檔案材料收集歸檔規定》等,切實加強幹部檔案日常管理,規範使用《幹部檔案借轉遞通知單》、《幹部檔案轉出(入)登記冊》、《幹部檔案收集材料登記冊》、《幹部檔案查(借)閱登記冊》,細化工作流程和步驟、量化執行時限,做到收轉有登記、查(借)閱有手續、管理有章法、工作有條理,確保幹部人事檔案工作的規範性。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