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防火 人人有责


森林资源是全社会的共同财富,森林草原防灭火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近期森林草原火险等级居高,清明节临近,农事、生产、祭祀用火增多,火灾形势严峻,为有效遏止森林火灾的发生,保护好我们共同的绿色家园,广大市民要自觉遵守森林草原防灭火的有关法律和规章,最大限度地保护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积极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社会生活环境。在此,陇南市森林公安局向全体市民提出如下倡议:

森林防火 人人有责

清明节倡议

01 森林防火 从我做起

森林草原防灭火要从我做起,请广大群众自觉遵守,不携带火种进入林区,不在林区燃篝火、烧炭、烧蜂、野炊、吸烟、燃放烟花爆竹和孔明灯。对痴、呆、傻、聋哑、精神病患者和未成年人,家属要做好监护工作,防止他(她)玩火引发烧山毁林事故。

02 文明祭祀

要改变以往上坟祭祖点香烧纸币、燃放烟花爆竹的陋习,积极倡导用环保、植树、鲜花等有益于保护生态环境的现代文明方式祭奠寄托哀思,自觉禁止一切野外用火。

03众志成城

森林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重要资源。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从我做起,从细节做起,开展火灾隐患大清除活动。要及时对祖坟周围的枯枝落叶、灌木杂草进行一次全面清理,以消除火灾隐患。希望大家积极行动起来,投身到当前的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中来,为建设天蓝地绿,景美民富的和谐陇南、平安陇南、生态陇南做出自已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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