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餘:因吵架朝鄰居潑糞水被判賠500元,法官居中調和相互認錯

鄰里“糞怒”相對 法官居中調和

大餘:因吵架朝鄰居潑糞水被判賠500元,法官居中調和相互認錯

大餘縣的肖某與朱某毗鄰而居。2016年4月16日,肖某在其與朱某小院子中間的過道上填土,朱某看到後進行勸阻,雙方發生口角,朱某遂將桶裡的糞水向肖某身上潑去,以致引發訴訟。

該案經大餘縣人民法院審理,判決由朱某向肖某賠償500元。判決生效後,雙方仍有不滿,肖某執意要朱某道歉,朱某則認為是肖某填土有錯在先,不願支付500元賠償款,案件進入執行程序。

強制執行500元並不是什麼難事,但如何修復肖某和朱某之間的隔閡,讓雙方今後能和睦相處,執行該案的陳法官為此費了不少心思。

他多次上門後瞭解到,原來肖某與朱某之間的過道上沙石多,肖某家的小孩喜歡在沙石上嬉戲打擾,難免會有沙石進入眼睛,危及小孩健康,遂想到用填土的方式掩埋沙石。而朱某家地勢較低,一遇雨天黃土便隨雨水流向他家院子裡,影響環境衛生,打掃起來也十分麻煩。於是才有了“糞怒”相對的局面。

陳法官聽到後,當即幫忙運來大塊平整的石頭替換了原有的小沙石,既不會飄進小孩子的眼睛又不會流向朱某的院子裡。

肖某和朱某被陳法官的真誠所感化,終於從“任性”迴歸“理性”,均認識到了自己在處理矛盾方面的偏激頑固,誠懇向對方認錯,同時一致表示今後一定會相互寬容諒解、和睦相處。

大餘:因吵架朝鄰居潑糞水被判賠500元,法官居中調和相互認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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