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来了!!4月1日起,青岛要给这些人“涨钱”!

好消息来了!

从市民政部门获悉

为了进一步改善青岛市城乡低保家庭

和特困人员的基本生活条件

提高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

决定自2020年4月1日起

提高全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

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

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崂山区、黄岛区、城阳区、即墨区(以下简称“七区”)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实行城乡统筹,城市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每人每月66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700元。

胶州市、平度市、莱西市(以下简称“三市”)

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每人每月60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630元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原来每人每月49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520元。

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

“七区”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由每人每月99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 1050元 。

“三市”城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由每人每月90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 945元 ,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由每人每月735元提高到为每人每月7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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