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關於自己後事的幾點安排

近幾年,每逢清明節,公路上由城市奔往農村的車輛絡繹不絕,通往墓地的道路更常常是水洩不通,浩浩蕩蕩的掃墓大軍令人歎為觀止。人們成群結隊聚集山林為先祖先宗修整墳墓、焚香磕頭、上供燒紙,大搞各種祭祀活動似乎已蔚然成風。

對此,我不置可否。我只是把自己的後事做好安排。本人一生簡樸、一心行善,所以,死後靈魂自有佛祖或者道祖安排,其他人等不必擔心,也不必操心。我既然一生平平淡淡,死後也不必轟轟烈烈。所以,我從不諱言疾病,從不諱言死亡。

首先,我晚年時期如患癌症或腦出血、尿毒症等絕症,不必搶救,只可用中醫藥治療或採取物理療法,生死有命,切不可做化療或放療。不得采取任何強行延長生命的措施。

其次。死後安排:

第一、不準建造墳墓,不準樹碑。骨灰可拋海撒河或任意撒入山林,或埋於樹下即可,總之最好使之蕩然無存不留痕跡。

第二、不準使用紙錢、紙馬、紙人、紙元寶等所有祭祀物品。不準焚香,不準在家中或野外或馬路邊焚燒我用過的舊衣物。一應舊物,有使用價值或收藏價值的可留就留,不可留的一律扔到垃圾場,或者在火葬場火化。

第三、不準過百日、週年、生日等等紀念日;不準過一七、三七等等所有的七。

第四、清明節、春節等節日不準搞什麼請神回家的儀式。

以上各條,如後輩子侄等做不到視為不孝;親朋好友做不到視為不義。大家可儘早忘掉我,如思念不已,可進入我的空間,勉為其難地看看我的文字即可。“文如其人”,見我文,如見我面。


為避免不必要的誤會,特做此交代,今公開宣佈,鹹使廣大熟人、親友等等得以知聞。

我關於自己後事的幾點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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