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掞之與朱熹情深義重

魏掞之與朱熹之間的深厚友誼是有口皆碑的。一個是社倉創始人,拜為太學錄;一個是南宋時期的理學集大成者,教育家。二者同出師門、志同道合、情深義重,其理學思想為歷朝重用,成為中華民族優秀文化的瑰寶!

同出師門 志同道合

魏掞之(1116-1173)字元履,號艮齋,古建州招賢裡(今建陽區徐市鎮)人,以儒學顯(《宋史·魏掞之傳》)。唐朝名相魏徵後裔入閩23世孫,建陽魏氏始祖(《鉅鏕魏氏宗譜》光緒活版印刷,魏長青存書)。他生於書香門第,與朱熹早期同為南宋理學家胡憲的學生,之後他們又拜學於劉子翬、劉勉之門下,兩人求學時便建立起深厚友誼。

魏掞之的志向是儒者匡扶正道,兼濟天下。主張“二程”(程穎、程頤)的理學為正統思想,強調“修德業,正人心,養士氣”的治國方略,受到孝宗皇帝的讚賞,被授予同進士出身,任太學錄。朱熹雖比掞之小十四歲,兩人都拜建寧府胡憲為師。朱熹從學於武夷三先生,考上進士後還拜李侗為師,成為理學集大成者。儘管朱熹為一代宗師,但與魏掞之情同手足,十分敬重他,讚賞他的高風亮節,特意為魏掞之編撰的《戊午讜議》一書作序。序中寫道:“今南北再歡,中外無事,迂愚左見所謂萬世必報之仇者,固已無所復發其口矣。竊伏田間,不勝憤嘆,因讀魏元履所敘次《戊午讜議》,為之慨然流涕,蓋傷其禮禍殃自此也……”

創設社倉 賑貸百姓

作為民間儲糧備荒救助貧困模式社倉,系宋代魏掞之首創。“諸鄉社倉,自掞之始”(《宋史》卷四七五《魏掞之傳》)。紹興年間,魏掞之在家鄉福建建寧府招賢裡(現建陽區徐市鎮)創立了長灘社倉。災年或青黃不接之際,以斂散賑貸之法解民困,取得了較好的社會效果。社倉制度重在救恤,於官於民兩利,解決百姓在災荒之年,嚴重缺糧的生計問題。《朱文公文集》卷七九《建寧府建陽長灘社倉》記載此事。魏掞之長灘社倉的創辦,獲得朱熹的作法充分肯定。管理上的細節兩人進行深入探討,他認為:“元履常病予不當祖荊舒聚劍之餘謀,而予亦每憂元履粟久速腐,惠既狹而將不久也。講論餘日,杯酒從容,時以相訾謷而訖不能相訑。”(《朱文公文集》卷七九《建寧府建陽縣長灘社倉》《國錄魏公墓誌銘》)。乾道五年(1169),朱熹在建寧府崇安縣開耀鄉五夫裡建社倉,把倉米改為常年貸放收息,春夏貸出,秋冬收入。每石米收取息米2鬥,較民間借貸3至5斗大為降低,保一方的安寧,也為後來朱子知南康救荒積累了經驗。淳熙八年(1181)朱熹奏請宋孝宗推行社倉制度,以防患未然,皇帝獲准下令在全國推廣,至南宋後期社倉已廣佈天下。這項由魏掞之首創,朱熹推廣的社倉已成為封建社會基層救助的主要模式並一直沿用至清朝。讓窮苦百姓在災荒之年渡過難關得以生計,為封建社會的穩定與發展作出了不可磨滅的貢獻。他們倆在社倉創建與發展中所凝結的友誼讓世人敬仰和稱道。

踐行孝賢 勉勵後人

魏掞之與朱熹總是以儒家禮儀來踐行孝賢。魏掞之一貫十分重視喪祭和禮法。有一遠房叔父客居南方,他不遠千里迎接來奉養,死後按親生父母的禮節送葬,留下的孩子也幫助撫養成人。當看到一些鄉親把去世親人棺木置於寺廟或荒野,久未落土,便勸誡他們儘快下葬。缺錢或無後的則予以資助,使死者能落土為安!宋史記載,經他出資安葬無子嗣的死者數以千計。魏掞之善於揚他人之長補其不足,對於按禮節拜訪的後生,只要他有一點長處,就向有關方面舉薦,讓他們有所作為(《宋史·魏掞之傳》)。朱熹對魏掞之禮儀孝賢給予高度的評價,從中汲取營養並形成完善的《朱子家訓》,成為中華民族家風家訓文化瑰寶之一。魏掞之晚年勸兒子魏晟等拜朱熹為師,將理學發揚光大。魏掞之去世後,朱熹撰寫墓誌,張栻寫墓表,呂祖謙致祭,朝廷追贈直秘閣。

魏掞之與朱熹同時代、共命運,弘揚理學,交往甚篤,友誼深厚。朱熹總是十分謙遜地向年長的掞之學習,討論學術,重視理學教育,創辦社倉,開辦書院,踐行儒學禮儀孝賢,掞之沒有以老自居,敞開心扉,共同求學,甚至向朱熹不恥下問。他們共同努力,為閩北沃土贏得了“理學名邦”“海濱鄒魯”的無上殊榮。

創辦書院 傳授理學

乾道年間(1165-1173),魏掞之入朝任太學錄,躬行實踐,懷德天下,為安邦治國,他多次上書進諫革除人浮於事、空談不實作風。並責備宰相陳俊卿糾正不力收效甚微,他自請離朝 ,迴歸故里。乾道四年(1168),他將玉田峰下美女山的住房改建為建陽錦溪玉田書院,辦學教書,言傳身教,推崇理學。他首推道德品行和經學知識,其次學治理國家的知識。玉田書院一度興旺發達,學子數眾,直至其子魏晟恐於子孫不一或起孚端,將書院改為雙峰寺。朱熹力挺魏掞之,竭力主張以理學治國,同樣懷才不遇,故專心致志於理學教育授徒講學,以“明天理,滅人慾”為基本的指導原則,開辦書院。淳熙七年(1180)三月,經朱熹的竭力倡導白鹿洞書院修復,朱子殫精竭慮,不遺餘力,親任洞主,延請名師,充實圖書,訂立學規(即《白鹿洞書院教規》)。淳熙十年(1183),朱熹在五夷山九曲溪畔大隱屏峰腳下創建武夷精舍,潛心著書立說,聚眾講學。紹熙三年(1192),朱熹遷居建陽的第二年,他秉承父志,建“竹林精舍”,後更名為“滄州精舍”。淳佑四年(1244),詔賜為“考亭書院”。在辦學中,魏掞之與朱熹兩人總是不謀而合極力推崇“二程”理學為正統學術思想,朱熹辦學雖比魏掞之晚了二十年,但同樣融合佛、儒、道三教一體的思想體系,成為理學思想的集大成者。他們之間的友誼早以超越私交的範疇,朱熹的謙虛好學海納百川精神成了後人求學問道的榜樣。(魏常財 施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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