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销售卷烟被公诉


本报讯 近日,松溪县检察院受理了犯罪嫌疑人叶某、朱某涉嫌非法经营罪一案。

经审查发现,2016年1月至2018年8月间,被告人叶某、朱某未经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许可,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在微信平台发布销售卷烟广告,被告人叶某发展下线朱某、徐某(另案处理)等人销售“中华”“芙蓉王”等品牌卷烟。被告人朱某又向蔡某、郭某等人销售卷烟。经鉴定,被告人叶某非法经营数额为12.3989万元,被告人朱某非法经营数额为6.1891万元。

目前,叶某、朱某因涉嫌非法经营罪已被松溪县检察院提起公诉。

(郑岚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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