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广昌男子盗窃防疫物资 获刑半年罚一千元

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的关键时刻,江西广昌一男子竟打起防疫物资的主意,半夜溜入防控点帐篷内盗窃医用红外额温计、酒精消毒液等防疫物资。男子终被判刑半年,并处罚金1000元。

江西广昌男子盗窃防疫物资 获刑半年罚一千元

抚州市广昌县人民法院庭审现场

经广昌县人民法院审理查明,2月17日凌晨3时许,被告人苏某驾驶电动车先后窜至广昌县城老中医院右侧路口的疫情防控点、桃源小区疫情防控点等7处疫情防控点,先后盗得防控点帐篷内医用红外额温计4支、酒精消毒液6瓶及方便面等疫情防控物资,后将盗窃的防控物资带回家。

同日,苏某将盗窃的3支医用红外额温计送给了其亲戚。经鉴定,被盗的疫情防控物资价格为人民币1927元。

3月30日,广昌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苏某秘密窃取疫情防控点帐篷内的防控物资,价值1927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被告人苏某在江西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期间,秘密窃取疫情防控点医用红外额温计等较为紧缺的防疫物资,妨害疫情防控,酌情从重处罚。鉴于被告人归案后坦白自己的犯罪事实,遂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苏某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宣判后,被告人苏某服判,未上诉。(元春华 邱建军 廖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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