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證、醉駕、逃逸,法網恢恢,難逃處罰!

酒駕醉駕是嚴重的交通違法犯罪行為,對此公安交警部門一直是“零容忍、嚴執法”。但是,酒駕醉駕違法仍然屢禁不止。這不,又有“醉貓”又落網了。


車輛故障等待救援,醉駕被查獲


案例警示 | 無證、醉駕、逃逸,法網恢恢,難逃處罰!

2020年2月23日21時5分許,寧德高速支隊一大隊民警巡邏至瀋海高速下白石路段1959公里處,發現一輛白色小車停於應急車道,對警車警報提醒毫無反應。民警立即下車查看,駕駛員王某稱其車輛發生故障,無法繼續行駛,只好停在應急車道等待救援。駕駛員王某說話間言辭閃爍、前後矛盾,且身上有濃濃酒味。經檢驗鑑定,其血液中酒精含量為98.45mg/100ml,屬於醉酒駕駛機動車。

無證醉駕,涉嫌危險駕駛罪


2020年2月18日23時23分,陳某某駕駛浙AJJ6**號小型汽車載同伴從周寧縣興業街出發,行經周寧洋尾村時因操作不當,先後碰撞路邊閩J616**、蘇C850**號小車後,車輛衝出路外。事故發生後,經檢驗鑑定,陳某某血液中酒精含量為131.7mg/100ml,且無有效機動車駕駛證。陳某某涉嫌危險駕駛罪,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無證、醉駕逃逸,警方迅速破案


2020年2月7日凌晨1時32分許,廈門思明交警大隊事故中隊民警接到報警:禾祥東路奔馬新村路口一轎車碰撞二輪電動車,致騎車人受傷。民警立即趕到現場,傷者已被送醫。現場群眾反映,肇事車駕駛人有酒後駕車嫌疑,且意圖駕駛閩D***17號肇事小轎車離開現場,後因二輪電動車卡在車前右側,遂棄車逃離現場。二輪電動車駕駛人黃某某經醫院搶救無效死亡。

案例警示 | 無證、醉駕、逃逸,法網恢恢,難逃處罰!

思明大隊當夜成立專案組開展調查,並鎖定黃某某有重大肇事嫌疑。民警立即電話聯繫黃某某,他卻謊稱車借朋友使用,自己在莆田,後掛斷電話。民警多次拔打,黃某某不再接聽。

案例警示 | 無證、醉駕、逃逸,法網恢恢,難逃處罰!

經排查,民警最終於當天凌晨4時許,在黃某某住處門口將其抓獲。經檢驗鑑定,黃某某血液中酒精含量為95.08mg/100ml,且未依法取得機動車駕駛證,目前,黃某某已被逮捕。


【法律規定】

案例警示 | 無證、醉駕、逃逸,法網恢恢,難逃處罰!

飲酒後駕駛機動車,處暫扣6個月機動車駕駛證,並處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醉酒駕駛機動車,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處拘役,並處罰金,5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飲酒後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並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交警提示】

案例警示 | 無證、醉駕、逃逸,法網恢恢,難逃處罰!

“生命無價 酒後禁駕”,牢記“醉駕要追刑,切勿有僥倖”這既是親人的囑託,也是對他人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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