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长出庭支持公诉首例涉非法采矿案件

检察长出庭支持公诉首例涉非法采矿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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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获取非法利益不惜铤而走险,未取得采矿许可证却疯狂挖采灰岩矿(俗称大理石)予以销售,造成环境资源破坏价值一千余万元。3月26日,忻城县某石材有限公司涉嫌非法采矿案在忻城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忻城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林娜依法出庭支持公诉。

检察长出庭支持公诉首例涉非法采矿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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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办理该案的过程中,林娜检察长全面审阅了案卷材料,依法讯问了8名被告人,并对他们进行充分的释法说理,在辩护人的见证下,被告人均自愿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为有效指控犯罪,林娜检察长带领检察干警到该涉案矿点查看矿产资源被破坏程度。

检察长出庭支持公诉首例涉非法采矿案件

(林娜检察长(左3)带领检察干警到该涉案矿点)


检察长出庭支持公诉首例涉非法采矿案件

在庭审中,林娜检察长全面出示了该案的证据材料,经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等环节,被告单位及被告人均表示认罪悔罪。

该案的有效办理,严厉打击了非法开采矿产资源的犯罪行为。忻城县检察院将以“护航产业发展年”活动为抓手,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为忻城县碳酸钙产业提供了公正的法治环境,进一步保障碳酸钙产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检察长出庭支持公诉首例涉非法采矿案件

供稿:第一检察部、办公室

审核:莫韩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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