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宦官研究:成果、困境與思考


明代宦官研究:成果、困境與思考


明代宦官,一直是明史研究的一個熱點。最早的論述,多出日人之手。1949年以前,這個領域的研究只能算是略為著墨,多屬雜談、簡說性質,刊載於通俗讀物上,以饗一般讀者。第一部具有較大影響的專著是丁易的《明代特務政治》(中外出版社,1950年;群眾出版社,1983、2008年;中華書局,2006年)。此後,臺灣學者有一些研究,但數量不多。進入上世紀80年代,國內學界對這個議題開始關注,進入了一個研究的繁榮期。就其成果而言,僅據筆者蒐羅所及,有關論著即不下二百篇(部)。

一 有關明代宦官的著作

研究明代宦官的著作,當首推丁易所著《明代特務政治》,這是第一部研究明代宦官的專著。該書寫作於1945至1949年之間,在當時特定的歷史條件下,作者為了“影射”的需要,以特務政治作為書名。該書所設定的論述框架及對明代宦官的一些主要評價,至今罕能突破,這也是它一再刊印的根本原因。

在經歷一個相當長的冷淡期後,明代宦官研究開始活躍起來,在最初的階段,以王春瑜和杜婉言的成果最為突出。他們先後合作譯註了《明史·宦官傳》中的劉瑾、魏忠賢二傳(中華書局,1983年),編寫了《明代宦官與經濟史料初探》(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1986年),並寫作了《明朝宦官》(紫禁城出版社,1989年)。後者是第二部研究明朝宦官的專門著作,後來收入王春瑜個人文集(陝西人民出版社,2007年),再版時內容有所增加,主要是新增宦官小傳43個,總計達58人。該書還附有“明朝宦官事例”,其實也都是宦官傳。

其他論著還有衛建林的《明代宦官政治》(山西人民出版社,1991年;花山文藝出版社,1998年增訂版)、何偉幟《明初的宦官政治》(香港網上電子出版有限公司,2000年初版;香港文星圖書公司,2002年增訂版),均以“宦官政治”為矢的,但創新性內容不多,未能出丁易的範圍。溫功義《明代宦官和宮廷》(重慶出版社,1989年第1版;2000年第2版)、《明代宦官與三案》(重慶出版社,2004年),注重敘述的“娓娓道來”,學術性稍弱。

此外,專題研究還有苗棣《魏忠賢專權研究》(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1994年)、王川《市舶太監與南海貿易——明代廣東市舶太監研究》(香港天馬圖書有限公司,2001年),傳記有韓大成、楊欣《魏忠賢傳》(人民出版社,1997年)。

以上論著均再版,反映了社會對宦官問題的普遍興趣。此外還有一些宦官通史的著述,也有涉及到明朝的內容。其中餘華青《中國宦官制度史》(上海人民出版社,2006年)全面梳理了自先秦至清末的宦官史,是較有價值的一部,可備案頭便覽,其明朝部分主要依據《明史》。

二 研究的熱點與反思

明代宦官研究,成果頗豐,其論題之廣,顯示了明代宦官對社會生活的全面滲透和影響,可以這麼說,明代宦官問題的延展性比其他任何一種政治課題都要來得寬廣。宦官作為一股政治勢力,既可與外朝某一機構相對應,又可與整個官僚集團相對;它是文、武之外的第三種力量,它的職權跨越內府而及於外廷、由勞作賤役而上及國家管理,從中樞決策而降及地方事務。正因為這樣,明代宦官研究才有那麼多的視角和切入點,出現了大量的論文。由於文章數量太多,且良莠不齊,不可能也不必一一介紹,茲就研究中幾個值得反思的問題,試予討論。

(一)宦官應該放在明代國家機構的什麼位置。宦官作為中國古代專制體制的伴生物,應該在國家機構中處於一個什麼樣的位置?對此雖無專文討論,但是凡研究政治制度者,必不能從此問題上躲開,其實是個沒有“溫度”的大熱點。

研究明代政治制度的論著,多將宦官歸於“皇帝制度”之下。如張德信《明代典章制度》(吉林文史出版社,2001年),宦官入“奉侍衙門”,與宗人府、詹事府比肩。林金樹、張顯清主編的《明代政治制度史》(廣西師範大學出版社,2003年)介紹制度時亦然,而將“宦官專權”的內容分散於內閣等節中介紹。另如楊樹藩《明代中央政治制度》(臺灣商務印書館,1978年)將宦官與“女官六局”、“宿衛”諸制一起列入“侍衛機關”,兼述宦官專權之原因。王天有的《明代國家機構研究》(北京大學出版社,1992年)則立專章論述宦官制度及在政治經濟方面的影響,這一種分類給了宦官研究比較重要的地位。應該說,由於宦官身份及“宦權”的特殊性,給宦官制度的定位帶來了困難。

明代被視作中國歷史上“宦禍”最嚴重的幾個朝代之一,宦官“擅權”,必有其制度作保證;即便權自“幹竊”而來,既然攫住不還,也必以制度固定之。王天有《有關明史地位的四個問題》(《明清論叢》第7輯,紫禁城出版社,2006年)中,將宦官作為第三個問題提出來。在寫作《明代國家機構研究》一書時,他已注意到宦官組織的“衙門化”問題,該文繼續了對這個認識的深化,強調宦官的“衙門化”,使得“在皇帝之下實際形成了兩套班底”,一為以內閣為代表的政府,一為以司禮監為代表的宦官。正因為“宦官在國家政權中的地位已相對穩定,成為國家權力機構的一個組成部分”,所以“明代官僚士大夫反對宦官者大有人在,但很少有反對宦官衙門的”。兩者的關係是相互牽制的,所以“權閹”的出現往往“與皇權式微和弱勢內閣有關”。

宦官制度雖然是一種令人不齒的制度,但它既然已成功地侵入明朝政體,並得以改造,後人就必須以實事求是的態度予以承認和研究。當前的論述,在論題的切入和展開上,多循宦官“與政治”、“與經濟”、“與軍事”的舊轍,這依然是一種將宦官制度放在國家體制之外或對立面加以考察的觀點。

在這方面,方誌遠的新著《明代國家權力結構及運行機制》(科學出版社,2008年)有所突破,該書採用一種“嵌入式”的研究方法,將宦官置於國家權力機構及運行中所曾佔據的位置,無論是研究中央還是地方制度,都用相應的篇幅介紹了宦官制度,如地方之“鎮守中官”,財政之“御馬監”等。這相比於作者在《中國政治制度通史·明代卷》(白鋼主編,方誌遠、杜婉言合著,人民出版社,1996年)中,僅將宦官附屬於皇帝制度的觀點,是一個重大進步。作者一直致力於明代宦官問題的研究,對鎮守中官、御馬監以及四衛、勇士營等都撰過專文,這些成果均體現在這部新著裡。

(二)宦權、皇權、相權。朱元璋廢相,是皇權強化的最主要證據。有關宦官專權的種種闡述,均離不開兩個問題:一是廢相與相權,二是皇權的集中與分散(或延伸)。如黃宗羲所云:“彼宮奴者,見宰相之政事墜地不收,從而設為科條,增其職掌,生殺予奪出自宰相者,次第而盡歸焉。”(《明夷待訪錄·置相》,中華書局,1981年)將“宦權”拿來與“相權”對比,這也決定了“宦權”常被簡化為“中官首腦衙門——司禮監”的權力,而不是整個宦官組織所擁有的各項職權。事實上,“宦權”經常只在討論明代中樞機構的運作時,將其放到與“皇權”、“相權”的相互關係之中進行解讀。這恐怕是首先需要“正名”的。

明代罷相不置,“相權”到哪裡去了?有人說閣臣“無相之名,居相之實”,是事實上的宰相。但“閣權”與傳統“相權”是極不相稱的,因此有人認為,皇帝、閣部各攬去一部分相權,司禮監也收攬了一部分;甚至有道“只有司禮監才是明代中樞權力之所在”(郭厚安《略論仁宣時期中樞權力結構的變化》,《明史研究》第2輯,黃山書社,1992年)。多數論著認為,明代仍然存在“相權”,這一權力由內閣與司禮監分享,所謂“相權一分為二”(舒敏《內閣和司禮監——明代皇權平衡的兩個砝碼》,《麗水師專學報》1994年第1期),形成一種“雙體相制”,或“二元制”、“雙軌制”,“監、閣共理朝政”。如歐陽琛所闡釋的,“司禮監的權力,實質上是皇權的一部分,或皇權的化身”,“這個作為皇權一部分的監權,除了在共理朝政中與閣權相互制衡而外,還在皇權與相權之間,起著調節作用,以鞏固與加強皇權”(歐陽琛《明內府內書堂考略——兼論明司禮監和內閣共理朝政》,《江西師大學報》1990年第3期)。李洵強調“皇權”的積極性,即“司禮監與內閣同是皇權的附屬物,皇權緊緊控制著這兩個機構的權力,始終保持著皇權的獨斷或獨裁性,防止二者任何一方的權力超過皇權。並在不同情況下,轉移對兩者的傾向重心,以充分發揮他們的統治功能”(李洵《下學集》,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1995年)。

關於“三權”關係的說法,大致如此,不再贅述。綜合各說,大體形成這樣一種論述格局:明代皇帝既散相權,令各部分掌,又奪相權,君行臣職。但君不可無相,後乃有內閣之設,內閣從皇帝那裡爭回些,宦官再從皇帝那裡竊取些,於是三者共同據有權力結構的最上層。

以上關於宦權(司禮監權力)的論述,實際上正是將“宦官制度”定位為“皇帝制度”從屬物的一種反映。這種觀點不認同宦官權力的合法性,所謂“宦權”,只是假竊自“皇權”;將宦官權勢的擴張,闡釋為皇權的“延伸”或“分散”。

但是,既然宦官長期地、習慣地,並且在各權利關係事實認可的條件下享有一種權力——不管是否從“皇權”竊取而來,都應當視作合法。如果“宦權”皆屬竊攘,那麼洪武、永樂時期的宦權從何而來?如果宦權的來源僅僅是“私竊”,那它將異常地不穩定,隨著“失竊者”——皇帝——之賢否而變動;但不穩定性並非明中期以後宦權的特點。而且,“竊取說”也不能涵蓋所有的宦權。明代宦官參與庶政的範圍是非常廣泛的,管理某項具體事務,比如說尚膳監督理光祿寺、尚寶監用印、印綬監理黃,以及御馬監壩大等草場等,是否也是皇權的遺落?顯然,用分割所謂“皇權”來解釋宦官事實上擁有的政治權利,是說不通的。

既然“皇權”被視作宦權的源泉,“皇權”是什麼?顧名思義,皇權就是皇帝擁有的,出自“神賦天授”的權力。皇帝,有人認為是一種國家制度,即君主政體。顯然,自秦始皇建立以皇帝為首腦的專制政權以來,沒有一朝的政體是完全相同的,也沒有哪兩個皇帝的權力是完全一樣的。皇帝的權力來自於“天”,這是和其它任何權力最大的不同之處。“天”的權威至高無上,決定了皇權具有相同的性質;也決定了皇權一方面無處不在,一方面不可分割——除了皇帝,誰還能從“天”那裡得到授權呢?臣下的權力本質上都來自皇帝,通過這樣的方式:一是皇帝創建本朝制度並對各項官職規定特定的權限;二是朝廷以皇帝的名義將職位和權力授予某個臣工。“二十四衙門”的權力也一樣,那種認為它竊取或分散皇權的觀點,在理論上難以自圓其說。

那麼宦官是否可以從“相權”裡分一瓢羹呢?一般來說,權力歸屬於誰,就是誰的權力。相權,在宰相未罷之前,就是中書省長官的權力;中書解紐後,那些曾為丞相、丞、平章、參政掌握的權力也就流散了。事權固不能隨官而廢,但那還能稱之為相權嗎?比如過去章疏奏進必經中書省然後奏聞,後來這項權力被新設的通政司取得(還在廢相之前),難道能說通政使等官也攘奪了一部分相權,或那些官員也是不居相名的實相?中書存日,宰相論事於政事堂,或於御前會議,後來部議題覆,內閣擬旨,就是分割相權?皇帝親批奏章,為什麼就是下侵相職?明代勳臣、閣部九卿以及科道掌印官共議大政,彷彿群相議事於政事堂,難道連科道、勳臣也是相權的分食者?

一朝自有一朝制度,從宰相制度產生以來,“相權”就是不斷變化的。若謂明代有“相權”,那也只是特指明初中書省的權力,而沒有一個其他的相權。研究者何必對早已罷廢的“相權”念念不忘,非要株守一件敝物以審視一代新朝的政治呢?

事實上,由於“皇權”具有極大的不穩定性與複雜性,許多研究者的表述也搖擺不定,出現極大的混亂。筆者認為,與其囫圇、鑿空地去討論所謂“皇權”、“相權”或“宦權”,還不如深入到制度的運作中,具體考察各種實際權力的握有者是如何行使他們的權力的。

(三)監局制度研究。宦官的權力以及它與明代政治社會的諸種關係,一直是研究的重點。這方面的成果呈現“兩多兩少”:第一、將宦權放到與其它權力關係中——如內閣與司禮監——進行對比研究的多(常用的一個詞是“權力網絡”),而研究其具體制度的少。以洪武時期內府官制為例,過去40年裡僅有黃彰健《論皇明祖訓錄所記明初宦官制度》(臺北《史語所集刊》1972年第32本)。

第二、研究司禮監的多,主要是司禮太監“批紅”對明代奏章制度及政局的影響,而研究司禮監以外宦官機構的少。眾所周知,明代內府有“二十四衙門”,除了這些“大衙門”,還有東宮六局、天下王府承奉司、公主中使司,以及陵墓祠壇等處內臣,還有各種外差,如南京、鳳陽、承天、太和山等處守備,各邊省鎮守太監,提督珠池、織造、燒造內官等。在這方面,研究殊少。以鎮守內臣為例,在嘉靖十八年裁撤之前,每個省及邊鎮均置中官鎮守,各邊鎮守之下還有分守、守備、監槍內臣。可這樣一個重要制度,僅方誌遠《明代的鎮守中官制度》(《文史》第40輯,1995年)和田澍《嘉靖前期革除鎮守中官述論》(《文史》第49輯,1999年)兩篇文章作了概述。其實,這些宦官機構同樣構成明代“權力網絡”中的節點,都是研究者不能輕棄的題目。

(四)宦官評價及明代的“宦禍”。對宦官的惡評是與其“專權亂政”相因應的,許多研究正從其生理缺陷上尋找原因。如山昌嶺、張安福《宦官專權原因的社會心理學分析》(《濟寧師專學報》2001第2期)在分析“宦官專權必然性”時說:“(宦官專權的)原動力來自宦官特殊的心理機制,以及由此而導致的心理變態。”作者引用弗洛伊德的理論,認定宦官心理的變態來自“閹割焦慮”,以致形成“畸形的人格”;又引用“現代政治心理學理論”,認為宦官的自卑情結必然促使他追求“過度補償”。

心理分析作為一門科學,必有嚴謹的方法。而許多針對宦官心理的“分析”,既不拿一個“病人”細加“診斷”,也不提供一個群體(各個階層的、“好”或“壞”的宦官)作量的保證,卻開出“變態”的脈方。魯迅說:“中國曆代的宦官,那冷酷險狠,都超出常人許多倍。”此在文學家言儘可恣筆張大,而學術則不可不謹嚴。在討論宦官“變態”問題時,不應忘記此類人中亦有以“我形雖廢,自有不廢者存”的,宦官中並非沒有“珠璣”(劉寶石《明代宦官中的珠璣》,《中學歷史教學研究》2007年第1期);“宦官在政治生活中的作用並不都是惡劣的”(趙興元《從明代成化年間宦官的活動看宦官評價》,《第七屆明史國際討論會論文集》,東北師範大學出版社,1999年)。

對宦官的評價,在話語上常處於一個矛盾的境地。“變態”與否,在研究中也頗有因人而異的傾向,比如從來就沒人說鄭和“變態”、“焦慮”的。朱元璋說:“此輩自古以來,求其善良,千百中不一二見。”但研究者不能不注意到,在朝代的前期,政治較清明時,宦官多賢,至末世,則賢者尤難得。至此,心理學似乎失效了。其實,豈止宦官,官僚階層不都如此嗎?作為一個群體,宦官的行為也逃不脫社會的特定規範和影響,並不簡單是個心理問題。

明清易鼎未久,即有“明不亡流賊,亡於宦官”之說;更有人將明朝稱為“歷史上最大的太監帝國”。對明代“宦禍”的評價,王天有認為,明朝268年,宦官“專權”不過20幾年時間,將明代政治概指為“宦官政治”或“特務政治”,顯然是不合適的。“正確看待明代宦官問題,既要看到宦官在國家權力運作中的作用,也要看到宦官權重所帶來的危害”(《有關明史地位的四個問題》,《明清論叢》第七輯,紫禁城出版社,2006年),這是客觀公允的。但宦官權重到底帶來多大程度的危害,則是需要通過研究具體評估的。

三 研究的困境與出路

20多年來,明代宦官研究取得了不少成果,表現在一些錯誤認識得到糾正,一些偏見得到扭轉,一些史實逐步澄清,這些都有助於達致對明代社會的正確認識。但實事求是地說,眾多的成果呈現出一種“繁榮而單色”的特徵。“繁榮”表現在數量上;“單色”表現為許多研究缺乏新意,反覆操演陳說,還表現為研究漂浮,如蜻蜓點水,概說、介紹、綜述的多,而能深入展開,“鞭辟入裡”的少;一些至關重要的論題淺嘗輒止,偶見一二篇引玉之作,隨後數十年繼之無文。這後一點尤其表現在制度的研究上。比如內府最重要的衙門司禮監,如前所述,關於明代中樞司禮監與內閣“兩架馬車”的論說不下萬千言,均不過建立在劉若愚《酌中志》卷十六《內府衙門職掌》對司禮監的簡單描述,以及司禮太監掌握“批紅”這樣一個簡單事實的基礎之上(《明史》的記載也主要參考該書)。而劉若愚向後人介紹的,僅僅是萬曆晚期至天啟年間的司禮監,之前二百年司禮監職掌及構成的變化,又有多少人瞭解?如果沒有對一種制度及其變動規律的深入解剖和研究,宏論再高,也不過近於說夢。

近幾年來,明代宦官研究竟有漸冷的趨勢,一個重要指標是:文章明顯少了,和明史研究的其他領域相比,似有難以為繼之感。這到底是研究者興趣轉移了,還是在這個領域,研究已難再有新的開拓,產生新的論題了?其實都不是,而是一個長期存在的“瓶頸”開始發揮阻塞效應,那就是史料的薄弱。

宦官史料的缺乏,有“先天”的不足。首先,宦官的歷史是由士大夫書寫的,不管那些“刑餘之人”曾多麼幸運地站在權力的巔峰,但在歷史的長河裡,他們卻永遠只能立於萬惡的“下流”。士大夫們掌握著用筆審判,甚至是報復的權力。其次,還是出於頭一個原因,宦官史料常常被刻意抹去——沒有什麼比剿滅其遺蹟更能表達作史者抵制閹宦的決心了。因此,儘管明代史籍多不可避免地會留下一些宦官史料,但總體而言,它們絕對是異常零散而缺漏的。

除此之外,宦官史料發掘利用不夠,也造成研究中史料基礎的薄弱。宦官史料雖然缺略,但絕對數量仍然可觀。收錄宦官史料最多的,自非列朝《實錄》莫屬。但當下學界研究明代宦官,主要還是依靠王世貞的《中官考》一書。兩者就史料所藏而言,無異於大海之與溪流;而且《中官考》的內容還主要源自《實錄》。儘管現在已出版了好幾種《明實錄》的專題史料摘錄,但至今尚無一種明代宦官的“實錄鈔”問世。另外,各種碑刻以及明清兩朝地方誌中的宦官史料,整理利用都還不夠充分。由於大量零散的宦官史料未經系統整理,使用頗為不便,研究者只好就便取用《明史》、《中官考》等第二手材料,自然很快“倉空米盡”,史料的“瓶頸效應”便發揮作用了。

其實,明代宦官史料遠非已用到“倉竭庫罄”的地步,相反倒是大量史料被無端閒置。毋庸置疑,史料與論題之間存在互動關係,因為需求不旺,對資源的發掘也便動力不足。比如說較少為人重視的地方誌中的宦官史料,多數是關於鎮守內官的。內官出鎮是明代軍政及地方管理的一個獨特現象,但無論是研究明代九邊,還是省級管理機構的文章,多對這個存在百年之久,併發揮過重大影響的制度熟視無睹,剝落不論。專門論述的,雖有方誌遠和田澍的兩篇文章,也屬綜述性質,沒有利用到地方誌中的史料。既然一個制度本身都被人視而不見,相關史料之遭委棄,也就不足為怪了。這是問題的一個方面。

它表明,在宦官研究中,雖然已很少再有人以一味的批判來代替平允的研究,但事實上的偏見及其慣性依然存在;學術視野偏狹,固有的陳套仍在作怪。而排除偏見,放開視野,無疑將促進新史料的發現;新史料的應用又必將促使新論題的不斷湧現,這則是問題的另一個方面。英國人孟席斯的著作《1421:中國發現世界》(京華出版社,2005年),雖然引起不小的爭議,但這位“業餘歷史學家”對太監鄭和及其航海事業的全新描述,卻是建立在“證據”的基礎之上,作者運用史料之新穎、廣泛和不拘,給人留下深刻印象,也給我們以啟示。

過去研究中的一些“常識”之得到糾正——如最初將明代“宦禍”歸罪於永樂,到最終指證出真正的“禍首”實為太祖朱元璋——無不是伴隨著新史料的發現及應用而達到的。

在這方面,朝鮮《李朝實錄》值得一提。吳晗先生曾輯有《朝鮮李朝實錄中的中國史料》一書,他和孟森先生是最早將這個“寶庫”引入明清史研究的學者。其實,包括宦官在內的許多議題,仍可從中繼續挖掘。陳學霖便主要依據其中的材料,撰寫了《海壽——永樂朝一位朝鮮籍宦官》(《明朝人物與史料》,香港中文大學出版社,2001年)、《明永樂朝宦官探索——黃儼奉使朝鮮事蹟考釋》(《第一屆全國曆史學學術研討會論文集》,臺大歷史系,1996年6月)等文。海壽在《明太宗實錄》中僅出現兩次,永樂二十二年八月,朱棣在漠北暴崩,偕學士楊榮馳報北京的就是他。這樣一個重要人物,在明朝史籍中只留下雪中鴻爪般的印跡,李朝實錄中的記載卻不少。另外一個黃儼,地位更高,他是朱棣在燕府潛邸的親近內侍,構釁於朱氏父子之間,幾乎動搖仁宗的太子地位。永樂時期,曾多次奉使朝鮮,替朱棣行徵求“處女”等密事。但《明太宗實錄》僅記永樂七年九月的一次出使,餘盡湮沒。讀《李朝實錄》,這個明朝最早的權閹,面目登時清晰;明初一些為史籍所隱諱的政情與真相也躍然紙上。

新史料不僅產生新的議題,也帶來新的——比如說社會史——研究領域。北京西山黑山會有個剛鐵祠,祭祀明初宦官“剛祖”,祠內有關碑刻,跨明清直至民國,達23通之多。但“剛鐵”到底是個什麼樣的人?卻撲朔迷離,莫衷一是。梁紹傑最早注意到這個人物,寫了《鋼鐵碑刻雜考——明代宦官史的一個迷》(《大陸雜誌》91卷5期,1995年)。其後趙世瑜、張宏豔將研究進一步深化,寫了《黑山會的故事:明清宦官政治與民間社會》(《歷史研究》2000年第4期),指出那位為明清兩代宦官所崇祀,食了六百年香火的“太監祖師爺”,其實是宦官們自己創造,並不斷敷衍附會的;閹人們那婉曲而微妙的精神世界,正藏在那表面看來千篇一律的祭祀文字裡。如果沒有對這些材料的精心發掘,那個“世界”也便永遠消失了。

宦官史料利用不足,既有“自覺”(如以“特務”來概括明代宦官史,則異此的史料往往不取),或“非自覺”(泥於舊套,視野不開)的主觀原因;也有史料本身匱缺,又散漫於典籍,非下大力氣鉤稽,無能奏網羅之功的客觀原因。但它確實已經對明代宦官,乃至於明史的研究造成“堵塞”。因此我們說:明代宦官研究,與明史研究的其它任何一個領域相比,都更需要首先解決史料的問題。而欲有所突破,提升研究水平、拓寬研究路徑,必須以發掘、整理史料為首務,這樣才能為研究帶來一個真正的具有持續生命力的繁榮。

原文出處:中國史研究動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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