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仲裁服务中心的做法不仅是在疫情期间对企业减负增效的实际表现,更使我们这样的企业切实感受到了体恤和温暖。”一位“特殊的”当事人说道。
这位当事人到仲裁服务中心不是来办理案件的,而是代表吉林市某供电集团送来了一封感谢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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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供电集团作为一线抗疫企业,受疫情影响暂停了全部施工工程,造成企业资金周转困难。其涉及的一起仲裁案件,在开庭前夕与被申请人达成了和解,因此想要撤回仲裁申请,由于资金短缺,希望能够减免部分仲裁费用。吉林市仲裁服务中心接到减免仲裁费的申请后,考虑到该企业的实际困难,依据《吉林仲裁委员会收费管理办法》,最大限度为企业减免了90%的费用,为企业复工复产减压。
通讯员:周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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