顧城殺妻自殺的爆炸新聞現在終於慢慢沉寂下來了,唯美主義者似乎都站在為顧城辯護的一邊,而道德家們則都異口同聲地譴責他違背起碼的人性;也有人持一種公允平正的世故態度,主張將這兩方面(藝術方面和道德方面)“分開來看”,一面譴責他的道德敗壞,一面欣賞他的感受的美麗優雅深沉。整個評論界被這件事搞得要得精神分裂症,但卻沒有人將這兩方面當作一個不可分割的統一體來進行一番深入的精神分析。中國人已習慣於對一切矛盾,包括最劇烈的自相矛盾視而不見。他們在矛盾面前唯一關心的是討個“說法”好使自己安心,而始終不願觸動自己內心既有的任何一個審美標準和價值標準。
顧城是以“朦朧詩”而在文壇嶄露頭角的。正如中國一大批以詩進入文學創作的青年作家一樣,他的文字功底並不是十分地好,但感覺卻特別細膩、準確。他的詩才並不表現在語言和語句上,而是表現在意象上。所以讀他的詩句很費精神,遠不是那麼朗朗上口;但一旦悟過來,卻的確有種韻味和感染力。這種特點也帶進了他唯一的自傳體小說《英兒》(與雷米合著)之中。我們看到《英兒》中他寫的那些部分常常是語無倫次、廢話連篇,甚至語句不通。寫“按摩”這一節拉拉雜雜一萬多字,盡是一些無關痛癢的對話、鬥嘴、回憶、神侃,真要命。又如“我那感激地矗立著被她要了,她輕輕的看著,就像摸在我的心上”(《英兒》,華藝出版社1993年版,第55頁,下引此書只注頁碼),什麼話?也許是筆誤或印錯了,就再舉一例:“神態頤若”(第149頁)或“空氣中略有出入涼意”(第154頁)。我這裡不是要揪他的毛病,只是想更為平實地看待這位天才的製作。
讀《英兒》,總體的感覺可以用一個字來概括:“小”。正如聽一個被人嬌慣著的孩子反覆地說:“我小!”小王子,小公主,小兒(女孩子、“小姐家家”、“姑娘家”)心理和小兒情趣,這些都是在書裡反覆出現的意象。與“小”相聯的就是“玩”,所謂“遊戲是兒童的天性”吧。你看顧城把愛情當遊戲,英兒更是如此:“挺好玩的”,“真是好玩”,“女孩真好玩”,“比較好玩”(第19頁),“她跟我玩呢,她玩大發了”,“玩吧,我陪著你”(第23頁)。玩什麼呢?玩“我的心”、“我的姑娘家”(第24頁)、“我的女孩子”(第26頁)、“我的寶貝”(第25頁)。我想中國的讀者們之所以被顧城所打動,正是因為這“小”,以及這小孩子過家家式的、“兩小無猜”的“玩”,他們的心特別容易認同這種天真、純潔、不諳世故的兒童意境和情趣,因為那正是他們不論從道德上、情感上還是從氣質上,也不論是從儒家、道家、佛家的立場還是從日常生活的立場上,都特別嚮往的一種輕鬆、快樂和無憂的境界啊!
我在世界上生活
帶著自己的心
喲!心喲!自己的心
那枚鮮豔的果子
曾充滿太陽的血液
我是一個王子
心是我的王國
哎!王國哎!我的王國
我要在城垛上邊
轉動金屬的大炮
我要對小巫女說
你走不出這片國土
…………
你變成了我的心
我就變成世界
呵!世界呵!變成世界
藍海洋在四周微笑
欣賞著暴雨的舞蹈(顧城:《小春天的謠曲》)
寫於80年代初的這首詩,可說是最純粹地體現了這位“童話詩人”那清徹、純淨、如五彩玻璃一般透明的兒童心境儘管他此時早已不是兒童了)。讀著這些帶著奶香的柔美的詩行,誰會想到有朝一日,那位“小王子”會成為一個暴戾的“可汗”、那尊“金屬的大炮”會真地瞄準了“小巫女”開火呢?難道那些令人毛骨悚然的惡毒、仇恨和兇暴,那種執意毀滅美好事物的可怕慾望,竟會潛伏在如此白璧無瑕的潔淨心田中嗎?
熱而,“不該發生的事情”畢竟發生了,它甚至一開始就在發生著。正如一個銅板的兩面,那純潔的童心在詩人那裡正是作為“惡之華”而開放的。當詩人將自己的天真單純當做一面旗幟飄揚起來的時候,他同時向整個人類宣了戰。在《英兒》中,他所人類稱之為“你們”。他的口頭禪是:“你們活什麼呢?”(第248、251頁)當然,他不是想要人們都死,他只是自己想死,並希望他最愛的人同自己一起死,以保持他和她靈魂的純潔。他瞧不起“生活”,“到生活裡去了,這是我憎恨的事。我很驚訝人為什麼願意活”,“我本來不是屬於生活的”(第87頁),“你們是生活所生,我也是。但我的靈魂卻是死亡所生,它願意回到那裡去”(第98頁),“沒有比一直活下去更可怕了”(第118頁)。他說:“我要一塊石頭一塊石頭地築我的牆、我的城垛和炮臺,我幽暗曲折的甬道”,“沒有人能夠走進這個城堡”(第174頁)。其實,凡是走進這個城堡的,沒有人能夠(活著)走出這個城堡,這是死堡,是他靈魂的“家”或“冢”。
不過,正如兒童般純真的愛是他的一面旗幟一樣,“死”也不過是他的另一面旗幟。儘管他常常說起上帝,並自比為被釘上十字架的耶穌,他骨子裡卻並不相信死後的靈魂。他是個地地道道的無神論者。他知道,死了就什麼都沒有了。他只是用死來作為對人世生活的一種報復,一種仇恨的發洩。所以,當他以“愛你”的名義口口聲聲地說:“你等我死,我就死”(第14頁),“我愛的人都可以殺我”(第16頁),“我是愛你的,那一次你給我,讓我感動。僅僅於此你就可以取我的生命”(第42頁),這裡,我們從中嗅出了一種兇險的氣氛。可怕的是,他並不是真的把死當作一種幸福來渴望(如基督教殉道那樣),而是把和別人一起死當做一種安慰和補償,那潛臺詞是:我看你還能活著!“我們是一個人”(第14頁)。因此,他雖然看出他不能見容於這個世界,只有死路一條,但卻始終恨恨地,以死來作最後的威脅和要挾:“我把刀給你們,你們這些殺害我的人”(第16頁)。
口裡說自己要死,卻又不願意痛痛快快的去死,而總想扯上別人,陷別人於不義,刻意使自己的死在活著的人之間留下一個可歌可泣、可悲可憫的形象,這就足見這種兒童心態從根本上沒有責任能力,死(或死的宣言)只不過是攪擾別人、驚嚇別人的一種手段而已。憑藉這種惡作劇,一個壞孩子就可以對那些惶惑的人們肆意嘲笑,覺得自己高居於別人之上的優越感是多麼的開心。當然,最開心的還是,當他詛咒了全人類之後,還有那麼多人朝他頂禮膜拜,視為神明,證明他生來就與人不同。我想,他直到死大約都沒有懷疑過這一點,因為他完全被自己陶醉了。特別是,他那不可企及的“愛”是任何人都不具有的“寶貝”,誰能不羨慕他、嫉妒他呢?他的死,以及他和她的死,不正是對這一寶貝的無人付得起的標價嗎?
小說主要部分都是以顧城向他的正式妻子雷米傾訴他對自己的情人(或另一個妻子)的動人的愛為主題的,順便也傾訴了他對雷米的愛。這種雙重的傾訴究竟是怎麼回事?是顧城的“愛”太多了,無法在一個女人身上完全消受?還是雷米“愛”太廣闊、太偉大了,能夠容納顧城的任何傷害,就像大海容納暴雨的舞蹈?書的作者們顯然是這樣認為的,他們把這當做是一種先鋒派的愛情觀,一種新穎時髦的玩意兒。那個時代(80年代)的年輕人我接觸過一些,他們彷彿覺得自己只要一轉念,就可以變成“世界人”,可以不受任何民族的、文化的、傳統的和意識形態的觀念的束縛,就可以比嬉皮士還嬉皮士,比後現代還後現代,不像90年代的年輕人,處處感到自己不得不迴歸傳統。那是一個異想天開的時代。顧城和雷米可以說在五分鐘內就決定了自己後半生到南太平洋的某個島嶼上去開始自己的新生活,就像當年高更隱居塔希提一樣。因為這種生活款式根本不用深思熟慮,是他們從來就暗中追慕的,也是那時的年輕人個個暗中追慕的。所以這個念頭的出現就像一道光明,照亮了他們內心的渴望:遠離世俗,遠離這個不乾淨的、喧囂的、不能自由自在痛痛快快地愛的世界,用自己的雙手去建造一個純粹的理想的烏托邦。但是問題在於:顧城真的“愛”雷米嗎?或者,雷米“愛”顧城嗎?
純情人士會立刻反駁我:你的愛情觀太陳舊了!你怎能斷言,愛一個人才是愛,愛兩個人就不是愛呢?顧城自己就頗為“世界”也頗為“民族”地說過:“一夫一妻制是天主教鬧出來的,把中國害苦了。我們中國人不能忘了祖宗”(第7頁)。當然,他肯定沒有想到,這“祖宗”要一直追到北京猿人。但是,即便如此,我們還是可以看看,《英兒》中顧城與雷米的愛的性質究竟裡怎樣的。首先,整部小說雖是由這對恩愛夫妻合作的產物,但我們在其中卻只看到顧城大聲喊叫他的愛,在雷米那裡卻聽不到半個字的迴音。書中以旁觀者(鄉伊)的身份說:
“令人費解的不是G(顧城)和英兒的異樣戀情,倒是最正常的C(雷米)、她和英兒之間始終友愛微妙的關係。到底是什麼使她用正常的情感來對待這異常的生活?”(第264頁)
這的確是小說中一個最大的謎:雷米作為顧城的原配妻子,對顧城的小情人不僅沒有絲毫芥蒂,反而帶著欣賞、讚歎的態度為他們的幽會提供一切方便。甚至可以說,顧城的“婚外戀”正是雷米自己一手促成的。她到底是回到了中國古代傳為美談的妻妾如姐妹的傳統美德,還是前進到了未來世界取消婚姻束縛的理想境界呢?當我們尚未弄清她對顧城的真實感情之前,這個問題是無法回答的。但是,從她不回答(至少在書中沒有回答)顧城聲嘶力竭的、甚至可說是氣焰囂張的“愛的呼喚”這點來看,我們不得不猜想一個很可能是真實的事態,這就是:她根本不愛顧城!或者說,她對顧城的愛根本不是妻子對丈夫的愛,她只是顧城潛意識中的戀母情結的對象而已。
當我們發現這一秘密時,一切問題都迎刃而解了。看來顧城從小和父親生活在一起,兒時缺乏母愛;1979年顧城在火車上邂逅了來自上海的雷米(謝燁),其後四年間,雷米一直在“柔和地拒絕他的求婚”(第6頁),直到1983年他們終於結合。我不清楚這四年中這兩個相隔兩地(北京一上海)的年輕人是如何交往、戀愛的,我猜想那一定是童話式的和柏拉圖式的。藉助這種愛的激情,顧城四年之間成了一個令人仰視的詩人。沒有一位純情的女孩能抵擋得住成為這樣一顆詩壇新星的夫人的誘惑,何況雷米本人也是一位純情派詩人,她對童貞的迷戀決不下於顧城本人。然而,母愛是她的唯一的天性。本書最後幾篇散文(第266一304頁)出自她之手,清楚地表明瞭她對兒子那種母愛是多麼的深沉。我們可以想象,正是憑著這種母親式的愛,她最終答應了顧城的求婚,這在她無非意味著,她決心自己來照顧這個需要一位小母親的“寶貝”,這個自己都承認“從來沒過八歲”(第216頁)的、“始往沒有發育成熟”的“魔鬼般的頑童”(第256頁)。
的確,顧城對雷米的“我愛你、愛你”的肉麻的表白,與其說是表達對一個異性的愛,不如說是在母前面前的撒嬌。所以那種表達與他對英兒的表白是有性質上的不同的。他稱雷米為“我的恩”,他說:“雷我愛你,我敬你呀,不是愛你,你老是不讓我走出去,我真喜歡這種安全”,“每一次我走過了,都是你拉我回來,站在安全的地方”(第21頁)。事實上,顧城對雷米的依賴到了驚人的程度,雷米不僅要為他掌管錢、鑰匙、證件等等,還要幫他寫信,出門找襪子和上衣(第7頁)。但最累人的,還是時刻監護著這個寵壞了的大孩子那自我中心的瞬息萬變的情感,因為弄不好,稍一不留神,這個“只有七寸大小”(第5頁)的魔鬼就會出事。用旁觀者鄉伊的話來說:“你讓人感到嚴重,時刻必須認真對待。你可以‘不管’,可以說‘不活’,別人不行。……所以誰都不想惹你。你在與你有關的人中,關心你以及愛你的人中,就一直被小心認真地對待著……。總之你是讓人感覺太嚴重了。雷在你邊上是太太地累了”(第223頁)。
不難明白,在這種無窮無盡的苦役中,突然出現了英兒這樣一個可以讓顧城分散一下注意力的女孩,雷米是感到大大地鬆了一口氣,就像把手中的孩子交給了另一個小保姆,或一個活玩具。要她同時照顧好顧城和木耳(他們的兒子)這兩個寶貝,真是太沉重了。她像真正的母親安排兒子的婚事那樣安排著顧城與英兒的會面,安排他們同床共寢,甚至親自給他們拿來避孕套。“還不無嘲弄地瞪了我一眼,‘很貴!’你告訴我”(第37頁)。她還籌劃著有一天讓顧城和英兒正式結婚,自己退居“二線”(第216頁)。實際上,有英兒在,雷米感到安心。只要英兒能管住顧城那顆不安分的心,能夠用男歡女愛來緩和顧城的任性和對生活的厭倦,雷米是什麼都肯為他們做的。她與英兒並不是平輩的女人,也不是什麼姐妹,而是真正的婆媳。所以當顧城和英兒在一起調情時,在雷米麵前卻不敢放肆,“我們都知道停止在什麼地方”(第141頁)。在《英兒》中,顧城從頭至尾沒有哪怕暗示過他與雷米的性關係,表明他們很可能只是在維持一種名義上的夫妻;因為從顧城如此津津樂道、不厭其詳地描述他與英兒做愛時的細節和心情來看,他是不可能不把這些場景與和另一個女人的做愛(如果有的話)加以比較和品味的。正是因為這一點,英兒才能如此坦然地在他們家裡充當“第二夫人”的角色而毫無顧忌,甚至還能和雷米建立一種難捨難分的親密關係。雷米具有中國傳統女性看重現實、吃苦耐勞、逆來順受的美德,又受到西方現代性解放的思想薰陶,對顧城和英兒的胡鬧不僅不會反感,還帶有一種由衷的讚賞和驕傲。但顯然,她除了從書本上和童話裡以外,一輩子沒嘗過真正成熟的男女情愛。就糊里糊塗地被人結束了自己的生命,作了一個精神侏儒的妄想的犧牲品,這決不是一件值得誇耀的事。
然而最可悲的是,無論是雷米,是顧城,還是讀者們,都不認為這種“長不大的孩子”的幼稚心態有什麼不好、不正常、令人恐懼和噁心,相反,人們一致認為回到兒童心境在任何情況下都是一種值得追求的境界,只有在那裡一個人才能得到淨化,才會找到自己的本心和真心。人們認為,社會容不了這種純真,這是社會的錯,顧城歸根結底是被社會所毀。至於他自己的責任,則不過是太走極端、太不理智,是一時的想不開和衝動。人們沒有想到,世界上最殘暴的獸行往往是以純真和幼稚的名義施行的,劊子手們臉上總是掛著頑皮的微笑。如果說一個真正的兒童還沒有氣力和膽量去做那些殘酷的事。那麼一個具有兒童心態的成人則往往成為邪惡的化身;而且這種人在幹完壞事之後沒有絲毫懺悔之心,反而覺得自己的一腔真心足可滌除一切汙穢和罪過,憑這真心即可得到廉價的同情和原諒,如果不是得到崇敬和褒揚的話。人們沒有從根本上看出,顧城的殘忍、兇暴、痞並不是什麼一時的迷誤或“走火入魔”,而正是他的天真、美麗的純情的另一種表現形式。這種純情“是一個嬰兒,也是一個野獸,它渾然無覺地要離開這一切,到那充滿精靈的野蠻的世界中去”(第254頁)。他以為,只要自己“純情”了,就有權居高臨下地以“可汗”或皇帝的身分要求女人的純情報答。他竟然沒有意識到這種要求是多麼“痞”,多麼侮辱人、毀滅人,反而自始至終都自以為是一個玲瓏剔透的“寶貝”。事情都是被別人弄糟了:英兒不理解他,世道太險惡,他所設計的“天堂”不為人世所容。當這個王國被“他人”所毀壞時,他就不惜用最野蠻、最痞性大發的手段(斧頭和繩索!)結束了其所能支配者(雷米和他自己)的生命。
人們常常驚駭於一個如此感情豐富、細膩、真摯而敏感的詩人怎麼能用這種方式殺害他仍然愛著的妻子。其實,顧城在他的作品中是以一種夢幻的眼光來看待自已、美化自己、欣賞自己的。他只端出了自己美的純情的一面,而隱匿了自己本性中的蠻痞,更割斷了這種蠻痞與純情之間的本質聯繫。他將他和兩個女孩的三角關係描寫得極其和諧,純情得讓純情少女傾倒,讓稍有點世故常識的人感到肉麻。他所追求的完滿首先體現在他的兩個妻子的心心相印中,體現在以他自己為中心、以幾個“水做的女孩”為淫樂遊戲對象(魚兒戲水)的交融關係中。他不知道,西方至今實施的一夫一妻制並非某一教派或國家法律使然,而是有女性人格獨立和一般人格獨立的觀念作根基的,而他所創造的一夫多妻的“奇蹟”則不過是中國女性人格極端缺乏、只能像“水”一樣被男人玩弄和規範的產物。他的純情不論具有怎樣的“自我犧牲”的假象,但卻不是建立在尊重人、尊重他人自由的人道原則上的,而是建立在他自己的自然天性、即未受教化甚至反對一切教化的“唯我獨尊唯我獨寵”的痞性之上的;因而這種純情對他人、對被施與純情的對象具有一種痞陋的強制性。越是純情,這種強制便越甚;越是理想化,就越不允許對這理想有任何一點玷汙,否則就要以非人的、獸性的方式全盤搗毀。純情取消了你和我的一切界限,因而自殺也帶有這種蠻不講理的痞性:我死,也要你一同死,因為你就是我,我死了,你還活什麼?
但讀者也許會說:不管怎樣,顧城畢竟經歷了一番可死可活的真正的愛情,他對英兒的感情難道不是真摯的嗎?他的死,撇開對雷米的不公平不談,不也可以看作對英兒的一種殉情嗎?我們下面就來分析,他對英兒的“愛情”實質上是怎麼一回事。
(二)
顧城說:“我真像拜神一樣的愛她”(第34頁)。當她跟著別人跑了的時候,他罵起來、哭起來:“吃我的鳥兒,搶我的魚和我的姑娘家……你們偷了我神殿裡的東西,我的神殿呀”(第24頁)。可是,這樣一種神聖感、崇拜感並沒有導致西方人的那種騎士精神,而是導致某種完全相反的東西,即導致想自己來品嚐禁果、佔有她共享用她的情慾衝動:“這是一個甜美的果子,一個女孩兒”(第64頁)。這種中國式的神聖感並不是在自己的偶像面前的自律,而只是意味著不容許旁人來插手和染指我的東西、“我的寶貝”。就是說,這種神聖感只不過是一種潔癖,一種要小心地保持和維護對象的清純、乾淨、潔白無瑕(以“留著我在世界上用”)的狂熱。“女孩被碰了,我的心就會發抖,因為那是我的心”,“我夢想著潔淨,想讓她殺死我,除了我心裡的一個地方,其他願望都是不潔的”(第98頁)。他希望和英兒一起葬在“花朵一樣的墳墓”裡以“保持清潔的樣子”(第112頁),那時,“我們都會變得乾乾淨淨的”(第204頁);他最不能原諒的是“她拿了我的心,到汙穢的地方去了”(第100頁);但他所能做的或他唯一想到要做的,不是去找那個“老頭子”算賬,去維護女孩子和自己的榮譽,而僅僅是“你把我摔碎吧,你不要把我的女孩子破壞,你把我破壞吧”(第26頁),這本身就是小女人的口氣。
因此不難理解,顧城為什麼對“姑娘家”、“女兒”和“女兒性”如此情有獨鍾了(據說他曾專門作過以“女兒性”為題的講演)。他不用“姑娘”而用“姑娘家”,不說“女子”、“女人”而說“女兒”,是特別看重女孩子在出嫁前(在“家”裡、當父母的“兒”)的玉潔冰清,所謂“凡山川日月之精秀,只鍾於女兒,鬚眉男子不過是些渣滓濁沫而已”(《紅樓夢》第二十回)。所以正如賈寶玉對林黛玉的愛一樣,顧城對英兒的愛也總是和“憐”字連在一起的,是一種“愛憐”(第39頁。韓少功也注意到這是中國人對“美麗”或“可愛”的通常的說法,見《馬橋詞典》“憐相”條);女孩子自己也往往渴望把自己置於這種被人疼愛的地位,所以,她們總是找藉口哭哭啼啼,嗲聲嗲氣,矯揉造作。“也許是和英兒在一起,心裡有一種兇兇的感覺,她喜歡這種感覺,喜歡有點暴力,這樣她更像女孩子”(第34頁)。正如賈寶玉對林黛玉一見鍾情時黛玉給他的第一印象是“顰顰”,同樣,英兒在初次見面時“打動我的就是她那種孤兒似的神情”(第225頁)。他欣賞的是她在談論性的事情時“神色單純而天真,簡直就像小女孩一樣”(第144頁),儘管明知她是裝出來的,還是不能不為之動心。他在做愛時欣賞她“白色的內衣,小身作豐潤細緻。到處都充滿女孩子的情趣”(第46頁),“我知道這是從小最深處的願望”(第48頁)。換言之,在他看來,保持著兒童式的純真幻想的愛情就是最理想、最聖潔的愛情,它的特點是,男孩女孩都要小,女的要有“東方女孩子式的小身體”(第46頁),“小小的裙子”(第56頁),“小小的乳房”(第57頁),“她們是上天無塵的花朵”(第249頁);男孩子呢,必須是顧城那樣脆弱、敏感、孩子氣的小王子、童話詩人。“他要排除外界的一切,所有男人、所有男性化的世界、社會,甚至生殖和自然,包括他自己”,“他不做詩人,也不做學者,甚至不想為一個男人;所有的生長、發育都使他感到恐懼。……他一直反抗著他的性別,他的慾望,所要求他做的一切,他不僅是反社會的,而且是反自然的……他無法表達他的愛,因為他愛的女孩不能去愛一個男人;他也無法繼續他的愛,因為這種愛使他成為一個父親”(第248-249頁)。他與其說是努力使自己女性化,不如說是努力使自己兒童化、女孩化,他終生所求的是“像女孩那樣去生活、相愛”(第249頁)。因此,顧城和英兒的關係,在他們的想象中是如此純潔、幼稚,既缺乏男性的激越,也缺乏女性的深沉,唯一地只剩下一股純“姑娘家”的閨閣之氣。英兒是“生來厭惡那些自負的男子或筋肉縱橫的大力士”(第62頁);顧城則“不太希望她把我當男人去愛”(第98頁),因為他自己就不想做男人。他在誕生時就生錯了,他唯一向往的是“好女孩和好女孩在一起”,以致於他乾脆直截了當地說:“我不是愛,我是在夢想一個女兒世界,我的愛是微不足道的”(第98頁)。的確,他沒有半點男人味,而是像女人一樣虛榮、懦弱、嫉恨。他對跟一個“老頭”跑了的英兒懷恨在心,但說出來卻好似兩個女中學生在吵架鬥嘴一般可笑,小裡小氣。如英兒出走後,雷米問他英兒怎麼害你了,他回答說英兒曾約他回海島碰面,實際上自己並沒回去,而是讓那“有點武功”的老頭回島上轉了一圈,還“說我的壞話,我根本沒招她”;雷米說這不算害你,顧城說:“還沒害我?”“我那會兒要是飛回島上,撞上老頭有什麼好事?她還挺會給我們湊對兒的。差點兒。“(第232頁)就是說,差點兒捱了情敵一頓好揍。他說出這種話來一點都不感到屈辱和難為情,不是生就的窩囊廢嗎?難怪英兒時常抱怨他:”就知道脫姑娘家衣服,什麼也不會“(第40頁)。小男孩只敢欺負小女孩,一遇到外部世界,就躲得沒影了。
不過,顧城雖然在對待外部世界時表現出典型的孱頭,但在對待他掌中的“寶貝”——女孩兒上卻是那樣不由分說的霸道。在兩個人直接面對面的時候,他便直接地去脫他的“寶貝”的衣服,毫無半點神聖感。因為在他眼裡,對方不過是一個清徹見底的女孩子,“她的輕巧給了我一種放肆的可能,一種男性的力量的炫耀”(第38頁)。我們從這裡可以窺見那些在正式的戀愛上百無一能、一敗塗地,卻迷戀於玩弄雛妓、猥褻幼女的變態男人的心理奧秘。實際上,英兒就是一個專供他玩弄的雛妓,他們之間沒有、也不需要任何精神上的交流。一個是隻知道“我的心”、“自已的心”的自我中心主義者,一個是虛榮、做作、自欺欺人的風流女子,她讀過顧城的詩,可以想見她讀這些詩也像她讀《紅樓夢》一樣“隨便一翻就哭”(第220頁)。她知道像顧城那樣的男孩子需要什麼樣的女孩子。她口口聲聲要去當“青樓女子”(第125頁),還說“其實當妓女挺好的,自由自在沒有管著”(第226頁),這既是一種誘惑,也表明她深知她與顧城的關係實際上與“紅燈區”沒有什麼兩樣(第146頁)。但她只在口頭上、在幻想中生活,具有北京人那種“侃”的全套本領,卻沒有下過鄉、吃過苦,她根本沒有顧城那種實幹精神,也不屑於去理解顧城到底想幹什麼。她就像某些發情期的雌鳥,站在一旁觀看雄鳥忙碌地築窩,她自己腦子裡轉的卻全都是世俗的念頭:衣服、名聲、錢等等,是一個很俗氣的女孩,當然也並不壞,是那種會寫散文的“小女人”。
這就造成了顧城和英兒之間一開始就有的某種裂隙以及英兒最後的出走。實際上,當英兒滿腦子美麗的幻想,從塵土飛揚的北京飛到南太平洋的激流島來和她心目中的童話王子會面時,很是失望(第243頁),也“很驚訝”(第226頁)。生活中的顧城“大異於她的想象”(第220頁),那麼窮,那麼累,簡直是在飢餓線上掙扎。更難忍受的恐怕還是精神上的隔膜,顧城“沒想到她那麼喜歡錢和體面。這在她情真意切又飄渺的信裡是從來沒有提到的”(第226頁)。其實她又從顧城那詩一般的信中讀到過多少真實呢?僅僅是為了好歹將自己幾年來的理想賦予一個現實的形式,他們同居了。他們試圖在赤裸裸的肉體關係中開始重建某種精神聯繫,但這種精神聯繫是膚淺的、靠不住的。顧城洋洋自得地說:“我們創造的那種生活、談笑、相互的戲謔,對我的嘲笑,各種妙語的連珠,是一種永遠不可替代的和諧的趣味”。但其實它並未深入對方的靈魂,使他們從根本上融為一體。因此他時刻提心吊膽,認為“她的身體卻是盲目而脆弱的,像是一個籃子誰都能把它提走”(第39頁),因而要對這個身體加以“守護”(第40頁)。人的身體當然不是“籃子”,它是受靈魂支配的。顧城所擔心的其實並不是她的“盲目的身體”,而是她那陌生的靈魂。然而,他並沒有作任何努力去消除這種陌生性。他一開始就明知英兒在矯揉做作,“她在最愛的時候都做出依戀、做作,和想象中伊人的樣子來,哭起來。她也告訴你,她也要這東西,要你的心,你的心就是她的心,像演戲,一會兒扮演一個心愛的角色。她對自己演戲,現在還在演戲”(第18頁);她“一直扮演一個小女孩的角色”(第140頁)。但他並不想深入她的內心,反而和她一起滿足於這種自造的幻影,甚至把相互之間的“陌生”、“不認識”當作刺激自己情慾的一個重要因素(見第46頁),這正是“家花不如野花香”的“紅燈區”心理)。他直到最後還一廂情願地認為英兒和他一起度過了“在島上的兩年快樂生活”(第217頁)。他說:“藝術最主要的就是要脫離生活”(同上)。但當它連內心精神的真實生活都脫離開來,它就註定要枯萎了。
然而,顧城其實並不超脫,對於他所鍾情的女孩到底在想什麼,有什麼樣的內心生活,他是很在乎的,特別是當事情終於弄糟了,他再也無法自欺的時候。“回北京瞭解了好多事,才知道她確實有好幾顆心。這件事從根本上就有毛病”,她“能夠隨時改換她的感情波段”(第227頁)。按理說,既然這樣,自己看錯人了,也就算了,沒有什麼值得留戀和懷恨的。但他不,他覺得自己吃了大虧。“她棄我是合理的,但不該利用我的真心”(第227頁)。他從來都是從自我中心出發,只要自己覺得付出了“真心”,就不管別人怎麼想,一心以為人家也應和他一樣真心實意,並要求人家處處圍著自己轉。一旦發覺自己受了騙,就自己不想活還要人家的命。“當她拋棄了我的時候,我可以死,但是她的身體活著,我死不安寧”(第41頁)。英兒的確是從他那兒逃命出來的,她感到和顧城這樣一個瘋子在一起過活實在是太累、太可怕。她本來是來尋找一位童話中的王子,結果卻落入了一個魔鬼的網中,還得不斷地編造出新的童話謊言來哄這個惡魔入睡。她並不愛那位“老花花公子”,她實在是出於對那過於甜膩的童話的逆反心理,出於自暴自棄的痛快而和老頭一起出逃的。她終於看穿了顧城是一個“內心虛弱、乖僻妒忌,還要偽裝於世的虐待狂”(第222頁)。但她仍然說顧城是她的“命”。她解釋說人不跟自己的“命”在一起,“只有心是屬命的,不屬這個世界”;在這個世界上“她跟誰同居都是可以的”(第220頁)。換句話說,她內心仍然認同顧城的理想、幻想、夢想,但在現實中她要求輕鬆、瀟灑、無責任、自由自在。所以她與顧城一旦分開就恢復了生機,“精神煥然一新”(第223頁),如釋重負。那老頭固然一無可取,但卻能給她心靈的自由,不對她作任何強求,他們互相利用並且認可這種互相利用。顧城的純情、真心卻給人帶來恐怖。“夢是挺好的,變成真的就招人恨”(第217頁)。但它招人恨的原因恰好是這種夢的殘酷性,它要用人的生命和鮮血來養活。英兒所逃開的命運,最終悲慘地落到了無辜的雷米頭上。顧城錯就錯在他具有一般中國人沒有的徹底精神。幻想中的純情是自欺,真正實現出來的純情則是痞。
現在,我們透過顧城那真實的內心描述而揭開了事情本身的真相。當然,顧城的描述並不是客觀的,勿寧說,“他默默無言或高聲宣言,都是在對自己說話,甚至在他最後的文字裡,也含著這種裝飾的成分”(第263頁)。但即使這種裝飾也是真實的。因為這種裝飾就像小孩子的撒謊,一戳就破,倒洩露了真情。顧城實在是一個不可多得的標本,他不會裝假,因而他洩露的就不是某個人有意造成的假象,而是中國純情文化本身固有的虛假,是純情和痞的內在辯證結構。在他那裡,我們最直接、最鮮明地看到了90年代的世紀末情緒最深處的根源,這就是以顧城的“女兒國”所代表的中國人的純情夢的徹底破滅。英兒的出走是一把“鋒利的鐵鏟”,它“鏟得太深了”,“它不僅毀壞了我的生命,而且毀壞了我生命最深處的根,我的夢想”(第115頁)。其實這“鐵鏟”就是當代生活。生活不會為一個夢想而停止腳步,人類也不會為一個瘋子自願赴死而毀滅,幼稚如英兒,也在不可遏止地要長大,要成熟,儘管她還受著自欺的矇蔽,她的生(活)和她的命(運)相互乖離,但她畢竟靠自己活下來了。誰能預料她不會衝破自己的“命”的束縛,真正成為自己生活的主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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