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篇 盛世歡筵:權杖的遊戲(39)
派系鬥爭,要害在用人。李治和武則天爭權,許敬宗到底偏向誰,只要看他在人事問題上的立場就清楚了。
人事的關鍵在宰相,現在來看第三個宰相:許圉(yǔ)師。
許圉師這個人,歷史記載不多,只知道他是功臣子弟,老爹就是那個李淵小學同學、峽州(湖北宜昌)刺史許紹。當初李靖南下,因為道路不通滯留峽州,李淵曾密令殺掉李靖,全靠許紹說好話才刀下留人。
許紹去世比較早,於唐朝統一南方前病逝,但他扼守長江中游,為唐軍經營巴蜀、進而奪取江南立下很大功勞。貞觀中,被追封為荊州大都督。
許圉師是許紹小兒子,做宰相前沒聽說什麼特殊事蹟,只知道書讀得不錯、考上了進士。之後慢慢升遷,顯慶年間、也就是李治正式掌權後,當上宰相。
他做宰相那幾年,正是帝后關係微妙、開始出現矛盾的幾年。兩個老闆有矛盾,直接面對的宰相可就不好乾了。事後看,許圉師的想法,大概希望置身事外、誰也不得罪。
這想法和他的性格經歷有關。第一他能被選作宰相,說明絕不是長孫無忌一派。長孫無忌在朝中經營幾十年,李治做太子後更是權勢熏天,一直在中央任職的許圉師竟然沒有捲入,說明小心謹慎是個‘不粘鍋’。第二後來他到地方任職,有次碰到手下貪汙公款,他不是追究處理,而是寫一首《清白詩》贈給對方,據說‘犯者愧懼,改節為廉士。’先不說他的詩是不是真有如此奇效,起碼體現一種和稀泥的風格。
這種性格,加上前面成功的經驗,許圉師大概覺得:繼續打太極、不參與上面的鬥爭,是個最保險的辦法。
這次他打錯了算盤。
小事可以和稀泥,大事就很困難;其他人可以裝糊塗,宰相就不太躲得過去。
許圉師面對兩個問題:第一,李治和武則天都想說了算,導致很多事情上,宰相們必須表態。打馬虎眼,一次兩次可以,搞多了兩邊不討好。第二,這時正處於李治和武則天爭權的初期,初期就意味著大量的摩擦和衝突。不象後來兩人慢慢磨合,形成了一定的默契。默契就意味著妥協,那時底下人才有做和事佬的可能。
許圉師的不幸,就在他以和稀泥的性格,身處一個無法和稀泥的歷史階段。
下面,來講導致他最後垮臺的事情——‘鳴鏑事件’。
事件本身並不複雜:許圉師的兒子叫許自然,在中央當個處級幹部。某天外出打獵,踩踏了老百姓的農田,為此跟田主起了衝突。‘田主怒,自然以鳴鏑射之。’爭執中,許自然用響箭去射人家,本來一個民事糾紛,這一動刀箭,就弄成了刑事案件。
許圉師對這件事的處理:‘杖自然一百,不以聞。’一方面教訓兒子,打了許自然一百板子;另一方面想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不以聞’,就是不投案的意思。還是個和稀泥的辦法。
但許圉師這個稀泥,和得比較講究。
許自然打獵,‘鳴鏑’主要起個指引方向、增加氣氛的作用,拿來射人,主要也是嚇唬對方。從事件發展看,應該沒射傷田主,不然後續肯定拿這個大作文章。
據《唐律疏議》:‘諸鬥以兵刃斫射人,不著者,杖一百。’所以許圉師打兒子這一百板,是嚴格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的。
宰相的兒子捱了一百大板,按理對方應該消氣。非要領導大義滅親,把兒子扭送派出所,弄到人人皆知、斷送前程,恐怕也不合情理。一般老百姓跟當朝權貴鬥,得這麼個結果,正常反應是見好就收。
許圉師面對的不是一般老百姓。
對方非但沒有息事寧人的意思,反而打出了一套組合拳。
第一步,向紀檢部門舉報。
‘田主詣司憲訟之。’司憲就是御史臺,屬於國家最高監察機關。找監察部門舉報,說明不再關心法律問題,而是瞄著你的官位。
但這一招被許圉師化解掉了:‘司憲大夫楊德裔不為治。’司憲大夫是御史臺二把手,案子到他手裡被壓住。楊德裔大概跟許圉師關係不錯,覺得這人多事,為點小事糾纏宰相。
第一步不成功,對方使出了終極殺招:告御狀。
‘西臺舍人袁公瑜遣人易姓名上封事告之。’
西臺舍人就是我們前面說的中書舍人、皇上的貼身秘書,‘封事’就是密奏,一些上不了正式報告的事,通過密奏的渠道上報,類似現在內參。
內參,也不是隨便就能上的。
皇上也是人,一天也只有二十四小時,什麼人都來寫告狀信,他不吃不喝也管不過來。因此對密奏的管理,有嚴格的審查和把控。哪怕後來武則天大開告密之門、上內參最方便的時候,也要求登記身份住址,然後分門別類、由專人審核後上報。
袁公瑜找人改名換姓上報告,終究還是要有個姓名、屬於實名舉報。另外沒有他這個御前秘書的配合,恐怕報告也遞不到皇上跟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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