降費、延期…稀釋經營成本!濟南出臺疫情期間出租車收費指導意見

日前,濟南市城市公共客運管理服務中心發佈《關於妥善處理疫情期間企業收費工作的指導意見》。指導意見提出,對Ⅰ級響應期間減免不低於原標準一半承包費的車輛,實行政府許可延長2個月經營期限的政策。

因受疫情影響,省城駕駛員的收入明顯下降,但還有很多駕駛員奮戰在運輸一線,為市民提供必要的出行服務,為濟南市疫情防控工作提供了堅實的服務保障。為了減輕駕駛員的負擔,2月6日,濟南制定了出臺駕駛員承包費減免方案。

具體為:對經營期限為六年或六年半(外觀為薄荷青顏色)的在運車輛,各出租汽車公司對承包公營車輛的承租人,減免2月份原標準一半的承包費;對新能源及個性化出租車等經營期限為八年的車輛,各企業按2000元/車的標準減免2月份的承包費。

按照指導意見,各出租汽車經營企業應嚴格執行並落實到位重大公共衛生事件Ⅰ級響應期間出租汽車駕駛員承包費減免方案,即按照“減免不低於原標準一半的承包費或按不低於2000元/月的標準”減免出租汽車駕駛員44天(1.5個月)的承包費;在此基礎上,結合企業經營和駕駛員實際情況,共同確定Ⅱ級響應及以後疫情期間承包費減免措施。

指導意見推薦使用2月份符合實際的做法,也就是通過延長車輛運營期限、減免承包費或向後分攤承包費等方式,稀釋或轉移成本,最大限度減輕疫情對行業的影響。各企業在與駕駛員充分協商的基礎上,參考車輛營運數據,可適當收取少部分費用,維持企業基本運轉,可將本月的合同收費額向後期的若干月份攤薄。

據悉,國有出租汽車企業要深化改革企業營收模式,以實現與駕駛員利益共享、風險共擔為原則,積極徵得上級集團公司支持,帶頭試點營業分成機制,破除僵硬計劃收費模式。試點期間可試行30%營業額作為企業營業收入。“如果公司收取營業額的30%我可以接受,這屬於市場經濟。如果公司不執行新政策,打破舊體制承包費,估計不少駕駛員選擇離開這個行業。”從業20多年的省城紅旗車隊駕駛員姜洪國說。

民營企業、外資企業以及個體工商戶,履行好經營主體義務,分清資本收益與勞動者權益的區別,正確對待駕駛員的營運困難。要幫助駕駛員提高巡客技巧,掌握客流規律,努力提高企業粘度,讓駕駛員與企業共渡難關。

此外,各經營者要繼續做好疫情防護,堅持消殺措施,強化防疫物資和工具配發,保持每一位上崗駕駛員處在健康狀態。遇有發熱乘客妥善處置,保持夜間在線服務,確保春季安全省城,為市民提供可靠優質的出行服務環境。

(齊魯晚報·齊魯壹點記者 劉飛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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