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北海调解一起因新冠疫情影响退还旅游团款投诉

2020年3月中旬,广西北海市文化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成功调解一起因疫情影响要求全额退还团款的投诉。

今年1月,吴先生一行5人报名参加由某旅行社组团的越南旅游,团款人民币33250元。后受疫情影响团队游被叫停,游客要求全额退还团款,但旅行社回复吴先生在扣除地接、签证等费用后,只能退还部分团款。而吴先生认为,这次行程取消是因“疫情”客观原因造成的,自己没有任何过错,不应承担损失,旅行社应全额退还团款。

广西北海调解一起因新冠疫情影响退还旅游团款投诉

广西北海市文化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工作人员接到投诉后,首先对吴先生进行安抚,然后迅速联系旅行社了解情况。吴先生的团费包括境外地接社以及境外酒店、旅游车辆等费用,均已提前支付,境外旅游企业依据合同约定不予退还费用,故组团社也无法退还,组团社还提供了费用凭证、地接协议、沟通记录等证据。

广西北海调解一起因新冠疫情影响退还旅游团款投诉

北海市文化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认真分析了旅行社提供的证据材料,认定材料基本能够相互印证,表明旅行社确有损失发生。尽管事实情况清晰、法律规定明确,但是让吴先生理解和接受还需要一个过程。北海市文化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工作人员经过多次与吴先生沟通、耐心解释,最终,吴先生同意承担已发生且不可退还的费用,旅行社也愿意立即将余款予以退还,双方协商达成和解。

广西北海调解一起因新冠疫情影响退还旅游团款投诉


广西北海调解一起因新冠疫情影响退还旅游团款投诉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为有效切断病毒传播途径,坚决遏制疫情蔓延势头,文化和旅游部第一时间发出通知,要求全国旅行社及在线旅游企业暂停经营团队旅游及“机票+酒店”旅游产品。

此后,广西各地旅游质监部门收到了大量此类的旅游投诉,广西各级旅游投诉处理机构坚守岗位,严格按照有关要求,积极指导辖区内旅游企业服从服务大局,妥善处理好游客行程调整和退团退费等合理诉求,妥善应对各类涉旅纠纷,耐心做好解释、调解等工作,维护游客和旅游企业权益。(记者 邝伟楠 杨 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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