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稱可幫忙找工作 懷化3名受害者被騙近8萬元

本稿首發於法制週報2020年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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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訊員|羅明媚 郭雙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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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警官,你們真帥!”張阿姨拿著剛退回的贓款喜笑顏開。3月16日,懷化市沅陵縣公安局城西派出所將7萬餘元贓款退還給3位受害者。

2019年7月,李阿姨通過朋友介紹認識了宋某,對方聲稱可以搞到某局工作指標。正為女兒就業問題著急的李阿姨便向宋某提出幫助女兒找工作的請求,宋某爽快地答應了。此後,宋某先後以“疏通關係費”“體檢費”“培訓費”等事由向李阿姨共收取“經費”2.59萬元。然而,李阿姨卻遲遲等不到單位讓女兒去上班的正式通知。當李阿姨再次聯繫宋某時,宋某玩起了消失。今年1月8日,女兒工作的事情仍然杳無音信,李阿姨這才意識到可能被騙了,便立馬報警。

接到報警後,沅陵公安局偵查中心、城西派出所民警迅速展開偵查工作,發現曾在某局工作的宋某有重大作案嫌疑。3月12日,辦案民警在宋某家中將其抓獲並追回贓款7萬餘元。

經審訊,宋某對其以幫助他人安排工作為由,通過偽造文書、虛填表格等手段,先後詐騙李某珍、張某東、李某梅3人7.77萬元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

目前,宋某已被公安機關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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