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通史(二)種姓製度初現

前面說到雅利安人進入印度,當時部落初步形成了三個階層,武士、祭司和部落民。在雅利安人經過曠日持久的戰爭打敗前面提到的土著達薩人之後,雅利安人將他們排斥在社會之外,邁出了種姓制度的第一步。(種姓制度從公元前1000年至公元前600年初成,公元前600年至公元后300年演進,300年至700年內確立,直至在印度逐漸消亡。)

最初的種姓制度是二分法,只區分雅利安人和非雅利安人,但隨著雅利安人內部分工的確立,內部原有的三個階層也逐步分化,變成了現在看到的四分法:梵天大神從口中生出了婆羅門(祭司),雙臂生出了剎帝利(武士),腿生出了吠舍(農耕者),腳生出了首陀羅(達薩人以及混血)。四個種姓代表色分別是“白、紅、棕褐、黑”,某種程度上也是按膚色區分。(算不算最高級別的種族歧視?)

另外,“業”和“輪迴”是種姓制度的基礎,按照梨俱吠陀描述,前三個種姓是“再生族”下輩子還是投胎人,第四族是“一生族”下輩子不一定是人。強調“因果報應”,前生作為,決定來生幸福,中國宗教也吸收和借鑑了這兩個概念。

我們之前認為種姓制度就簡單的是四個階層,但其實種姓制度是和“世襲職業集團”概念捆綁在一起的。種姓制度最初是為了適應雅利安人原始農村部落公社分工而形成的,每個公社基本都有婆羅門、剎帝利、吠舍、首陀羅一套種姓,各司其職,保障了農村公社的穩定持久,隨著城鎮發展和社會分工越來越多,四大種姓的粗線條分工以不能滿足社會發展,“闍提”既亞種姓,後轉意為“世襲職業集團”。每個大種姓下包含若干亞種姓,比如吠舍中包含世襲木匠家族、紡織家族等。(現代印度還是有其影子,覺得要“各司其職”,比如打掃房間,要派一堆人,負責掃地的絕不擦桌子,負責洗衣服的絕對不洗床單,一個人幹活兒的時候,其他的人幹看著,因為這個不是他的工作範圍。)

隨著雅利安人擴大對土著居民的征服,出現了四種姓之外的階層,既“旃陀羅”不可接觸者或賤民。他們主要為土著居民和混合種姓所生後代組成,處於社會最卑下的地位。法顯(東晉高僧,65歲高齡從長安出發,第一個跑到海外求經的人遊歷30餘國,南沙群島有法顯暗沙以示紀念)的《佛國記》中記載“旃陀羅名為惡人,與人別居,若入城市則擊木自異,人則識避,不相唐突。”地位悲慘。

按照後世對其的界定,主要特點為:1.種姓是與生俱來,非後世歸依;2.婚姻限制;3.特定種姓居住在特定區域;4.職業世襲;5.種姓是分等級的。

現代印度成立後後,尼赫魯政府追求世俗主義,提倡宗教、種姓、民族及男女平等,採取了一系列措施來消除種姓壓迫和歧視,主要為:一是在政治上通過憲法、立法等手段保障人人平等;二是成人普選,是低種姓能平等參與選舉,由於他們人數上的優勢,往往是選舉中的重要力量;三是保留制度。在立法院等政府機構為低種姓保留一定的席位和公職;四是在經濟上重點扶持社會最底層的低種姓群體;另外政府也不斷通過媒體宣傳淡化邊緣化種姓制度氛圍,使得種姓制度在印度國內根本性的發生了動搖。總的來說盡管現代印度種姓歧視這個社會陋習不時泛起波瀾,積習難改,但也能看出在社會發展過程中其逐步消亡的腳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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