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高起點 高標準 高質量”助力行政執法工作取得五大突破

自去年2月山西省啟動全面推行行政執法三項制度工作以來,按照高起點謀劃、高標準推進、高質量落實的總體要求,通過修訂執法條例、構建工作機制、健全省級制度、採取具體措施,行政執法工作在立法保障、執法制度、執法機制、執法環境、輿論引導等5個方面取得新突破。

修法先行、立規明據,在立法保障上取得新突破。山西省全面啟動《山西省行政執法條例》修訂工作,成為全國首家將三項制度予以立法保障的省份,三項制度推行工作駛入快車道。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三次會議通過《山西省警務輔助人員條例》,極大地保障和規範了警務輔助人員依法履行職責。大力推進“一枚印章管審批”改革,制定了《關於在全省各市縣開展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的實施意見》,出臺了《山西省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辦法》,成為全國首家開展相對集中許可權立法的省份。

有章可循、有的放矢,在執法制度上取得新突破。山西省採取明確“施工方”、制定“任務書”、繪好“施工圖”、提升“標準化”的項目化管理方式,使制度建設有章可循,執法工作有的放矢。在全國率先完成執法主體和人員的清理工作,省市縣三級政府共確認執法主體4461個,確認執法人員100583人,為全面推行三項制度奠定基礎。印發《全面推行行政執法三項制度任務分解推進表》,將任務分解為46項,明確了“省級管總、示範引領,市縣管用、切實可行”的制度建設要求。出臺了我省《行政執法公示辦法》《執法全過程記錄辦法》《重大行政執法決定法制審核辦法》,明確了工作路徑。各地各部門不斷加大執法裝備配備力度,主要執法單位執法裝備基本配備到位。印發《三項制度相關清單指南流程圖參照式樣》,規範了5大類清單指南流程圖的編制內容、編制重點和公示要求,提升了三項制度的規範化水平。

創新機制、示範引領,在執法機制上取得新突破。山西省通過構建“兩機制”,即聯席會議機制和執法協調小組會議機制,切實加強全面推行三項制度工作的統籌協調督促指導,充分發揮各職能部門的統籌協調保障和示範引領作用。省公安廳建設應用執法全流程智能管理平臺,實行全流程、全環節、全要素的實時化、智能化、精細化、閉環式監督管理,以信息化提升執法規範化取得重大突破。省司法廳部署了全國行政執法綜合監督管理信息系統,探索建立省市縣鄉執法主體和行為數據的綜合管理。

關注民生、提升效能,在執法環境上取得新突破。我省將推行三項制度作為貫徹落實“法治是最好的營商環境”理念的重要舉措。打造“六最”營商環境、建設服務型政府的政務信息化標誌性項目“一部手機三晉通”APP正式上線運行,實現了省市縣鄉村“五級覆蓋、掌上通辦”。開發企業投資項目承諾制在線申報系統,2418個試點項目落地週期平均縮短一半以上,企業開辦各環節辦理時間控制在1個工作日之內,山西省“以政務信息化改革為突破口優化營商環境”做法在國務院第六次大督查中受到通報表揚,入選全國改革發展典型案例。

強化宣傳、營造氛圍,在輿論引導上取得新突破。山西省採取“五個全覆蓋”宣傳模式,在培訓中宣傳、會議中宣傳、專欄中宣傳、執法中宣傳、媒體中宣傳,各級執法培訓班和法治工作會議均將三項制度作為重要內容進行宣講,累計培訓執法人員10萬餘人次,各市政府、省級行政執法部門在門戶網站開設執法公示專欄,主動接受社會監督。省廣播電視局在省內重要媒體對三項制度進行了全方位報道,加強輿論引導,佔領輿論高地,激發了全社會對三項制度的共識和贊同。

(本文轉自山西法制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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