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人種歧視:產品廣告中應去除“適合中國人”等宣傳

最近,本人發現一個非常令人費解的廣告現象,即大量的廣告中含有“適合中國人的”字樣。比如說,某某奶粉適合中國寶寶、某某淨水機適合中國人的腸胃等等。

這個現象的產生可能有前些時候大量歐美等西方元素的糾偏。這個糾偏對於構建民族文化自信,中國人種自信起到一定的作用。但是,這也會帶來很多負面影響。簡要分析如下:

其一,如果某種產品帶有“適合中國人的”字樣,會使該產品只能侷限在中國或華人地區銷售,會給企業國際化帶來負面影響,這是企業經營和產品市場開發之大忌。

其二,如果某種產品帶有“適合中國人的”字樣,可能會有人種歧視的嫌疑,這個在西方世界中不能接受的。要麼中國人優於外國人、要麼中國人劣於外國人。其實,無論哪種情況都是廣告宣傳的大忌。

在本人看來,如果沒有強有力的科學研究作為證據,不要輕易使用上述字樣。本人更為擔心的是,由於我國自鴉片戰爭以來,長期被西方超越,造成了一定程度的民族自卑心理,在這種民族自卑心理還沒有得到完全去除的情況下,可能更多的是帶來“中國人不如外國人”的心理暗示。

黃星永:湘潭大學非洲法律與社會研究中心副主任、執業律師,湖南同湘律師事務所副主任、中非法律實務團隊負責人;

學歷背景:中南(工業)英語本科、湘潭大學法理學碩士、國際法(非洲法方向)博士;

工作語言:中文、英語;

研究領域:疑難勞動爭議(國內)、涉外勞動爭議、國際投資等;

執業領域:涉非法律事務、非洲國家勞動法、涉外勞工法律風險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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