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不如意事十之八九,可言语人无一二

最早语出《晋书·羊祜传》:“会秦、凉屡败,祜复表曰:‘吴平,则胡自定,但当速济大功耳。’而议者多不同。祜叹曰:‘天下不如意,恒十居七八,故有当断不断。’”

人生不如意事十之八九,可言语人无一二


其他出处还有:南宋词人辛弃疾词《贺新郎·用前韵再赋》:“叹人生,不如意事,十常八九。”

辛弃疾之后,有 宋人方岳诗:“不如意事常八九,可与语人无二三。”(《别子才司令》)。

元明以来戏曲和小说里常见的“不如意事常八九,可与语人无二三”这一联,就化用了方岳的诗句。

人生不如意事十之八九,可言语人无一二


老师总和我们讲,看小说要带着问题去看,要挖掘剧情中更深层的内涵。可我是顶不喜欢看书的时候非要带着学点什么东西懂点什么道理的势利心理去看的。我最是喜欢把看书当成进入一个与世隔绝的天地,像个隐形人一样站在场景里,站在人物旁,随着他们的变化而变化,仔细端详着一切。等到故事结束时,先意犹未尽的从这方天地中抽身出来,满意的吧唧一下嘴,再回想一些印象深刻的剧情和结局,或哀书中人物之不争,或感其伟大,或喜其终获幸福,最后便合上书,任思绪拂袖而去,终不再来。

可这本《活着》似乎有些特别,许是我从未看过如此的大悲剧,许是我长大了情感更丰沛了,在看书的过程中,虽并未带着要读出些发人深省的东西的想法去看,却产生了说不尽的感慨。

从浑噩度日,到勤恳劳作;从将家产挥霍一空,到至亲接踵死去;从麻木不仁,到领悟生命真谛。主人公徐福贵将他的人生画卷缓缓拉开,展现了身处中国历史大变革时代的他,的他们,被历史的洪流推波向前,毫无抗衡之力,却依旧坚挺的故事。

人生不如意事十之八九,可言语人无一二


我自始至终都惊异于福贵的突如其来的改变——从天天吃喝嫖赌的纨绔子弟到勤勤恳恳的劳动人民。他转瞬间的改变就像是他所遭遇的变故那样突然,他似乎对自己所失去的也并没有懊悔与不舍。他表现出来的平静实在令我震惊。在这种人生大波折中能安之若素的只有两种人,一种是看破尘间百变,任周遭风起云涌,只要内心安定便不为所动。另一种是对生活麻木不仁,不管世界千变,都无知无觉。福贵显然属于后者。所以家中破产,备受欺压都不能用罪有应得一概而论,我更愿意相信,这是老天给他一次重寻生命意义的机会。

那么福贵到底是什么时候明白“活着”的道理呢?肯定不是他还是纨绔子弟吃喝嫖赌的时候,这时候麻木不仁的他没有心思思考活着的意义。想必也并不是他身无分文后,只得靠自己夜以继日的不停劳作时明白的。因为那时他刚刚结束过去奢侈糜烂、混混沌沌的生活,毫无过渡的便开始了苦不堪言、暗无天日的农民生活,这时候的他第一次被人生的不如意敲了当头一棒,头晕目眩,毫无招架之力,自然没有思考活着的意义的余力。因此,福贵到底是什么时候领会活着的意义呢?其实很难说一个具体的时间,但私以为是从有庆死后开始逐渐体味出的。原本即使是家珍生病也好,闹饥荒家里几十天没有东西吃也罢,都未曾让徐福贵有怀疑自己努力到底是为了什么。有庆死之前,再苦难的日子之所以能挺过来,都是因为爱的人都在自己身旁,一切对生活逆境的抵抗是有方向的。但有庆死后,福贵忽然发现即使一时赢过命运的魔爪,它依然会猝不及防的再将你推入更深的深渊。既是如此,长久以来的劳作与挣扎的目的——活着,都可能会毁于一旦,那为何要活着呢?为何要那么拼死尽力的活着呢?这真是一件难以解释的问题,也许作者想表达的是活着最伟大的地方就在于即使生命无常,依然能努力活着,就如罗曼罗兰所言——在看清了生活的真相后依然热爱生活。但这句话运用到福贵身上就是——即使是被生活打压得遍体鳞伤也依旧坚挺的活着。

家珍、凤霞、有庆、二喜和苦根

人生不如意事十之八九,可言语人无一二


家珍是一个非常奇异的女子,她宽容、隐忍、善良,像是整本书中的一抹暖色。她总是非常坚毅和冷静,只有在她感觉自己要死了的时候,才会因为不能顾全家人而彷徨失措。

由于凤霞的生理缺陷,她的正面描写比较少,但这并不妨碍作者将一个辛勤、懂事的可怜女子呈现出来。她没有享到男孩的权利,却得尽男孩的责任。终于在长大后与爱她胜过爱自己的二喜相遇,生命却在生苦根的痛苦中戛然而止。

有庆着实是一个讨人喜欢的孩子。他聪明而倔强,率真又坚强。明明是如小树般茁壮生长的年纪,却在一次荒谬的献血中死去。

即使将二喜放在现在,依然是个不可多得的好男人。他真心实意的孝敬公公婆婆,珍爱凤霞,却也在一次意外中随风而去。

苦根像是整本书的最后一抹光亮,但这束光亮脆弱得从一开始苍白而飘忽不定。而他的死,也怪诞不经。

从家珍到苦根,三代人的艰难苦恨,悲欢离合都从福贵生命里流走,不仅让我们看到了悲剧的家庭,更让我们看到了那个混沌黑暗的时代。

有意思的是,《活着》中有一段关于徐福贵的爹拉屎的片段“几十年来我爹一直这样拉屎,到了六十多岁还能在粪缸上一蹲就是半晌,那两条腿就和鸟爪一样有劲”给我弹琴以很大的帮助,之前不管老师怎么讲手指一关节要有劲、要抓住键盘,我都未曾像如今这么明了。

若是要为“炊烟在农舍的屋顶袅袅升起,在霞光四射的空中分散后消隐了。女人吆喝孩子的声音此起彼伏,一个男人挑着粪桶从我跟前走过,扁担吱呀吱呀一路响了过去。慢慢地,田野趋向了宁静,四周出现了模糊,霞光逐渐退去。我知道黄昏正在转瞬即逝,黑夜从天而降了。我看到广阔的土地袒露着结实的胸膛,那是召唤的姿态,就像女人召唤着她们的儿女,土地召唤着黑夜来临。”这段书中尾声配一首尾曲的话,我想选《培尔金特》中的Solveig’song或morning mood.只因两者皆给我以夕阳西下,大地蒸腾,万物终归安定与虚无。

许是我阅历不足、慧根浅薄,即使看到余华对生命的意义通俗易懂又尽心尽力的描述后,还是难以释然对生命的意义疑惑。

不过,意义的意义又是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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