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事:拍案驚奇:見利思義與得財忘恩

範達,建安縣大州園人,以做豆腐營生,母親妻子勤苦持家,安分度日,並無嗟怨。

故事:拍案驚奇:見利思義與得財忘恩

話說某年臘月二十六日五鼓許,他妻子陳氏叫範達起床,說:“人傢俱在備辦年貨,妾知到我們家底,雖貧亦要早起,做幾作豆腐去賣。倘攢得分毫,亦好買些柴米過年。”範達聽妻的話,即起身往河邊挑水。寒冬臘月,雖近五更,然天尚暗,走到水邊,卻在人屎旁腳踏著一包,拾起掂量覺得重,便好奇地打開,原來是一包銀子,將之舉起,約有兩斤多重。範達心想:“此定是誰人早起淨手,掉落在此,且待他來時還他。”候了多時,不見有人,乃挑水歸家。放下水桶,將拾銀之事報與母親和妻子。

其母王氏聽後,提醒說:“我等小心做生意,尚討不得吃飽穿暖。這銀子一定是什麼客人歸去,起早失落在此。這銀子是客人一家性命。你若拿了他的,他尋不見銀子,或是赴水自盡,或是一家埋怨。你可速將此銀,送在原處,等待失主歸還與他。”範達聽母之話,連忙捧著銀子來到原處。

不久,只見一客人急急忙忙,邊走邊啼哭,像在尋找。範達向前問道:“客官,你為甚啼哭?”那客人曰:“我是徽州人汪元,在家將田典得三十兩本錢,打漆販賣。昨日收得本利銀四十餘兩,裝入一個包內,清早起來,腹內急急,脫褲拉屎,穿褲繫帶之時,竟將纏於褲帶的銀子遺失。若有哪個好心人拾得,歸還與我,我情願與他平分。”範達明白此便是失銀子之人。為了確認失主,便說:“你銀子是甚麼包的?”汪元道:“我銀子是青絹包袱包的。”範達證實是失主後,說:“我剛才看見有人拾去了,你說肯分一半與他,此話如果算數,我便引你去見。”汪元見銀子有著落,一顆懸心終於放下,輕鬆地答應:“好的,好的。”於是,範達領他到家,在家門口便報母親曰:“我尋得失銀客人來了。”

故事:拍案驚奇:見利思義與得財忘恩

街坊鄰居聞得範達早起撿得銀子,一時轟動;此時聽說失主上門,兩邊鄰里俱來觀看。

範達即拿銀出來,對汪元曰:“憑眾人在此,我也不要你平分,我們是善良之人,不貪錢財,若真心酬謝,你只把四兩與我做本錢也罷。若我日後做得好時,這四兩亦奉還你。”汪元見得銀到手,當即許諾。範達遞過銀子,汪元便將銀收起說道:“這銀俱是整錠,難以鑿開。我店在臨江門,你同我到店中,取銀與你。”眾人見汪元欺心,大家都罵他:“你這客人好不知禮!先前許分一半,如今連四兩亦不肯秤。若到你店中,我想一分也無。今日我眾人在此,範達亦是一片好心,你可將銀拿出來,剪四兩與他。”汪元陡然變色曰:“範達與我討銀,幹你眾人何事?”眾人忿然,揪倒汪元,亂打一頓。汪元翻轉臉皮,反喊叫地方,地保趕來,汪元竟黑白顛倒,說範達搶他本銀八十兩,欺凌孤客。地保把他們帶到府衙,見知府坐堂。汪元即口告說:“啟稟老爺,小人徽州客人汪元,販漆發賣,得銀八十五兩。年終促歸甚急,五更獨自出門,陡撞惡棍範達挑水,撞倒他水,扭身亂打,趁我倒地之時,搶去漆銀。彼時喊叫地方,追出原銀一包,只得四十五兩,餘有四十,吞歸不吐。眾人偏證無銀。自忿財命相連,若無前銀,一傢俱死。萬乞府臺作主,殄惡追銀。”

故事:拍案驚奇:見利思義與得財忘恩

知府聽了口詞,就罵範達曰:“大膽,朗朗乾坤,光天化日,你怎麼搶去他的銀子?”範達委屈地說:“啟稟大人,小人五鼓去河邊挑水,天黑未明,在人糞堆上,腳踏著一絹包,不知銀有幾多重。彼時只在等候交還。久不見人,挑水歸家,後復尋人。偶見汪元啼哭尋銀,小的即承認拾得,汪元即許分一半。領汪元到家交還。汪元得銀入手,先許四兩,後分文不與。眾見不平,將他亂打是實。今不與謝酬,反陷搶奪。望乞大人做主,究申冤枉。”汪元冷冷的說:“範達一片假辭!哪有人拾得銀子,肯平空認帳送還?”範達傷心無比,說:“大人,小的本是好意送還,而今反遭冤陷。請青天大老爺明察。”知府斷然的喝道:“此銀一定是你偷他的。如今還他四十,則那四十不消問了。若是拾得,怎肯拿出?你速去取那四十還他,免受刑罰。”範達悲憤地說:“青天大老爺,小人委實拾得這包銀子盡數還他,哪有八十?”知府憤怒吼道:“狗才,不打不招!”即時喝令皂隸重責二十。範達有屈無處伸,打得皮開肉綻,叫苦連天。汪元假惺惺地說:“望老爺念小的異鄉人氏可憐,追銀不得,不得還鄉。”知府說道:“範達,你這強盜,本府判你馬上把銀還他!”範達欲哭無淚說:“大人,小的真個一釐未得,把甚還他?”知府心煩似地說:“來人,暫且把這狗才監起,明日再問。汪元推在外面伺候。”

範達家中母親,聽得兒子打了二十,又被監禁。思量無計,婆媳乃頭頂黃紙錢,雙雙滿街拜天呼屈,說道:“我只有一個兒子,要他活命。今日監禁了,坑我三口活活餓死!”一邊拜一邊哭。看看拜到大中寺前,忽撞著迎面郭老爺走來,婆媳迴避不及。郭爺叫皂隸帶那婦人前來問他。婆媳兩人跪地,將拾銀情由細訴一遍。郭爺聽後,知其冤枉,乃吩咐王氏曰:“你不必拜,我去放你兒子回來。”婆媳磕頭去了。

故事:拍案驚奇:見利思義與得財忘恩

郭爺乃親到堂上,單請範達一場公事去問。知府畏懼郭公,即在監中取出範達送入館去。郭爺坐館,細問範達緣由。範達細把始末緣由,從頭至尾明訴一遍。郭爺秘密吩咐說:“到時候,我取那客人來問,你也要受些刑法,就承認偷了他銀子,回家變賣妻子還他。你將妻子送開一日,我這裡把四十兩銀給你,你拿回去,說賣妻子來的。到那時,且看他怎麼理由說。”吩咐已定,即出牌喚汪元聽審。汪元入到館中,郭爺問道:“範達怎麼搶了你銀?”汪元故作傷心地說:“回稟老爺,小的賣漆得銀八十五兩,廿六日五鼓趕回家去。突撞範達河邊挑水,嗔小的撞傾他水,因此扭住小人亂打,便搶去客本一空。小的趕至家不放,眾人勸解,只還本銀四十五兩,餘有四十,定然不還。小的銀命相連,故此結告府衙,得蒙追給。今蒙爺爺提問,真是青天開眼。”

郭爺即取範達,郭爺罵曰:“你怎麼搶了客人銀子?”範達說:“大人,小民冤枉,小人拾得他銀一包是實,彼時他許與我平分,後賺銀入手,一釐也不分與小的,兩鄰不肯,將他打了數下。他便在府衙誣告小的,望老爺推情。”郭爺曰:“想必你以賣豆腐為由,入他店中,見他出去拉屎,你便盜人銀子是實,還他一半也是實,還有那半怎麼不還?狗才好大膽!”範達說:“小的原未偷他的。”郭爺曰:“賊骨頭,不打不招!來呀,將夾棍伺候!”範達見夾棍,即忙招供道:“小的情願回家,典賣妻子賠他。”汪元曰:“我只要我原銀,哪裡要你賣妻子!”郭爺曰:“皂隸可押範達回家,取銀子來歸還汪元。”

皂隸押範達到家,範達密把郭爺吩咐,與其母並其妻說知。母親聽後便說:“既是如此,你可速行。”於是將妻子寄去別家,皂隸押範達故意在家推延。汪元又催郭爺曰:“範達去了一日,並不取銀來還小的,明是欺負老爺。”郭爺叫該值皂隸過來。該值皂隸丁申向前,郭爺即批手:速拘範達還銀。丁申走到范家,只見皂隸已押範達出門,乃同帶見郭爺。郭爺罵曰:“狗才,怎麼去了許久?”範達回道:“小的變賣妻子,得銀十四兩,後又在各親戚家籌借,共湊四十兩,因此耽擱。”郭爺曰:“拿銀上來。”叫吏對過,足足重四十兩。郭爺曰:“我若不用刑,你便騙了汪元之銀。叫汪元補領回去。”汪元不知是計,即時呈補領狀來。郭爺發銀與汪元,於是問道:“這是你的銀子,對嗎?”汪元曰:“青天爺爺!此銀果系小的賣漆之銀。”郭爺罵道:“此銀範達說是他賣妻子之銀,怎麼說就是你原銀?只怕不是你的,看錯了。”汪元說:“小人手中之銀,怎麼會錯。”郭爺始起身大罵曰:“你這等欺心畜生!這是我郭爺之銀,你也思量騙去,莫說範達你不騙他。這銀是我內庫取來之糧銀,你也認作你的。這等可惡,叫皂隸選大號粗板過來,與我重責三十!”汪元情知理虧,啞口無言,低頭受刑。皂隸打了三十,郭爺叫:“汪元,取前所失之銀過來付與範達。”吩咐範達曰:“此銀合該你的。你拿去做本錢,我批執照與你。”範達接了銀與執照,拜謝而去。

郭爺叫抬一面大枷過來,將汪元枷號一月,以儆後來欺心之人。乃援筆判曰:以德報德,報施之常,未聞有德而以仇報者也。故用治命,而老人結草絕群纓,而戰將效力。此皆知恩酬恩,不敢忘其所自也。今汪元失銀於散地,已是滄海遺針;而範達見取,全璧交還:此在範達則見利而思義,在汪元則得財而忘恩。比之殺人顛越而奪其貨,心何異哉?合宜重究枷號,以儆刁風。

據《古代公案小說》改編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