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上需要盖骑缝章?

劳动合同上需要盖骑缝章?
答: 为防范风险,最好加盖骑缝章。

《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但没有对如何盖章做出详细规定,其他法律、法规也没有强制要求劳动合同上必须加盖骑缝章。因此,没有骑缝章,劳动合同也是有效的。但近几年出现了不少劳动者为索要未签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而采取各种手段来否认书面劳动合同真实性的案例。实践中,一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书页数多,但一般只有劳动合同书的首页及最后一页有签名或盖章,没有每页都签名或盖章。因此双方都可以对劳动合同书某页或某几页进行更换,从而变更劳动合同的部分内容。如果加盖骑缝章,合同整体展开可以将骑缝章还原成原章,就可以防止对方更换合同内容、防止对方否认合同内容,从而避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争议和损失。因此用人单位最好加盖骑缝章,以防范风险。盖骑缝章时,章要尽量均匀盖压在两页可折叠纸的中缝上,骑住所有缝,盖完骑缝章后合同的每一页均应该有红印,并且第一页和最后一页最好同时有字,公章应完整、合一,而不仅仅是个红圈(仅是红圈容易作假),不应存在漏页的情况。合同展开应能将骑缝章还原成原章。这样骑缝章才比较规范,才能发挥其作用。

劳动合同上需要盖骑缝章?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