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8日23時,恭城慄木派出所民警在轄區夜巡,途徑慄木鎮下江村時發現河中有燈光,併發來“吱-吱”的交流電聲,民警隱蔽接近觀察,初步判定為非法電魚。隨即聯繫縣漁政部門,並配合漁政部門將正在電魚的江某某查獲,現場繳獲電魚工具一套,魚仔若干。
經詢問,江某某供認其在禁漁期內實施電魚的事實。據交代,當晚,江某某隻是想電魚回家食用,不料被民警逮個正著。
目前,江某某因涉嫌非法捕撈水產品已被依法採取刑事強制措施,案件正進一步偵查中。
閱讀更多 桂林網警巡查執法 的文章
2020-03-23 05:29:53 桂林網警巡查執法
3月18日23時,恭城慄木派出所民警在轄區夜巡,途徑慄木鎮下江村時發現河中有燈光,併發來“吱-吱”的交流電聲,民警隱蔽接近觀察,初步判定為非法電魚。隨即聯繫縣漁政部門,並配合漁政部門將正在電魚的江某某查獲,現場繳獲電魚工具一套,魚仔若干。
經詢問,江某某供認其在禁漁期內實施電魚的事實。據交代,當晚,江某某隻是想電魚回家食用,不料被民警逮個正著。
閱讀更多 桂林網警巡查執法 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