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覺得開發商賣給你的商鋪,限制你的經營權對不對?

王民小白兔wmxbt


開發商賣商鋪這是一個商業行為,但是為了使自己的商鋪賣得更加好,所以會制定一些商鋪公約或委託經營管理的一些東西。讓更多意向購買者或投資客對這一商業行為認可從而進行購買交易。

開發商由於經營範圍的要求,一般會把物業承包給自己的兄弟物業單位或物業子公司,由物業公司去經營管理這些售賣出去的商鋪。

在經營管理中,由物業公司統一管理,統一招商,一定是商圈打造最高效的方法。因為有經營定位。所以整個商鋪由物業公司統一經營是最好的選擇。

比如:一個大型商場的商鋪全部售賣完畢,物業管理公司第一個就是按照每一層的計劃做相應的招商。舉例:一樓全部是賣黃金的,你是業主,非要開一個菜店,你覺得合理嗎?

在舉例:商場的商鋪全部是開放式的,你是業主,要做成封閉式的店鋪。

所以統一由物業公司,整體經營,整體裝修,整體運營,這樣才能讓每一位業主利益最大化。

所以所有做商鋪的開發商,在售賣商鋪的時候一般都會有一份文件是關於配合物業統一管理或統一招商或統一運營等之類的文件。我認為這是合理的要求。

所以不要認為開發商賣給你鋪子,還限制你的經營權是不對的。要知道開發商之所以這麼做也是為了所有業主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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